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樂老人76596366
這個問題作為曾經部隊的一員,我想我能回答其中的絕大部分。
一是復員。從我接觸到來說,復員一般是指未滿服役年限而要求離開部隊的方式,或者滿服役年限放棄待遇回家的一種方式,士兵和幹部都可以選擇,放棄部隊給安排工作等各種待遇,部隊根據規定給予相應費用。
二是退伍。一般是指2年,5年和8年的士兵,不在繼續轉晉士官,返回地方一種方式,部隊按規定給予退伍費,不安置工作。
三是轉業。一般是部隊軍官和12以上士官返回地方的一種方式。部隊給予一定轉業費,同時所在地安置相應工作。
行走在心靈荒漠的邊緣
復員、退伍、退役這三者都可以理解為告別部隊回到家鄉,成為一名曾經當過的兵的老兵。而轉業則是從部隊回來,由政府負責安置工作,這是最基本的區別。
而復員、退伍和退役又有細微的區別,雖然都是離開部隊回家,但退伍主要是指義務兵離開部隊回到地方的情況;而退役主要是指士官退出現役,服役滿十二年以上的士官還可以選擇退役和或轉業的情況;還有軍官退出現役;同時退役還可以指武器裝備等不能繼續工作了,比如某一機型退役,某一艦艇退役。而不能說某一裝備退伍,退伍主要指人,而退役即可以指人,也可以指武器和裝備。
復員是上個世紀八十年代以前對退役軍人的說法,意思是恢復當兵前的人員身份,也有寫作復原的都是一個意思,就是以前是農民的繼續當農民,以前是工人的繼續回廠上班。相對於轉業而言。
本人當兵16年,熟悉部隊情況,如果有新老兵問題可以關注並私信我,一定回覆。
兵天兵地
這個問題問得好。其實現在好多當過兵的戰友都說不清這幾者的關係。我以我所瞭解的情況,談一點淺薄的看法。
在部隊最傷感的時候莫過於送班長退伍的那一瞬那。而在地方,一說道我是某某年退伍,就知道你肯定是義務兵回來的,一說我是某某年復員,也一定知道你是七八十年代的志願兵,一說我是某某年轉業,就明白你一定是個幹部。
名稱沿革
1958年頒佈的《國務院關於處理義務兵退伍的暫行規定》,把義務兵退出現役稱為退伍,把志願兵和軍士稱為復員。1999年頒佈的《中國人民解放軍士官退出現役安置暫行辦法》,把士官退役分為復員和轉業兩種。退伍和復員這兩個詞也成義務兵和志願兵退役的代名詞,沿襲至今。2011年頒佈的《退役士兵安置條例》,把義務兵和士官統稱為退役士兵,不再有退伍和復員一說。以上規定和辦法也隨之廢止。2001年頒佈的《軍隊轉業幹部安置暫行辦法》,把符合安置政策,並退出現役的軍官和文職幹部稱為轉業。即將出臺的《退役軍人保障法》,將轉業軍官,復員士官和義務兵退伍統稱為退出現役。
名詞釋義
退伍,是指1954年10月31日以後參加中國人民解放軍,持有《退伍證》或《復員軍人證件》的人員。現在也是對退役軍人的尊稱。復員也可以理解為“復原”,就是回到原籍的意思,一般指軍改前超期服役的軍士或志願兵,也有一部分既不符合轉業安置,也不符合退休條件的軍官。但我們一定要把復員和復員軍人區分開來,復員軍人特指1954年10月31日前入伍,持有退復員退伍軍人證件或經組織批准復員的人員。轉業的全稱應該是轉業安置,是指職業的轉換,即從部隊退出現役,到地方服從地方政府的工作分配。退役即退出現役,是現在所有退伍軍人正式且官方的稱法。
相互區別
復員這個詞,其實已經是歷史名詞,只有七八十年代的老班長們才會用復員來形容自己退伍軍人的身份。而社會上對於退役軍人,因為慣性和習慣的原因,更傾向於叫退伍和轉業。部隊也一樣,除非是正規場合一般仍說退伍或轉業,很少用退役這個詞。相信隨著時間的發展,退役這個詞也會慢慢的植入我們的心中,成為退出現役軍人新的代名詞,因為不管是成立的退役軍人事務部,即將立法的《退役軍人保障法》,還有以前的《退伍證》、《復員證》、《轉業證》等都改為了《退出現役證》,都說明了這點。
不管用什麼詞,都磨滅不了作為軍人所做的奉獻和犧牲。“退役不褪色,建功新時代”即是對我們的要求和期望,也是對我們的鞭策和鼓勵。“金戈鐵馬逞英豪,大浪淘沙顯本色”,退役軍人一定能在廣闊天地裡大有作為,再創榮光!
