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4 青島西海岸新區:十條舉措保障企業用工

日前,青島西海岸新區出臺《保障企業勞動用工助力復工復產十條意見》,拿出“真金白銀”,支持企業復工復產,並且每條措施都附帶詳細的申領程序和具體聯繫人,確保條條有著落、事事有人辦,暢通政策落地“最後一公里”。

據悉,“十條意見”圍繞企業招工、服務保障、疫情防控等3個方面,出臺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和中小微企業新吸納就業人員一次性補貼、接送務工人員返崗交通補貼、企業應對疫情保險補貼、推行“員工共享”模式等舉措,全力支持企業有序復工復產。

在加大企業招工扶持力度方面,對防疫物資重點生產企業、納入2020年新區政府固投任務工程總投資額過億元企業、中小微企業新吸納就業人員的給予一次性補貼。對通過包車、包機等方式接送務工人員返崗的企業,按費用50%予以補貼。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新區中小微企業介紹務工人員,或為建設項目招用農民工的,分別按每人300元、150元的標準給予職業介紹補貼。

在加強企業用工服務保障方面,支持企業開展員工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培訓合格的按每人200元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相關企業為員工購買抗擊疫情專屬保險的,按每人不高於1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企業購買復工復產險的,按保費金額的50%給予補貼。推行“員工共享”模式,實現企業臨時用工需求與靈活務工人員及閒置勞動力雙方的無縫對接,解決企業短期用工缺口和部分行業員工空崗問題。

在強化復工疫情防控措施方面,嚴格執行省、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政策規定,在促進企業復產復工和人員返崗的同時,確保疫情防控措施到位。疫情防控期間,建設項目企業增加口罩、酒精、消毒水等疫情防護物資費用,按照用工人數分別給予2-20萬補貼。


附:青島西海岸新區保障企業勞動用工助力復工復產十條意見

青島西海岸新區

保障企業勞動用工助力復工復產十條意見

一、加大企業招工扶持力度

(一)實施重點物資生產企業一次性補貼

對省、市、區級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及納入2020年新區政府固投任務工程總投資額過億元企業,建立企業用工難即時響應機制,由區人社局設立用工服務專員,“一對一”提供用工服務。對本區春節假期期間(2020年1月24日至2020年2月9日,下同)開工生產的省、市、區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及納入2020年新區政府固投任務工程總投資額過億元企業,根據企業春節假期期間在崗且繳納職工社會保險的人數,按每人每天2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用工補貼,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50萬元;對春節假期期間或春節假期結束後一個月內(2020年1月24日至3月10日期間)復工復產,並在2020年2月10日至3月10日期間新吸納就業人員、與其簽訂1年以上勞動合同、繳納職工社會保險的,可按每人10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上述所需資金按體制從市、區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中央、省駐青企業所需資金從市就業補助資金中列支。

申領程序:一次性用工補貼和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申報實行“零跑腿”,全程通過網上辦理。

區人社局獲取符合條件的企業名單(其中省、市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由市人社局推送,區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名單由區工信局、區發改局負責提供),通知企業於2020年3月底前登錄青島就業網進行申報。對企業申報信息,區人社局進一步核實就業登記、繳納職工社會保險等情況,符合條件的在2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並通過青島就業網或部門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區人社局向區財政局申請撥付資金,撥付至企業基本賬戶。

聯繫單位:區就業服務中心,聯繫人:李傑,聯繫電話:86977575

(二)實施中小微企業吸納新就業人員補貼

疫情防控期間,本區中小微企業自2020年2月10日起,招用首次在本區就業人員、簽訂一年以上勞動合同並辦理就業登記且依法繳納職工社會保險的,按照每人500元的標準給予企業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所需資金從區就業補助資金中安排。對一次性新增用工100人以上的重點用工企業,由區人社局設立就業服務專員,全程提供用工政策對接和業務服務。

申領程序:招錄新就業人員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申報實行企業主動申報方式辦理。

對企業招用首次在本區就業人員,符合一次性吸納就業補貼審核條件的,企業於2020年6月底前向區就業服務中心進行一次性申報。由區就業服務中心核實本區首次招用人員就業登記、繳納職工社會保險等情況,符合條件的應在15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通過青島就業網或部門網站向社會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由區就業服務中心向區財政局申請撥付資金,將資金撥付至企業基本賬戶。

聯繫單位:區就業服務中心,聯繫人:李傑,聯繫電話:86977575

(三)實施接送務工人員返崗交通補貼

疫情防控期間,鼓勵用工企業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在青島市註冊登記、具有《人力資源服務許可證》並在上年度審核通過的人力資源服務機構,下同)通過包車(15人及以上)、包機等點對點定製交通方式接送來源地(疫情較輕地區)相對集中的務工人員所發生的費用,根據屬地原則並按照用工企業稅收級次由所在地鎮街按核定標準的50%予以補貼,包機、包專列等大額費用按照“一事一議”的原則予以補貼。

申領程序:1.有包車需求的企業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登陸青島就業網,在線填報企業員工返崗需求信息,定製運輸服務;

2.企業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將包車需求與區交通運輸局聯繫,由區交通運輸局當日提供區內具備包車條件的客運企業聯繫方式;

3.企業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與包車客運企業協商簽定包車合同後,區交通運輸局於1日內對包車合同進行備案;

4.包車客運企業完成包車業務後,由企業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攜帶已備案的包車合同(原件及複印件)、發票(原件及複印件)及人員名單到屬地鎮街申請補貼資金;

