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湖南貨車高速故障遇天價收費,沒救援也要5萬9,對此你怎麼看?

電摩製造


我上個月在高速因離合片壞了,撥打高速救援,救援來了一共拖了三公里,收了我550元,我開的是1.3排量的小車,還沒開任何發票和手續,還說應該收六百,給你便宜五十。唉!不過態度還不錯,說什麼呢?必定咱自己有困難了人家來救援了!還得感謝他們!


程璐然


怎麼看都沒用。我在距離靈川收費站1.3公里處,發現制動失靈,經檢查發現是制動分泵漏油了,於是報警求助。救援公司報價拖車三千八百元!我很是吃驚,再三強調距出口僅1公里多一點,我的車是輕型SUV,但他說他們要繞行很遠的路程,這理由明顯講不通。無奈之下,我只好慢慢的開出了收費站,而出去不遠處就有一家修車店。修車時他們又打來電話,問我還用不用拖車,我說我已經出來了,他說,那好,只需8百就可以了。氣人不?幾百米居然還要8百!


老兵148040250


有一次我的小車壞在高速上,離出口500米,拖車救援,收了我1600,哈哈,就拉到高速出口,放下,然後叫了保險公司拖車,到4s店,500塊。你說黑不黑。所以說有時候別怪這個社會賺錢不認人,都是被逼的,無奈啊


放飛自己放飛人生


高速上的救援本就不該收錢,它應該算是公共服務的一部分,與警察、消防隊的性質一樣,咱老百姓何時聽說,110與119在出警前先要與咱們談個價、收個錢的。之所以產生兩者的差別,主要是因為現在的高速,基本上都是公司化運營的商業行為。而這類公司,要麼是央企,要麼是國企。所以在制度的設計上的話語權就大。那收費肯定是必須的。而收多少是有一定約束的。如果高速上的施救工作是公司內部的部門來做,那還好一些。但如果採取“承包制”、“外包制”的方法來運營,出現這種天價費用就在情理之中了。


小眼點評


嚴格說來,這種行為已經不是簡單的不合規經營了,而是涉嫌構成“強迫交易罪”了。像這樣直接開口要8萬元,即使沒有實際救援也要付5萬9,不然就不給放行的惡劣行徑,和強買強賣沒有區別。因此,希望國家司法機關嚴厲懲處這幫人,以正社會風氣。

據報道,2019年11月,劉言芝接到一筆訂單,客戶讓他從江蘇省無錫市拉一臺大型風力發電設備去廣西。2019年11月18日下午5點,當他經過潭衡高速雨母山服務區時,由於路面有基坑,導致車輛顛簸,拖掛車的大梁斷裂,車子只好停在路旁,等待救援。
報警後,高速公路施救人員趕至現場。劉言芝稱,在施救人員的逼迫下,他與對方簽訂了8萬元的吊裝合同,“對方稱,如果不簽字,這個費用就是20萬。”

最終,劉言芝的修車工人連夜從江蘇趕至事發地,修好了車子,吊裝車輛在未實際施救的情況下,卻向劉言芝索要了5.9萬元。
劉言芝拒絕支付該筆費用,為此他的大貨車被滯留服務區7天,經自媒體曝光後,貨車才終於被放行。


顯然,“施救人員”強迫劉言芝接受8萬元天價施救費的惡劣行徑,在本質上就是一種強買強賣。隨後,施救人員在沒有實際展開施救的情況下,仍然強迫劉言芝支付5.9萬元天價費用的行徑,簡直就和搶錢無異。因此,施救人員這種行為,已經涉嫌構成強迫交易罪,以扣車相威脅逼迫給錢甚至涉嫌構成敲詐勒索罪。這夥施救人員,就是典型的黑惡勢力,應當受到法律嚴懲。


冰焰


高速路上天價施費就是搶劫,其性質比舊社會的土匪還要惡劣,希望相關職能管理部門對此有一個說法,對社會應該有一個明確的交代。

試問如果各個行業的施救都採用這種方法去收費,那老百姓的日子還能過好嗎?這次曝光的高速路上天價施救收費事件,在當前實行社會主義價值觀的今天,凸顯的極不和諧,說明了社會對高速公路收費等請多問題的不滿,中國高速公路實行幾十年以來,對中國交通等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貢獻,但是對於存在的諸多問題不應該視而不見,現在是應該對這些存在問題進行調整的時候了,我們大家將拭目以待。


