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雲南省安寧市政府研究出臺了穩經濟、穩企業、穩民生方面多條措施。包括應對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進一步促進工業穩增長、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3方面內容、各10條措施。
這30條措施,是安寧認真貫徹落實中央、省、市關於堅決打贏疫情防控阻擊戰的各項決策部署,為應對疫情帶給企業巨大影響做出的決策,堅定復工企業的發展信心,支持企業共克時艱,全力保持經濟穩定運行。
應對疫情支持中小企業共渡難關10條措施主要內容如下:
一是加大政策幫扶力度。加大中小企業的政策支持力度,2020年將安寧市政府“助企貸”資金池由1500萬元擴增到2500萬元,撬動銀行信貸資金不少於2億元,加大對企業的貸款扶持力度。全面落實創業貸款政策,支持符合條件的個體工商戶享受最高金額15萬元的貼息貸款。
二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嚴格落實國家疫情防控期間信貸政策,積極協調金融機構為受疫情影響較大、資金暫時受困的中小企業提供信用貸款支持,確保不抽貸、不斷貸、不壓貸。
三是減免中小企業房租。對承租國有資產類經營用房的中小企業,1個月房租免收、1個月房租減半。鼓勵大型商務樓宇、商場、市場運營方和其他業主對中小企業租戶減免疫情期間的租金,營造共克時艱、共同發展的良好氛圍。
四是減免中小企業稅費。嚴格落實好財政部、稅務總局2020年第8、9、10號等公告。關於支持疫情防控的稅收政策方面,對因疫情原因,導致企業發生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確有困難的,可申請困難減免。對因疫情影響較重的中小企業,可由企業提出稅款繳納延期申請,依法辦理延期最長不超過3個月。
五是保持物流順暢通行。加強統籌協調,確保人員車輛正常通行,在市內高速公路出入口、國省縣道開闢應急運輸綠色通道,及時為企業發放通行證,確保生活必需品、大宗物品及原料進得來、產品出得去。
六是支持商貿流通企業發展。疫情結束後,積極支持市域內受疫情影響嚴重的批發、零售、餐飲、住宿、文化、旅遊、交通運輸、教育培訓、影視劇院等服務行業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開展優惠讓利促銷活動。對限額以上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經營良好,實現目標增速的給予批發、零售單位5萬元獎勵,給予餐飲、住宿企業3萬元獎勵。對年內銷售額達到升規條件並上限入統的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每戶給予3萬元獎勵。
七是支持生活必需品經營戶生產經營。對市域內23個農貿市場銷售生鮮豬肉的合法經營戶自本政策發佈之日起,三個月內在指定攤點每售賣一頭生豬給予100元的補助。同時,對在上述農貿市場從事糧油、蔬菜、生鮮肉類的經營戶由政府補助1個月的攤位費,鼓勵市場方免除1個月的攤位費。
八是實施援企穩崗政策。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繳費企業,可按照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給予穩崗返還;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繳費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政策執行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九是加強企業用工保障。對企業開展職工技能提升行動、開展就業見習計劃、招錄貧困勞動力、殘疾人、零就業家庭成員等就業困難群體就業的,給予400~6000元不等的一次性或按月補貼。
十是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按規定經批准後,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滿後,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權益。
進一步促進工業穩增長10條措施主要內容
一是幫助企業復工復產。進一步完善市委、市政府領導包保聯繫重點工業企業制度,主動幫助企業解決防控物資保障、原料供應、生產要素保障、物流運輸等問題,加強防控監督指導,確保企業在疫情防控達標前提下儘早復工復產、達產達效。積極向上爭取政策、資金支持,協調做好鐵路運力、天然氣、電力、水等生產要素保障工作。
二是加快項目落地建設。由市級財政安排2億元產業扶持資金,進一步強化對工業招商引資項目的扶持力度,對新引進的重大工業項目,“一企一策”制定招商優惠政策及優惠政策兌現機制。開通重大工業項目容缺審批“綠色通道”,工業投資項目審批時間較目前再壓縮至少5個工作日。
