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27 造謠!傳播不實疫情信息!撫州多人被査處!

最新消息!

傳播不實疫情信息!

撫州這些人被査處!

希望大家不信謠、不傳謠

團結一致與病毒作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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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臨川

近日,臨川區網民徐某在朋友圈發佈一張全國各地疫情人員數量的圖片,圖片顯示的確診人數為虛假數字。該圖片傳播到多個微信群,造成不良影響。

造謠!傳播不實疫情信息!撫州多人被査處!

臨川公安分局依法將徐某傳喚至轄區派出所接受詢問。徐某對自己發佈的圖片供認不諱。在公安機關的教育下,徐某為此後悔不迭,並在其所傳播的微信群裡逐一申明所發信息虛假不真實,也請群裡各位親朋不要信謠不要傳謠。目前,臨川公安分局依法對發佈謠言,擾亂公共秩序的徐某作出行政拘留的處罰決定。

  • 東鄉

1月26日下午,東鄉區公安局發現轄區居民陳某某在微信群裡散佈東鄉區患者已死亡的謠言,立即按疫情防控工作預案組織輿情管控組開展核查,發現發佈信息人員為虎圩鄉人,隨即輿情組會同虎圩派出所進一步開展調查工作,經依法傳喚陳某某到虎圩派出所接受詢問調查,陳某某承認於1月26日上午9時許在家族微信群裡,將道聽途說來的消息轉發的事實。鑑於陳某某的行為未造成嚴重影響,主動承認錯誤,東鄉區公安局依法對其作出訓誡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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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謠!傳播不實疫情信息!撫州多人被査處!

1月26日晚22時許,東鄉區公安局再次發現有人在微信群內發信息說東鄉患者已經死亡,東鄉區公安局立即組織輿情穩控組人員連夜開展調查,經輿情組會同甘坑派出所依法查明東鄉區甘坑居民劉某(人在上海)聽信謠傳後,在自己家族群內發信息稱東鄉患者死亡,東鄉區公安局民警查明情況後聯繫劉某,在電話裡對其進行了口頭訓誡,並將東鄉區目前疫情防控相關措施告知劉某,請其誤信謠傳謠。

目前,撫州市東鄉區公安局正全力開展輿情巡控工作,及時發現處理與疫情有關謠言信息,對網絡造謠、傳謠當事人依法進行處理,杜絕出現重大輿情事件,堅決打贏打好疫情防控這場人民戰爭!

  • 金溪

2020年1月27日,金溪縣公安局陸坊派出所在做好疫情防治的同時快速查處一造謠男子,盡力消除社會恐慌,贏得幹部群眾讚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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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5日(正月初一)上午,李某為開玩笑、刷存在感,在一數十人成員的微信群散佈謠言信息:“在發人溫,我昨晚X村30年夜在看打牌,死了一個人48歲,公共場所少去聚餐,唱歌為好” (注:“溫”為李某書寫的錯別字,通“瘟”。)引發群眾恐慌,李某所指的死亡人員為同村突發死亡的村民王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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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事情的真相是:除夕夜村小賣部內,眾多村民在場看到王某突然無端倒地且無法喚醒,村醫生和120急救人員先後以最快速度到達現場時都宣告王某已死亡,診斷疑因心肌梗死所致。公安民警接到反饋後也在除夕夜、正月初一兩天加班調查王某非正常死亡一事,基本認定王某為自身身體原因誘發的心肌梗死導致突發死亡,許多村民和死者家屬都對王某突發死亡的原因一致認同。李某發的造謠信息不僅引起了社會恐慌,還引起知道真相的眾多本村村民、鄉村幹部及死者家屬氣憤與不滿。

因李某散佈謠言的行為已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構成虛構事實擾亂公共秩序,公安機關依法對李某做出了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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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資溪

(一)、1月25日上午,有一則消息在微信群和朋友圈中傳播:車牌號浙BL0535這個車剛從武漢回來,車上的人確診了偷跑回來的,大家看到了及時報警,希望大家留意此車牌號,轉發各個群,朋友圈,以免更多人受到傳染。經查,此信息系戴某發出。因未出現大範圍傳播及造成更大的影響,且戴某主動刪除信息並在微信群內告知不要相信此類信息,民警對戴某進行批評教育,責令其書寫檢討。

(二)、2020年1月25日,有人在QQ群內發佈信息稱:“資溪有一個確診新型冠狀病毒的”、“好像從武漢跑回來過年了”。經查,此信息系網民朱某發出,因朱某未滿十六週歲,民警立即與其監護人聯繫,並在監護人陪同下對其進行了口頭訓誡教育,在我局的批評教育下,他也意識到自己的錯誤,自行在QQ群內闢謠,並寫了檢討書,保證今後不再傳播未經證實的言論。

(三)、1月25日晚,有人在QQ群內發佈信息稱:“資溪大覺山剛剛好像有人得了冠性肺炎,景區那麼多人哎,開學我應該不用去了”。經查,此信息為未成年人林某發出,林某面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主動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因群裡沒擴散,且林某屬於未成年人,在民警的批評教育下,林某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刪除網上信息,並寫了檢討書,保證今後不再傳播未經證實的言論。

(四)、1月26日上午,有人在本地微信群內發佈信息稱:“新型冠狀病毒爆發後,十八省米、菜都已停運,現在已無法運進資溪,呼籲大家快去搶購。”並同時轉發相關哄搶小視頻。經核實,該信息系謠言。民警調查後發現該信息是鄧某所發,在接受調查後,鄧某面對違法事實供認不諱,且主動配合公安機關進行調查。因群裡沒擴散,且承認錯誤態度良好,民警對其進行批評教育。他也意識到自己的錯誤,刪除網上信息,並寫了檢討書,保證今後不再傳播未經證實的言論,堅決做到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

請廣大市民不信謠,不傳謠。

民警提醒,

面對此類信息,

請廣大市民一定要審慎轉發傳播!

一是要學會理性判斷,不要盲目、不假思索地隨意轉發。可先在網上搜索一下,看看其他城市有無這樣一模一樣的案例。

二是要及時關注當地官方及主流媒體發佈的權威信息,通過官方渠道瞭解事情的真相,不盲目輕信來自非官方渠道的信息,以免讓自己陷入恐慌。

請發佈、轉發謠言信息的網民立即刪除此類謠言信息。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五條規定,對於散佈謠言,謊報險情、疫情、警情或者以其他方法故意擾亂公共秩序的,處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並處500元以下罰款;情節較輕的,處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罰款。

如果散佈謠言等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要依據我國刑法的規定追究其刑事責任。

防控疫情工作緊張,

請大家做到

不造謠、不傳謠、不信謠!

別讓謠言再成為一道阻礙!

來源:綜合臨川區融媒體中心、東鄉發佈、撫州市東鄉區公安局、金溪縣融媒體中心、資溪公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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