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1 西安男子被冤獄20年,出獄9年終平反:不追究辦案人員責任

【提要】

1990年5月,西安青年女工史愛霞(化名)被發現死在自己宿舍。5月13日,該女工好友之夫王華州被公安機關認定有重大作案嫌疑。經過審訊,同年7月20日,王華州因涉嫌謀殺罪被正式逮捕。

1994年8月17日,王華州因犯故意殺人罪被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判處死緩。2010年6月5日,王華州刑滿釋放。刑滿釋放後,王華州四處奔走,多次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訴稱自己無罪。

2018年6月12日,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撤銷了原審判決。

同年12月17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理了此案。

2019年3月22日,王華州拿到再審刑事判決書,宣告王華州無罪。

“從入獄到此時此刻,我從未懷疑過自己會有(翻案的)今天,我始終堅信案子會被改判。”

王華州說著,邊往嘴裡送了一筷子飯。他與母親相依為命的生活簡單又節儉,每天午飯多做些,晚上加水一煮便成了晚飯。

西安男子被冤狱20年,出狱9年终平反:不追究办案人员责任

部分再審判決書中(複印件,圖源:紅星新聞)

看到判決書的王母喜憂交錯,她欣慰於兒子的冤屈得以昭雪,卻又擔心已經60歲卻孤身一人的王華州未來如何生活。

這般糾結心情王華州的父親無法體會。數月前,王父因病撒手人寰。去世前,他還每天都在對王華州唸叨,究竟何時才能平反?王華州對此事始終無法釋懷,若是判決書早點下達,父親至少能夠瞑目了。

事件的另一頭,被害者史愛霞一家也知悉了王華州拿到了無罪判決書的消息。

2019年3月20日,紅星新聞記者見到了史愛霞的母親,但她拒絕了採訪的請求。據幾位鄰居說,史愛霞的父母都是原東方機械廠的職工,自從女兒出事後,他們在小區深居簡出,很少與人社交。這麼多年以來,有些街坊鄰居甚至都不知道史家父母的身份。

2018年12月,史母在接受華商報採訪時曾說,“都28年了,這個案件怎麼還沒有找到真兇呢?”“我們不想冤枉一個好人,也不要放掉一個壞人。”

這場撕裂兩家人的事件,要從28年前的一個夜晚說起。

28年前的一場殺人案

據再審判決書的證詞顯示,室友郭慶文是第一個發現史愛霞出事的人。

1990年5月5日晚,郭慶文下班回到了單位安排的單身宿舍,她和史愛霞都是西安電力電容器廠(現為西安西電電力電容器有限責任公司)的職工,由於當年家在外地或單身一人的青年職工較多,單身宿舍就成了廠裡分配給他們的棲身之所。

西安男子被冤狱20年,出狱9年终平反:不追究办案人员责任

西安西電電力電容器有限責任公司(圖源:紅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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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西安電力電容廠單身宿舍,現已被拆除(圖源:紅星新聞)

房內明明有亮光,郭慶文敲門卻遲遲沒有回應,於是她便用鑰匙打開了門,發現史愛霞渾身赤裸的躺在床上,地面上還有血液,隨後郭慶文嚇得趕緊喊人前來幫忙。

據當年的公訴書,一床棉被蓋在死者赤裸的身上。事後查明,死者頭部曾遭鈍器擊打,電線勒過脖頸,地上、牆上、被褥邊均有噴濺血跡,身旁還有一些雜物。

王華州告訴紅星新聞,那個時候他正在妻子單位的單身宿舍換工作服準備上班:“當年結婚後暫時還沒有房子,正好她的單身宿舍還有一些空房,索性就弄了些傢俱搬了進來,勉強算成了個家。”

當年30歲的王華州是西安鐵路局機務段一名實習司機,原本當天他應該出車。在將2歲的女兒送到母親家後,他準備去上班,結果有人通知他列車班次調整,讓他晚點再來。於是,王華州決定,回到妻子所在的西安西郊的電力電容器廠女工宿舍,卻不想正好撞上一場命案。