相信大家通過我的講述,對這幾個詞的區別和關聯應該有了大概的印象。有片面之處,敬請諒解!
歷史中的往事
對與題主問的復員、退伍、轉業、退役等有何區別?待遇有何區別?
我先通俗的解答一下。首先來講復員、退伍、退役我門可以理解為士兵、軍官退伍從部隊回來沒有分配工作這一類。而轉業則是分配到國家機關、企業、事業等單位,參加工作的這一類,通常都是軍官和服現役滿12年的士官待遇。有興趣的朋友可以看下詳細解釋。
一、復員、退伍、轉業、退役的區別。
1.復員
軍隊的軍官、文職幹部、志願兵退出現役以後,回參軍地區或者服役所在地安置,國家不包分配工作。包括:士兵、初級士官(一級士官、二級士官)。
2.退伍
軍人退出現役。退出現役的軍人稱退伍軍人。又專指中國人民解放軍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的義務兵退出現役。
3退役
退役,指退出現役。泛指軍人(運動員)服滿現役或由於別的原因退出軍隊。在義務兵役制下,指軍人服現役期滿後停止服役,現役軍官如有已達服滿預備役的最高年齡或傷病殘廢完全不能服役等情況,可以直接從現役退役,軍官退役後,一般保留其原軍銜。並在原軍銜稱號之上加“退役”字樣,以示區別。
4.轉業
轉業,指中國人民解放軍或中國人民武裝警察部隊中的軍官和服現役滿12年的士官退出現役,分配到國家機關、企業、事業等單位,參加工作或參加生產的活動。普通的義務兵和低級別的士官沒有轉業,只有中級以上的士官以及軍官才有轉業選項,也就是上士以上的士官以及軍官和文職幹部。
二、待遇區別
待遇又分義務兵退伍、士官退伍、士官轉業、軍官退伍、軍官轉業。
1.義務兵退伍
首先是一次性退役金。具體視部隊而定,自2011年起,退役金標準為4500/年。退役金標準是根據國民經濟發展水平、全國職工年平均工資收入和軍人職業特殊性等因素確定,並適時調整。然後地方政府下發的自主就業一次性經濟補助。再其次就是地方政府下發的自主就業家屬優待金。具體的金額需要諮詢安置地民政部門,各安置地標準不一樣,退役當年的政策也可能有改變。
2.士官退伍
復員費:以月工資基數(包括軍銜工資、軍齡工資,艱苦邊遠地區還包含地區津貼,下同)計發,滿服役期中士、上士、四級軍士長月計算基數分別約為1805元、2290元、2810元。軍齡不滿10週年,每滿一年計發1.5個月工資基數;軍齡不滿15週年,每滿一年計發2.5個月工資基數;軍齡不滿20年的,每滿1年計發4個月工資基數。其中,軍齡不滿1週年部分,按照年標準的一半計發。
安家補助費:復員到大中城市,軍齡10週年以內,每年計發0.5個月工資基數,10週年以上,從第11年起,每年發給1.5個月工資基數;復員到縣市以下地區,10週年以內,每年發給1個月工資基數,10週年以上,從第11年起每年發給2個月工資基數。
回鄉生產補助費:此項經費為復員到農村士官享受,軍齡每滿1年計發1.5個月工資基數。
醫藥生活補助費:此項經費為患有慢性病士官享受,經過申報審批,可領取一至五等醫藥生活補助費。
一次性退役金”基本標準為服現役每滿一年,發給4500元。服役期間獲三等功獎勵,增發5%;服役期間獲二等功獎勵,增發10%。
獎勵工資:當年轉業復員人員,經政治機關認定,可以享受當年獎勵工資,即1個月的基本工資、基本津貼補貼和地區補貼。一般滿服役期中士為5625元,上士為6610元,四級軍士長為7600元。
離隊差旅費:此項經費按照個人實際情況發放。
住房資金:此項包含住房補貼和住房公積金,服役期滿,按現行標準,中士約為8.2萬元,上士約為12萬元,四級軍士長約15.78萬元。需要注意的是,如在服役期間辦理了軍人住房公積金貸款,需根據《委託轉賬還款授權書》,將個人住房資金劃轉至貸款銀行,用於償還剩餘貸款本息。
