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重罰!南平一公務員醉駕獲刑將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

15日,延平區法院、檢察院、交警大隊、司法局聯合開展“危險駕駛社區服刑人員專題教育”活動,集中近百名服刑人員上法治教育課。


重罰!南平一公務員醉駕獲刑將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

據介紹,延平區法院今年前十個月審結危險駕駛罪177件,177人被判刑,同比上升90.3%,在刑事案件中佔比45.6%。

前車之鑑,後事之師。

延平區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刑庭庭長鄭世文以案釋法,通過一個個血淋淋案件,警示廣大駕駛員,切莫以身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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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員醉駕獲刑將被開除公職

高某系南平市某單位原公務員,中共黨員。9月20日18時許,高某和朋友在某小炒店吃飯喝酒,21時許,高某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載著朋友沿延平區中山路往水南環島方向行駛,行至市環保局路段時被民警查獲。經鑑定,高某血樣中的乙醇含量為193.5mg/100m1。延平區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高某拘役三個月零十五日,緩刑五個月,並處罰金8000元。

“國家公職人員依法被判處刑罰的,一般給予開除公職的處分;黨員受到刑事處罰的,一般會給予開除黨籍。”鄭世文說,高某在受到刑事處罰的同時,也將被開除公職,開除黨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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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倒地,被汽車拖行百餘米

4月9日3時29分,被告人雷某某駕駛普通二輪摩托車行經延平區江濱中路小水門公園路段時,其駕駛的摩托車偏離正常行駛軌跡碰撞道路中央護欄後倒地昏睡。

3時37分,鄧某某駕駛的小車經過該路段,因未發現昏睡在路面上的雷某某,雷某某被鄧某某駕駛的小車撞擊後卡在小車底部拖行161米,造成雷某某肋骨、顱底、手腳多處骨折,腦部、肺部、肝腎功能異常損害,目前行動仍不便,腦神經、肺部受損無法恢復,手術治療費用已花費30多萬元,給被告人雷某某家庭帶來了沉重的經濟負擔。

經鑑定,雷某某血樣中的乙醇含量121.7mg/100ml,構成危險駕駛罪,延平區法院綜合考慮雷某某犯罪情節和身體狀況,依法判處其拘役二個月零十五日,緩刑四個月,並處罰金4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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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駕報廢無牌車釀車禍,重罰

8月19日18時許,被告人葉某某在朋友家晚餐時喝了2罐500ml啤酒和二兩56度“北京紅星二鍋頭”白酒。當晚21時許,葉某某駕駛已達報廢標準的無牌普通二輪摩托車沿江濱北路由九o七醫院方向往南紙方向行駛,至南紙生活區公交站路段,碰撞正前方人行橫道上掉頭的由朱某某駕駛的小型普通客車左側後輪及車身,造成兩車受損,幸無人員受傷。

事故發生後,被告人葉某某欲離開事故現場,朱某某報警並拉住葉某某不讓其離開現場。經鑑定,被告人葉某某血樣中的乙醇含量為266.5毫克/100毫升,屬醉酒駕駛。經事故認定,葉某某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

鄭世文指出,被告人葉某某有四個加重量刑情節,一是無證駕駛;二是駕駛報廢、無牌機動車;三是葉某某負事故主要責任;四是百毫升血液中乙醇含量高的驚人,社會危害性極大。綜上,延平區法院依法判處被告人葉某某拘役五個月,罰金12000元。

“正在接受社區矯正的服刑人員要充分認識違法犯罪的危害性,進一步端正服刑態度,堅決服從司法行政部門的管教,珍惜自由,積極改過自新。”鄭世文希望社區服刑人員爭取早日解除矯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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