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小區的地下車庫屬於物業還是業主?該如何分配?

手機用戶湘君


正好我前段時間剛買了個地下車位,說一下我瞭解到的地下車位情況。

第一種:開發商在住建部門備案的,可以網籤和產權的歸開發商所有,可以自由買賣可以辦理產權證。

第二種是地下放空改造的,歸國家所有,遇到戰爭之類的國家可以強制收回。這種車位本著誰建設誰收益的原則所收取的租金歸開發商所有。注意這類是無產權的一般開發商跟業主會簽訂長期租賃合同。不出意外你就可以一直用下去。

第三種是地上的綠化地帶改造的停車位,這類屬於全體業主所有,所收租金也應該歸全體業主共有。

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科技數碼老頑童


小區地下車庫性質分為好幾種,要根據實際情況確定其權屬,至於物業屬於服務業主的組織,無論那種都不屬於他,只能履行管理維護職能。

有產權車位,屬於開發商規劃內的,計入了容積率,繳納了土地出讓金,產權屬於開發商所有,業主可以夠買,取得所有權,然後到不動產辦證。這種車位建設成本高,價格也高,但可以取得不動產證,屬於車位中最靠譜,最穩定的一種。

無產權車位,也是開發商投資建設,大都不佔用公攤,不過有些開發商受利益驅使,佔用了公攤本來沒有使用權,可在瞞著業主的情況下也標稱是自己的。這種車位只能轉讓使用權,按照合同法,不超過18年,可有些開發商宣稱和房屋同權,都是70年,到期續約,這種車位買賣有些風險,不受法律保護。這種車位也不便宜,開發商為了獲取高額利潤都會違反物權法,實行只賣不租的方式,逼迫業主去買,這其實是非常不合理的,預售同權往往保證不了。買這種車位有風險,尤其是有些開發商在房屋開發完離開後,權益受損很難維護。

人防車位,是根據人防法,開發商必須履行人防義務而修建,開發商享受了拿地的優惠,沒有所有權,只有投資後的使用權,這種車位不能買賣,只能租賃。實際中有些開發商欺騙業主,把這種車位也拿來賣,拿來搞轉讓使用權,這是違法的,業主買後一有緊急情況將無條件收回,沒人賠償你的損失。

買車位需謹慎,需搞清楚車位的性質,讓開發商出具該有的手續和文本,且不可聽忽悠,否則吃虧的最終是自己。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