保險基金:軍人退伍返鄉落戶後,個人攜帶相關證明證件,以及《退役醫療保險轉移憑證》《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軍人職業年金繳費憑證》等憑證到地方社保機構辦理保險基金接續。其中,退伍離隊時,醫療保險資金一般支付個人,養老保險及職業年金資金一般由財務部門直接劃轉至安置地社保機構,安置地未建立職業年金接續賬戶的,也可以支付個人。
3.士官轉業
結算經費包括:
安家補助費:以月工資基數(包括軍銜工資、軍齡工資,下同)計發,此項目結算時,上士約為1.3萬元,四級軍士長約為2.18萬元。
生活補助費:此項目結算時,上士約為1.66萬元,四級軍士長約為3.19萬元。
獎勵工資:此項目結算時,上士約為3345元,四級軍士長約為3845元。
住房資金:此項目結算時,上士約為13.42萬元,四級軍士長約為17.47萬元。
差旅費、服裝費:根據實際情況及當年政策發放個人。
保險基金:這裡需要強調的是,轉業士官待安置後,要向部隊財務部門提供本人安置編制類型(事業編制、企業編制),以及地方接續養老保險、職業年金的賬戶信息。待部隊劃轉保險基金至地方社保機構後,個人攜帶相關證明證件,以及《退役醫療保險轉移憑證》《軍人退役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憑證》《軍人職業年金繳費憑證》等憑證到地方社保機構辦理保險基金接續。
*以上經費測算數據僅供參考,未考慮士官套改、艱苦邊遠地區等情況。
*打個比方義務兵退伍有的地方只能拿到三五萬,而北京、廣東能打到十五到二十五萬。
酒館打烊
轉業、退伍、復員及退役的區別如下:
轉業是指部隊的現役人員退出現役,不再是軍人,由政府安排進入地方工作,主要對象是軍官、文職幹部、服役滿12年的士官以及殘疾、立功人員,你把它理解為轉換職業就可以了。
退伍是指中國人民解放軍義務兵退出現役。
復員指國家有組織地從戰時狀態轉入平時狀態所進行的活動。它是戰爭動員的逆向過程。這一名詞原來主要是針對1954年10月31日開始試行義務兵役制以前參加中國工農紅軍、東北抗日聯軍、我黨領導的脫產游擊隊、八路軍、新四軍、中國人民解放軍……
退役是所有現役軍人退出現役的統稱,其包含義務兵、士官、軍官退出現役。
飛雲正傳
請問復原,退伍,轉業,退役等有何區別?待遷有何區別請給解答一下?據查資料稱,請問轉業、退伍和復原有何區別?退伍和轉業 是復原回家的兩種形式 義務兵退伍 分位義務兵兩年退伍 或者士官按義務兵退伍 軍官按義務兵退伍三種 士官10年以內的兵齡和兩年義務兵一樣 都是退伍 超過十年的兵齡 可以退伍或者轉業 退伍的方式比轉業拿到的費用多一倍 但是轉業可以安排工作 退伍不安排 軍官正常的離開部隊的方式就是轉業 回到地方 但是有些軍官因為非正常原因被部隊開了 就會以義務兵復退的形式回到地方 是不安排工作的。
退役中:復原、專業、退伍,有何不同?有什麼本質區別?復員是指回復到原有狀態,意即從哪裡來回到哪裡去,退伍是指退出現役,意即生活狀態或身份亦有可能改變,即退伍後可以選擇轉業或者自主擇業。
復原和轉業的區別?軍人退出現役稱復原,但是同樣是復原,軍官和士兵復員的叫法以及工作的分配等都是不一樣的。
三級以上士官(中級士官以上)、排長(少尉軍銜)以上軍銜的軍官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則稱為轉業,意思是轉一個職業。
而士兵、初級士官(一級士官、二級士官)復員則稱為退伍,意思是退出現役。
另外轉業軍人和退伍軍人會到地方對工作的分配也是不一樣的。
最後我說一下退役,其實我軍是沒有“退役”這個詞的,這個詞是從臺灣傳到大陸的,只是叫法不同而已,所以我認為退役也就是我們說的復員。