王華州說自己性格內向、沉默寡言,雖然在妻子的單位宿舍居住,但當時能與他說得上話的人並不多,這或許間接導致了他需要提供不在場證明時,沒有人能為他提供幫助。

接受調查 再也沒有回過家

案發後第八天,王華州在家做飯等候妻子。警察敲開了他家的房門,要求他下樓問個事情:“我當時覺得,周邊的人都接受過警方調查,不過就是去問兩句話,所以也沒多想。”但在王華州下樓配合調查後,他便再也沒有回過家。

隨後,警車將王華州帶到了電力電容器廠的公安科。王華州告訴紅星新聞記者,在被帶到一間辦公室後,警察們開始要求其說明自己案發時不在現場。

“我其實早前接受調查時已經說過一遍了,然後又說了一遍,我覺得我說的已經夠清楚了。”

據王華州辯護律師許小平提供的辯護意見顯示,王華州於1990年5月5日21時15分至21時30分之間,在外面買完煙,進入宿舍大門時,看見康佩英在值班室外面低頭織深色毛衣。比對康佩英的談話筆錄,她確實當日22時以前在此值班,並且也確實在空閒時坐在值班室門口打著一件墨藍色的麻海毛毛衣。

許小平認為,這段說明足以證實王華州案發時不在兇案現場。

西安男子被冤狱20年,出狱9年终平反:不追究办案人员责任

部分再審判決書中(複印件,圖源:紅星新聞)

王華州回憶,由於類似的不在場供述始終無法說服幾位警察,最終,王華州做了三次有罪供述。5月15日早上,王華州被帶進了看守所,進入看守所后王華州還數次陷入昏迷。

再審判決書顯示,王華州的三次有罪供述,在關鍵事實部分存在反覆且前後矛盾。比如在第一次供述中,王華州稱自己為實施強姦後滅口而掐著被害者脖子,右手持磚擊打被害人頭部。但在第二、三次供述中,王華州卻又改稱自己欲強姦時,因被害人反抗而用磚頭擊打被害人,後用電線勒被害人脖子,而後實施強姦。

案發現場 未查到王華州生物信息

案發後,警方抵達現場,在調查王華州時,要求其不要將換掉的衣物進行清洗,他將衣物保存並上交。

公安機關提供的刑事科學技術鑑定書載明:王華州的襯衣、褲、鞋上均未見有血的反應。王華州的辯護律師許小平認為,由於兇案現場存在血液噴濺的情況,如果王華州確實殺人了,其衣物上絕不會滴血不沾。

除了這一實物證據,公安機關還提供了另外兩份物證信息鑑定書。

在兇案現場,公安機關提取了門把手和水杯上的殘留指紋,經過比對,與王華州的指紋並不相符。另外,經過對被害人周邊織物和陰道進行檢測,也並未檢出人的精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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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再審判決書(複印件,圖源:紅星新聞)

據再審判決書,西安中院認為,案發現場未查到王華州的任何生物信息,從王華州身上也未檢查到被害人的生物信息,本案客觀證據無法證明王湖州在案發時間到過案發現場,更無法證明王華州實施了殺人行為。

再審的無罪判決書嚴格參考了鑑定機構提供的書證。

妻子當時為王華州聘的律師孟浩在法庭上申辯稱:多份鑑定書顯示,案發現場門把手、水杯提取的指紋,均與王華州不符。被害人陰道擦拭物、內褲及床上用品等物證中,也未檢測出人精斑。從案發現場提取的毛髮,也不是王華州的。證人證言也未說明王華州出入過案發現場。只依靠王華州三次有罪辯護,不能判定王華州去過現場,不能判定有過強姦殺人的行為,也不能判定王華州有罪。

法院維持原判

1994年8月17日,陝西中原對王華州作出有罪判決:法院認為,有現場勘察筆錄、法醫鑑定等在卷證實,且有證人等證言作證,王華州也有供述在案,足以認定王華州入室強姦婦女,遭被害人反抗時竟殺人滅口,已構成故意殺人罪;且殺人手段殘忍,罪行特別嚴重,本應依法嚴懲。但考慮到本案的具體情況,可以不立即執行死刑。王華州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死刑,緩期兩年執行,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賠償死者父親經濟損失3000元。