隨夢22664660


光天化日之下,威脅、敲詐、堵車、保護傘……被要挾,甚至可以說被綁架,被困在泉南高速衡南服務區十多天的劉姓夫婦是不幸的,但他們又是幸運的,我們都應該感謝曝光的媒體,更要感謝大多數善良民眾的支持關心,這才使得他們的遭遇能夠被大家知曉,讓罪惡暴露在光天化日之下。


在這次事件中,應該被徹查的絕對不僅僅湖南賀氏吊裝公司,如果沒有保護傘,賀氏敢這麼猖狂?是誰在給他們撐腰?2016年就已經發生過類似的事情,為什麼這樣的事情會一而再再而三的發生,深層次的原因是什麼?涉及到的很多人他們是不是知情者?在高速公路上遇到類似情況應該怎麼辦?報警處理是不是最佳選擇?這些可能都是大家最迫切想弄清楚的。讓我們拭目以待!!


流浪小夜曲


幾個問題:

當時夫婦只是撥打救援電話,並不是賀氏救援,這個拖車公司為何能夠出現?跟交警有捆綁式?

2、車開過來救援了,開口要20萬,不給就不讓走,必須要要給5..9萬,不給?就不讓被困夫婦叫其他救援車輛,這是什麼行為?強買強賣?哪有這樣的行為呢?買賣不成仁義在,既然價格談不妥,自然換人,對方為何要阻攔?

3、誰給賀氏救援公司那麼大權利阻止十天不能叫其他救援?從發生事情到現在,已經過去了十天了,車輛被困高速路十天,竟然沒人管,這個事情,有點說不過去了啊,不管是警方,還是高速路管理部門,都有權利過問此事。

4、是民事糾紛還是涉嫌違法了。買賣不成,就不讓你走,也不讓你叫其他拖車公司,賀氏拖車公司如此醒行為,報警時,警方稱這是糾紛,管不了,我倒覺得,這已經不是普通糾紛問題,而是涉嫌非法干擾他人生活問題,干涉他人自由問題。

5、查一下賀氏拖車公司的背景,看看裡面有沒有保護傘等問題。

6、不管要價20萬還是5.9萬,都屬於亂要價,甚至是訛詐或者敲詐勒索了,而不讓叫其他拖車公司,又屬於有涉及非法干擾他人正常生活,那麼,如此,則是涉及違法犯罪,完全有必要立案或者抓人了,為何至今沒有動靜?

7、誰給了這家拖車公司那麼大權利和如此囂張?

8、應該好好規範高速路上的拖車收費和價格。可以依據這一次的行為,開展全國高速路拖車亂像整治,規範拖車行業,杜絕此類現象再次發生。


烏魯木齊那些事兒


湖南不是法外之地,打黑除惡勢在必行。要看到天價施救費背後的問題。退換費用,停職檢查這不是終點。要掃黑除惡。還百姓一方淨土。否則,下一個師傅還會遇到。


清純的年代


最新的處理結果是路政相關人員被停職,也退了8000元給貨車司機。司機師傅也只付了2000元給吊裝公司。但問題是其中的諸多詭異之處沒有回應,讓我等如鯁在喉。

首先路政是屬於高速公司的,張口就是8500的救援費這是什麼鬼。一般而言,既然貨車上高速已經交了通行費,那麼路政公司提供適當的服務是應該的。就算修車也應該有合理的價格,在沒有開修的時候張口就要8500塊,怎麼看都有些不妥。


其二在整個事件中最可疑的則是這個賀氏吊裝公司,應該好好查一查。首先賀氏公司是如何進入高速吊裝業務的,其與高速公司有沒有什麼瓜葛,還是查清楚的好。其次張口就是20萬,即使沒吊裝也要59000,不給錢就不讓走,限制車輛人身自由,怎麼看都不是一家正規經營的公司,其行為已經有些強迫交易罪的樣子了。

其三在事件的處理中,當地部門認為是債務糾紛,沒有及時援手。賀氏公司問題很大,其行徑與路霸無異。目前的處理中,沒有賀氏公司什麼事。拔出蘿蔔帶出泥,讓大家看看賀氏公司的股東和後臺才是正經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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