三是強化項目用地保障。對市政府確定為重點工業項目的,優先在用地指標等方面予以支持和保障,新報批土地不少於30%用於工業項目。實行工業用地彈性出讓、先租後讓等制度,對畝均投資、稅收、產值強度較高的工業項目,可享受“一事一議”土地價格優惠政策,工業項目可分期繳納土地出讓金。
四是積極提供金融支持。大力開展金融機構進企業活動,努力提升金融服務能力。組織駐市金融機構通過走訪、線上顧問、遠程服務等形式,對大型企業、無貸企業特別是受疫情影響的企業進行顧問服務,逐戶瞭解企業受疫情影響情況及金融服務需求,提供優質高效綜合金融服務。各金融機構按照特事特辦、急事急辦原則,開闢快速審批通道,提供優質高效綜合金融服務,確保2020年企業信貸餘額不低於2019年同期餘額。
五是確保企業職工穩定。對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繳費企業,可按照該企業及其職工上年度實際繳納失業保險費的50%給予穩崗返還;對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且恢復有望,堅持不裁員或少裁員的參保繳費企業,返還標準可按6個月的當地月人均失業保險金和參保職工人數確定,政策執行期限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六是保障企業用工需求。對企業開展職工技能提升行動、就業見習計劃,招錄貧困勞動力、殘疾人、零就業家庭成員等困難群體就業的,給予400~6000元不等的一次性或按月補貼。
七是緩繳社會保險費。對受疫情影響,面臨暫時性生產經營困難,確實無力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企業,按規定經批准後,可緩繳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費,緩繳期最長6個月。緩繳期滿後,企業足額補繳緩繳的社會保險費,不影響參保人員個人權益。
八是減免企業相關稅費。因疫情影響導致企業遭受重大損失,正常生產經營活動受到重大影響,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確有困難的,經稅務機關核准,可對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申請困難減免。
九是鼓勵企業相互合作。疫情防控期間,為降低企業生產成本,凡本市能夠供應的原輔材料、包裝物、配套零部件等本地產品,在同等條件下,鼓勵本市企業和用戶單位優先使用,就近採購。
十是支持企業創新升級。鼓勵企業圍繞產品升級、新產品和新工藝開發、關鍵核心技術攻關等進行研發並實現產業化。對符合產業政策、投資額在500萬元(含)以上且納入統計數據的工業技術改造項目進行相應獎勵。
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10條措施主要內容
一是強化土地供應管理。強化土地收儲,實現淨地出讓、淨地交地,針對城市片區發展實行差異化供地,允許企業分期繳納土地價款,降低企業融資成本。
二是緩繳基礎設施配套費。新建、續建房地產項目城市基礎設施建設配套費可延緩至《規劃核實意見書》發放前繳清。
三是合併行政審批事項,用地單位繳清土地出讓價款後,同時發放《建設用地批准書》和《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
四是房地產企業辦理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不動產登記壓縮至3個工作日發證。
五是在房地產等房建工程項目建設審批中,開闢綠色通道,推行“容缺辦理”“承諾辦理”機制,施工許可證、預售許可證辦理時限壓縮至3個工作日發證。
六是對建立完備農民工工資支付“五項制度”的房地產項目,按照差異化原則繳納農民工工資保證金,進一步減輕房地產企業資金壓力。
七是推行預售許可預審核制度,在項目形象進度基本達到要求,但報批要件尚不齊備時,房地產企業可提出預審申請,住建部門可先行現場踏驗,審核現有要件,待審批要件齊備後,在1個工作日內審批發證,縮短審批時限。
八是延期繳納稅款。對於達到應清算條件和已下發土地增值稅清算通知書的納稅人,確實不能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清算和申報的,可申請辦理延期申報,最長不超過60天。
九是嚴格執行《安寧市商品房預售資金監督管理辦法》,嚴格監管房地產開發企業商品房預售資金,防範爛尾項目產生。持續開展市場秩序整治,嚴肅查處房地產開發企業和中介機構捂盤惜售、哄抬房價、虛假廣告、製造購房恐慌等違法違規行為,實施違法違規聯合懲戒,建立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
十是實行市級領導包保項目責任制,全力幫助企業協調解決項目建設中存在的實際困難和問題。
據介紹,以上措施,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至2020年12月31日(文件中有其他有效期規定的除外)。中央、省、昆明市、雲南滇中新區出臺相關支持政策的,安寧市遵照執行。(記者 熊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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