宣判後,王華州和史愛霞的父親均對該判決不服。王華州希望通過上訴洗刷冤屈,而史父則是認為量刑過輕也要求上訴。11月7日, 陝高院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判決後,王華州來到富平監獄服刑。

入獄第一年 考慮離婚

“我這種情況,不管冤不冤,起碼是要在牢裡待很多年的。沒必要讓一個女人為我等這麼多年,這對她也不公平,所以我主動提出來了,也顯得我大度。”王華州給妻子寫了一封信,要求離婚,但是由於自己是服刑人員,離婚只能以起訴的形式實現。最後,妻子一紙訴狀將王華州告上法庭,要求離婚。

離婚法庭是在監獄開的,簡陋而短暫。根據王華州的要求,他淨身出戶,孩子和名下財產全部留給了前妻。

解決這件事,王華州便開始一心一意的寫申訴信,找相關部門申訴自己的冤屈。

王華州覺得,在有了自由的前提下他才有伸冤的可能,為了爭取早日出獄,王華州開始努力參加勞動改造,爭取表現機會,最終王華州一共收穫了數次減刑,從死緩改到無期,又從無期改到19年。

在監獄的日子,由於表現突出,王華州還在服刑的最後幾年被調到了監獄附屬的防疫站工作。

在防疫站,王華州可以接觸更多外界的人,多瞭解外面的世界。也正是這個原因,王華州出獄後並未對外界的生活過於茫然,反而很快適應了下來。在防疫站的閒暇時刻,他還買了一本電腦相關的書籍,期望自己出獄後能夠通過互聯網,讓冤屈被更多人看到。

因為人際關係相處的不錯,王華州在臨出獄時,某位知悉其冤情的病人還贈送了他副字畫,上面寫著孟子的名言:吾善養吾浩然之氣。

西安男子被冤狱20年,出狱9年终平反:不追究办案人员责任

王華州獲贈書法(圖源:紅星新聞)

2010年6月5日,王華州刑滿釋放。

他在監獄度過了20年零22天,共計7322天。

出獄那天,是妹妹來接的王華州。回家的路上,兄妹兩交談如常,只是絕口不提獄中之事。回家後,父母已經備好了一桌子飯菜等著他。沒有噗通跪地,也沒有涕泗橫流,一家人圍著餐桌談天說地,聊著與冤屈和監獄無關的事情。“中國人表露感情很含蓄,我又比較內向,其實這種氛圍反而挺好的。”王華州這麼說道。

另王華州欣慰的是,女兒依舊視自己為父親。在監獄這段時間,他被千夫所指,被人們視為避之不及的殺人犯,女兒卻始終相信他是被冤枉的。紅星新聞嘗試與王華州的前妻及女兒聯繫,王華州婉拒了。他說不希望她們平靜的生活被打擾,因為這些事情本與她們無關。

出獄8年 只想洗清冤屈

出獄後,王華州沒有正式工作,一方面因為他本身年齡偏大,另一方面他身份也特殊,所以很難找到合適的工作,只能乾點零工討生活。最重要的原因是,王華州表示自己出獄以後一直在不斷申訴,平均每年就要去一趟位於北京的最高院,而父母年事也高,且患病在身,需要人照料,一般用人機構不能接受職工隔三岔五的請假,所以他後來索性不去考慮固定工作。

為了生活,他開過摩的,擺地攤賣過水果和蔬菜,還幫人送過貨。但這些都不穩定,目前王華州唯一穩定的經濟來源是他的低保——每個月660元。他的父親是西安鐵路局的老職工,有養老金,養著一家人。

“我這輩子都不可能消化掉這件事。”王華州說,在監獄的20年,是他深入骨髓的一生夢魘。在睡夢中,無論是美夢還是噩夢,最後都會莫名變成一座 “監獄”。

雖然心病無藥可醫,但王華州始終記得自己入獄時的下的決心,他必須要為自己洗清冤屈。

出獄後沒多久,王華州便將申訴狀遞往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2010年12月6日,陝西省高院做出(2010)陝刑監字第79號通知書,駁回了王華州的申訴,理由是:“你申訴中亦未提供充分證據,證明案發時你未到過現場。”

