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27 《關於建立自治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答記者問

《關於建立自治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答記者問

《關於建立自治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答記者問

記者

9月13日,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財政廳印發了《關於建立自治區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實施意見》,請問文件的印發對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將產生什麼影響?

答:自2009年新農保制度試點到建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至今,不到10年時間裡,參保人數達到了604萬人,其中享受待遇人數112.53萬人,2017年底人均待遇達到了136.76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在保障老年居民基本生活、調節收入分配、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強化黨在基層執政基礎等方面發揮了積極作用。

能取得如此大的進步,關鍵在於黨中央、國務院和自治區各級黨委、政府的堅強領導和各相關部門的積極推動。但就目前來看,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還存在保障水平較低、待遇確定和正常調整機制尚未健全、繳費激勵約束機制不強等問題。

建立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

一是進一步完善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按照黨的十九大提出的“兜底線、織密網、建機制”的要求,只有建立起符合我區實際的制度機制,才能把社會保障網織密。只有將制度機制的作用發揮好,才能兜得住底線。只有建立激勵約束有效、籌資權責清晰、保障水平適度的待遇確定和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才能促進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健康發展。

二是確定了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發展方向。政策的出臺,使我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有了遵循、有了指引、有了方向。即自治區各級黨委、政府將盡力而為,量力而行,推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待遇水平隨經濟發展而逐步提高,確保參保居民共享經濟社會發展成果,不斷增強參保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記者

在建立待遇確定機制方面,對70週歲以上老年居民予以傾斜,對繳費超過最低繳費年限的適當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能具體介紹一下制度設計是怎麼考慮的嗎?都有哪些具體措施?

答:新農保制度是2009年開始實施的,目前70週歲以上老年居民都是沒有繳費直接領取待遇的,由於沒有個人賬戶,待遇水平相對偏低,基礎養老金對70週歲以上老年居民予以傾斜,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城鄉老年居民的關懷。由於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是縣級管理,《實施意見》制定的最低標準是:按照70週歲及以上不低於5元、80週歲及以上不低於10元增加基礎養老金。對繳費超過最低繳費年限15年的,每增加繳費1年加發年限基礎養老金不低於2元。具體標準由各地結合實際自定。

記者

剛才新聞發佈時提到,自治區在建立基礎養老基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同時,同步啟動了基礎養老金調標工作,做為財政部門,您能詳細介紹一下基礎養老金提標的具體情況嗎?

答:此次提標是啟動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首次提標,是自2015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合併實施以來的第二次提標。

國家層面,自2018年1月1日起,中央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在每人每月70元的基礎上增加18元;

自治區層面,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在每人每月45元的基礎上增加7元,合計增加25元,提標後,2018年自治區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115元提高至140元,增幅21.74%,三年年均增幅6.78%。

此次提標中央及自治區各級財政年增加支出約3.1億元,較2017年財政補助增長16.04%。可以看出,財政對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補助資金的增幅遠高於財政收入的增幅。基礎養老金從2009年制度建立之初的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目前的140元,十年實現了翻番,充分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的高度重視和對廣大城鄉居民老年生活的關心。

記者

建立個人繳費檔次標準調整機制提出,依據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長情況適時調整最低繳費檔次,依據城鎮靈活就業人員最低年繳費額增設最高繳費檔次。請問文件對具體調整幅度和時間有什麼要求?

答:文件要求按照不超過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養老保險最低年繳費額增設3500元繳費檔次,2019年執行;按照農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同比增長提高最低繳費檔次標準至200元,考慮不影響精準脫貧,最低繳費檔次調整可放寬到2020年,同時對建檔立卡未標註脫貧的貧困人口、低保對象、特困人員、重度殘疾人等繳費困難群體可暫時保留100元繳費檔次。

記者

《實施意見》還建立了喪葬補助金調整機制,喪葬補助金由400元固定標準調整為不低於當地4個月的基礎養老金標準。做為財政部門,請問這樣調整政策是如何考慮的,能給死亡人員家屬帶來那些實惠?

答:我們借鑑內地省區的普遍做法,將喪葬補助金髮放標準與基礎養老金標準掛鉤,可以使喪葬補助金標準隨著基礎養老金的提高而同步增長。政策調整後,由現行一次性400元調整為不低於參保人死亡當月當地4個月基礎養老金。

總體來看,按照2018年我區調整後的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每人每月140元)計算,我區喪葬補助金最低為560元,較原標準提高160元,增幅40%,與我區城鄉困難群眾殯葬救助標準基本接近。對我區基礎養老金較高的地區(克拉瑪依、哈密等地),喪葬補助金髮放標準可以達到1300元以上。建立喪葬補助金調整機制體現了黨和政府對參保人員的臨終關懷,減輕了死亡人員家屬的喪葬費用負擔。僅此一項政策,預計各地每年將支出1075萬元以上。

記者

《實施意見》的印發,將對城鄉居民的生活帶來哪些變化(或實際效果)?

答:前面已經提到了,自治區在建立基礎養老金正常調整機制的同時,同步啟動了基礎養老金調標工作,自今年1月起,自治區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115元提高至140元,預計提標後我區城鄉居民基礎養老金平均水平將超過150元,人均養老金將超過160元,70週歲以上老年居民待遇還會相對較高,60週歲以上老年居民平均每天有5元的養老金維持基本生活,這是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精神,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直接成果,是助力打贏脫貧攻堅戰的重要支撐,是共享經濟發展成果的具體體現,是不斷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給老年居民生活帶來的巨大變化。未來隨著經濟發展和制度機制的不斷完善,城鄉居民養老保障水平將逐步提高,參保居民的獲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將不斷增強。

《关于建立自治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确定和基础养老金正常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答记者问

新疆人社1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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