5.屬地鎮街收到申請後,兩日內核定補貼費用,七日內將補貼費用撥付至企業或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聯繫單位:區交通運輸局,聯繫人:高宏達,聯繫電話:88180115

(四)實施職業介紹補貼

1.疫情防控期間,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新區中小微企業介紹務工人員,簽訂勞動合同並依法繳納職工社會保險一年後,按每人300元的標準給予職業介紹補貼,所需資金從區就業補助資金中安排。

申領程序:人力資源服務機構通過“青島就業網—我要辦事—單位業務—職業介紹補貼—單位用戶”進行申請。區人社局審核後,向區財政局申請撥付資金,撥付至人力資源服務機構。

聯繫單位:區就業服務中心,聯繫人:肖霞,聯繫電話:86977570

2.疫情防控期間,人力資源服務機構為新區建設項目招用農民工,依法繳納工傷保險半年及以上的,按每人150元的標準給予職業介紹補貼,所需資金根據屬地原則並按照用工企業稅收級次由所在地鎮街負擔。

申領程序:人力資源服務機構向項目所在地鎮街人社服務中心提報經區住建局和建設項目所在鎮街確認的農民工花名冊、繳納工傷保險記錄等材料,由項目所在地鎮街人社服務中心進行資金撥付。

聯繫單位:項目所在地鎮街人社服務中心,聯繫人及聯繫電話見附件。

二、加強企業用工服務保障

(五)支持企業開展員工線上職業技能培訓

疫情防控期間,企業可依託自有網站或第三方線上職業技能培訓平臺,對職工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提高職工技能水平。其中,企業組織新錄用人員開展崗位技能線上培訓併合格的,按每人200元標準給予企業培訓補貼,所需資金從市級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項資金中安排。

申領程序:企業登錄青島就業網,錄入新錄用人員信息,並上傳培訓方案,企業應確保職工線上培訓有簽到註冊、有學習記錄、有答疑測試,學習過程可查詢、可追溯。完成培訓課程並上傳合格人員信息,區公共就業服務機構審核公示後,撥付企業培訓補貼。

聯繫單位:區職業培訓技術指導中心,聯繫人:曹傑,聯繫電話:86891905

(六)實施企業應對疫情保險補貼

2020年2月10日起一個月內復工復產的省、市、區級疫情防控重點物資生產企業及納入2020年新區政府固投任務工程總投資額過億元企業,為員工購買抗擊疫情專屬保險的,按每人不高於100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補貼,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10萬元;企業購買復工復產險的,按保費金額的50%給予補貼,每個企業最高不超過6萬元。以上所需資金由區財政負擔。

申領程序:1.企業自願購買政府補貼範圍內的保險產品;

2.企業購買保險後,持企業營業執照、企業購買保險保單等有關材料向區地方金融監管局提出補貼申請;

3.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審核後,出具審核意見;

4.區財政局根據區地方金融監管局審核意見撥付補貼資金。

聯繫單位:區地方金融監管局,聯繫人:李娟,聯繫電話:86989823

(七)推行“員工共享”模式

協同區公共就業協會等第三方打造網絡共享用工平臺,推行“員工共享”模式,實現企業臨時用工需求與靈活務工人員及閒置勞動力雙方的無縫對接,解決企業短期用工缺口和部分行業員工空崗問題。

(八)規劃建設正規零工市場

在新區規劃選址建設正規零工市場,為企業和建設項目招聘提供規範場所;同時,為靈活務工人員求職、參加技能培訓等提供便利化服務。

三、強化復工疫情防控措施

(九)嚴格落實企業復工疫情防控措施

疫情防控期間,嚴格執行省、市、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政策規定。未按相關要求防控或隔離不到位的暫不錄用,有發熱症狀未排除的暫不錄用,與確診、疑似、輕症、無症狀感染者等有密切接觸、間接接觸尚未出隔離期的暫不錄用。按照省新冠肺炎疫情處置工作領導小組(指揮部)有關規定,對在山東省境內連續居住14天以上、沒有疑似症狀、不屬於(或已解除)隔離觀察對象的人員,持有全省統一的健康通行卡且到崗後體溫檢測合格,不要求進行隔離。非湖北省外人員要採取客運包車和“點對點”“家到廠”定製化運輸等方式返區,並提供健康通行卡(含當地村居蓋章證明),抵區後可由企業安排流動體檢車體檢(含胸部X光片),身體健康即可復工。

(十)實施建設項目用工疫情防控補貼

疫情防控期間,建設項目施工方增加口罩、酒精、消毒水、手套、體溫檢測器、電動噴霧器等疫情防護物資費用,按照用工人數100人(含)以下2萬元、100人—200人(含)5萬元、200人—400人(含)10萬元、400人以上20萬元的標準,由區住建局會同相關部門審核彙總,所需資金按照建設項目施工方稅收級次由所在地鎮街給予一次性補貼。

申領程序:總承包單位根據實際進場工人人數向區住建局提交建設項目用工防控費補貼撥付申請;區住建局會同相關部門查詢施工現場實名制管理系統並現場核實,出具建設項目用工防控費補貼證明;建設項目施工方稅收級次所在地鎮街撥付補貼。

聯繫單位:區建築工程質量監督站,聯繫人:王振梁,聯繫電話:86169100

青島西海岸新區:十條舉措保障企業用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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