一審時,為王華州做無罪辯護的是律師孟浩。二審時,孟浩的領導許小平律師也參與了該案。出獄后王華州才知道,孟浩律師夫婦都因病去世了,後來他輾轉找到了二審時為他提供幫助的許小平律師。許小平律師告訴紅星新聞,20多年過去,他從未忘記過王華州的案子,就像已經飛遠的風箏,始終有一根線牽在他的腦海中。

幾番寒暄,年逾七旬的許小平律師接手了他的案子,為了洗刷王華州的冤屈,許小平甚至給最高法的領導寫過信,反映王華州的案件,並曾帶著王華州一起去北京紅寺村的最高人民法院信訪接待處申訴。

王華州說,自己每年和律師去北京申訴,都是在冬天,因為有時買不到硬座票,只能一張站票坐到北京去。“沒有座位都是其次,每到後半夜就特別冷,睡也睡不著,只能去車廂連接處抽根菸。”

出獄後,王華州幾乎每年都去最高人民法院信訪接待處申訴,但每年都只拿到一個同樣的答覆:“已經立案,準備調卷。”

如此反覆,始終未見明確進展。後來,得知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在西安掛牌辦公,2017年3月15日,許小平帶著王華州來到第六巡回法庭提起申訴,得以成功立案。

好事多磨,兩個月後,最高人民法院第六巡回法庭的法官告知,王華州的案卷已在陝西省高院立案,一個案件不能跨兩個法院。

西安男子被冤狱20年,出狱9年终平反:不追究办案人员责任

2017年7月3日上午9時,法官在20年後第一次訊問王華州的案情。而當日,許小平律師的助手羅震東律師也見到了塵封多年的卷宗,經過查閱,羅震東律師發現了十處疑點。遺憾的是相關物證已經遺失,卷宗中提到的相關材料無從考證。

2017年10月24日,陝西省高級人民法院採納了律師建議,決定再審。2018年6月21日,陝西省高院撤銷原來一、二審判決(裁定),責成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重審。

重審判決書稱,本案認定王華州故意殺人的直接證據,僅有其在偵查階段的3次有罪供述,但該有罪供述不能作為定案依據;在案證據無法將王華州鎖定於案發現場;本案無法排除他人作案的可能。

2018年12月7日,西安市中級人民法院重新審理王華州申訴案,王華州出庭。審訊兩個小時,介於案情重大,需上報審判委員會討論,擇日宣判。

2019年3月22日,西安中院電話通知許小平律師領取再審判決書:宣告王華州無罪。

“你現在想找當年的辦案人員追責嗎?”

紅星新聞問王華州,王華州搓了搓臉,停頓半晌說:“不找了,我只想盡快補上這麼多年的社保和工齡,讓我的晚年能有個依靠。”

許小平律師的意見與王華州一致,他認為,不能用如今的標準去衡量當年的案情,而且當年辦案的民警現在年事也高,追責意義不大,真正應該做的,是防止冤案再次發生。

2019年2月12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制定下發了《2018-2022年檢察改革工作規劃》。《改革規劃》提到,將建立重大案件偵查終結前對訊問合法性進行核查制度。此外,還將健全完善以證據為核心的刑事犯罪指控體系,構建訴訟以審判為中心、審判以庭審為中心、庭審以證據為中心的刑事訴訟新格局。

尾聲

王華州說,2018年是自己一家最難的時候,王母腳摔成了粉碎性骨折,終日臥床不起,直到如今才能緩慢行走,而王父又身患尿毒症和癌症,最終離開人世。依靠著王父留下為數不多的遺產及自己的低保,王華州和母親才勉力支撐到現在。

所幸的是,2019年3月,他終於等到了那份遲到多年的無罪判決,王華州覺得,以這件事為契機,自己的生活或許要開始迎來光明瞭。他扭頭看了看窗外:“這大概就是所謂的否極泰來吧。”

四月伊始,長安城柳絮紛飛,王華州家門外的兩排關山櫻開的熱烈,微風輕拂,落英繽紛,花瓣把水泥路染成了粉色。春天到了。

紅星新聞記者 嚴雨程 發自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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