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已入職一家小公司(兩天)又拿到大公司offer怎麼辦?

edc陳冠浠


先說結論:如果真心想去大公司,可以直接跟小公司說明情況,最好想一個藉口,只需提前三天跟小公司說明情況提出離職就好,已入職的公司是可以配合你解除勞動合同的。不用太擔心。

勞動法第三十七條規定 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有可能你會覺得有點難為情,或者不好意思跟已入職的公司講,其實沒什麼的,雖然的確給對方添了一點麻煩,但是總比干了更長一段時間之後再提出離職好。

現在只入職了兩天,已經算把雙方的時間成本和損失降低到最小了。建議你在找已入職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注意以下幾個原則:

  • 態度真誠。請對方理解你的做法。
  • 保持雙方良好的關係。不要因此而起衝突,儘量在友好的氛圍內和平解決。
  • 對公司表示感謝,包括自己的直屬領導和人力資源部。

【總結】能入職這家公司2天,也算是結了個善緣,好聚好散最好,以後跟公司說不定還有合作的機會,跟領導和人力資源部的人可能還有同一家公司共事的機會,可以的話最好可以保持聯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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