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8 屠光紹:金融監管要在風險和創新的平衡中找到一條路徑

近年來,金融科技成為一個高頻詞彙,以人工智能、區塊鏈、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為代表的金融科技正突破技術應用的壁壘與金融緊密結合,以跨越式發展的態勢向前邁進。

如何運用金融科技來推動金融機構自身的發展?在此影響下,金融行業是怎麼樣的態勢?整個金融體系又是怎麼樣的態勢?在11月28日舉行的“科技驅動金融創新-2019年度觀察家金融峰會”上,上海新金融研究院理事長屠光紹從以上三個方面談到了他對金融科技發展的觀察。

屠光紹首先討論的是金融機構存在的形態,人們談到金融科技對金融機構的影響時,有一種表述認為金融機構不再是金融機構了,而是金融科技公司。他認為,這裡包含了一個重要的概念,說明金融機構的形態在發生變化。

這種改變可能包括這幾個方面:科技資源在金融機構當中的分量大大加重,它覆蓋了金融機構業務各個環境;科技人才,特別是懂金融科技的人才的比重在增加;科技投入在金融機構裡大幅上升,無論是業務環節、人才隊伍以及資金投入,都使得科技對金融機構滲透的分量在大大增加。

其次,屠光紹談到了金融科技與金融行業的經濟“業態”。業態是什麼?即“商業模式”,他概括了四種模式的改變。

第一個是業務模式。不同機構都有自己的業務,包括業務處理、業務流程。比如過去有個指標是網點,不管是銀行、證券還是保險,網點越多表明實力越強、滲透力越高。但現在移動客戶端已經慢慢取代了物理網點。再比業務流程,過去保險業在辦理賠時,時間太長,有了科技之後,客戶身份迅速識別,損失精算更加快捷,理賠是自動理賠。

第二個是經營模式。從產品開發、銷售渠道,包括交易投資方式,都發生了很大改變。比如產品開發方面,過去產品開發很難滿足市場需求,但現在有了金融科技的應用,可以用大數據等手段,提供多樣化的產品。

第三個是管理模式。比如說客戶管理、風險管理、成本管理等,有了金融科技的驅動後,使管理模式的創新、變革在加快。

第四個是發展模式。金融行業的發展模式中,金融科技發揮越來越重要的作用,整個金融行業經營的業態,從業務處理到經營再到管理都發生了很大變化,而且這種變化會越來越快。

最後,屠光紹提到了金融科技與金融體系發展的“生態”變化

,並從四個角度進行了詳解。

第一,金融是為實體經濟服務的,是為金融消費者服務的,所以金融科技驅動的金融體系發展首先要滿足金融消費者的需要,從這類意義上來講,金融消費者也得益於金融科技在金融領域的應用。同時,金融消費者的需要與金融體系發展形成循環,金融消費者是整個生態中非常積極的力量。

第二,金融科技的發展必然帶來金融法規的調整。很多金融法規不一定能夠滿足或者覆蓋金融科技對於整個形態和業態變動的需要,隨著整個金融科技的滲透,金融法規必須要做出調整。

第三,金融監管與金融科技必須要形成互動。隨著金融科技的發展,金融監管其實面臨很大的挑戰。比如有了金融科技業態發生變化之後,風險的表現方式和風險的傳遞,都跟過去的路徑不一樣了。再比如,由於金融科技對金融行業的滲透,信息安全問題,包括虛假信息、個人隱私問題等,會帶來一系列風險,這就對金融監管提出了挑戰,需要在風險和創新之間的平衡中找到了一條監管路徑。金融監管也要利用好金融科技的手段,比如對於金融違法交易、操作市場等問題,都可以通過大數據去監管。

第四,金融科技的參與者對形成金融體系良好生態要起重要作用。科技公司,特別是進行金融科技經營的科技公司,是構成整個金融科技和金融體系發展很重要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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