近日,山東省公安廳、省財政廳制定《山東省槍支爆炸物品違法犯罪舉報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鼓勵社會公眾踴躍舉報槍支爆炸物品違法犯罪,
最高獎勵兩萬元!舉報這些線索有獎勵
●非法制造、買賣、運輸、郵寄、儲存槍支、彈藥、爆炸物
●非法持有、私藏槍支、彈藥
●盜竊、搶奪槍支、彈藥、爆炸物
●違法制造、買賣、儲存、運輸、郵寄、攜帶、使用、提供、處置爆炸性、毒害性等危險物質
●其他涉槍涉爆違法犯罪
獎勵標準這樣確定
●根據舉報線索,破獲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案件,收繳炸藥500克或者黑火藥1000克、煙火劑3000克,雷管10枚,導火索、導爆索20米或者手榴彈、地雷1枚以上的,獎勵1000元至20000元 。
●根據舉報線索,破獲非法持有、私藏槍支案件,收繳軍用槍、獵槍、小口徑槍、火藥槍、仿製槍、自制槍、改制槍、氣槍1支,軍用子彈10發、民用子彈50發以上的,獎勵1000元至20000元。
●根據舉報線索,收繳仿真槍10支以上的,獎勵1000元至10000元。
●根據舉報線索,查破涉槍涉爆重大案件或取締非法制販爆炸物品、槍支彈藥窩點的,給予以下獎勵:
- 1、破獲公安部或省公安廳督辦案件的,獎勵5000元至20000元;
- 2、抓獲公安部或省公安廳督捕逃犯的,獎勵5000元至20000元;
- 3、破獲利用槍支彈藥、爆炸物品進行殺人、強姦、綁架、搶劫等嚴重暴力案件的,獎勵3000元至20000元;
- 4、破獲盜竊、搶劫、搶奪及非法制造、買賣、郵寄、運輸、儲存爆炸物品、槍支彈藥等重大刑事案件,或破獲此類團伙犯罪案件的, 獎勵2000元至20000元;
- 5、查破重大非法制造、買賣、儲存、運輸等涉槍涉爆案件,並循線追蹤取締非法制販爆炸物品、槍支彈藥窩點的,獎勵3000元至20000元;
- 6、避免發生重大涉槍涉爆刑事案件或重大治安事故的,獎勵2000元至10000元;
- 7、破獲其他涉槍涉爆違法犯罪案件的,獎勵1000元至10000元。
非法持有槍支會導致槍支彈藥失控
乃至成為犯罪分子的作案工具
維護社會治安、維護公共安全
需要我們每一個人行動起來
同涉槍涉爆違法犯罪活動作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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