復員軍人和轉業軍人有什麼區別?復員退伍軍人不安置工作,自謀職業。轉業軍人地方政府負責安置工作。所有軍人都可以選擇復員退伍,符合轉業條件的是軍官和服役滿十年或以上的士官。
復員軍人是指符合中國人民解放軍《現役軍官服役條例》《文職幹部暫行條例》規定的退出現役條件,本人自願作為復員安置,以及有嚴重錯誤喪失幹部條件不宜作轉業安排,又不具備退休條件的軍官和文職幹部。
轉業軍人和復原及退伍軍人有不同的概念。軍隊的軍官、文職幹部、志願兵退出現役轉到地方,由國家統一安排工作; 復員:軍隊的軍官、文職幹部、志願兵退出現役以後,回參軍地區或者服役所在地安置,國家不包分配工作; 退伍:軍隊的義務兵退出現役。
復員軍人:指的是退出現役後,到地方不安置工作的義務兵、士官和軍官;
轉業軍人:你的是退出現役後,由地方政府負責安置工作的軍人。
從條件上說,所有軍人都可以選擇復員,但要想轉業,但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比如義務兵有安置卡的、士官服役滿12年的和選擇計劃安置的軍官等。
身份不同,前者是兵後者是官。
復員軍人:指的是退出現役後,到地方不安置工作的義務兵、士官和軍官;
轉業軍人:你的是退出現役後,由地方政府負責安置工作的軍人。
從條件上說,所有軍人都可以選擇復員,但要想轉業,但必須符合一定的條件,比如義務兵有安置卡的、士官服役滿12年的和選擇計劃安置的軍官等。
復員軍人,也叫復退軍人,一般是服役是普通義務兵(二年制,以前有三年制,四年制)也就是義務兵退出現役的,幾乎都是復員軍人。
轉業軍人,就是從職業軍人退出現役轉為其它職業的。也就是在部隊是幹部,志願兵,士官的退出現役的,叫轉業軍人。
區別就是退出現役後安不安排工作。
復員是義務兵或軍官、士官退出現役,回原籍或住地。現今已經不再安排工作。
轉業是軍官或士官(三期以上)乃至更高級的軍事管理人員服役期滿,退出現役,則稱為轉業,意思是轉一個職業。
就我的理解.服役期滿回家的戰士這個叫復員軍人.一般都是哪來哪去.轉業軍人就不一樣了在部隊的戰土提幹了.還有大學生.這些人回家就不叫復員應該是轉業到地方而且到地方去單位進部門.這些人就是轉業軍人.雖然都是軍人.但是有區別的。
復員適用於士兵,和士官。 轉業適用於軍官。
具體是怎麼的,可以去退役軍人機構諮詢一下,就明白了。
zc榮
劃重點:決定上述選擇的權利的根本因素有兩個:身份和服役年限。
規範官方稱呼:退出現役的方式有:退休、自主擇業、計劃分配(常說的轉業)、復員、退伍。
一、身份因素
從參軍的角度來講,入伍後你的身份有三種:軍官、士官、義務兵。三種身份決定了在離開部隊時能夠有不同的選擇,相同服役年限的情況下,選項數量:軍官>士官>義務兵。
這裡可能有人會講還有學員、文職幹部呀。士官學員和士官的待遇一樣,生長幹部學員和義務兵的待遇一樣,文職幹部和軍官的待遇一樣,所以學員和文職幹部就沒有單列講解咯。
二、服役年限
我國現行的服役年限:義務兵2年,士官5年以上,軍官n年以上。服役年限越多,可選的選項就越多。
三、優劣分析
(一)軍官
- 服役滿30年或年齡滿50週歲的師職可以選:退休、自主擇業、計劃分配、復員。
- 服役滿20年以上(軍改期間服役滿18年)可選:自主擇業、計劃分配、復員。
- 服役滿職務等級最低年限或達到職務最高年齡(不滿18年的):計劃分配、復員。
- 不滿職務等級服役最低年限的:復員。
(二)士官
- 服役滿30年:退休、計劃分配、復員。
- 服役滿12年:計劃分配、復員。
- 服役不滿12年:退伍。
(三)義務兵
退伍。
其中,退休和自主擇業都是由國家每月發放原工資基礎上的一定比例的工資,享受住房、醫療等補貼待遇,併發放一定的退役補償。
不同是退休幹部相對於自主的幹部一次性補償少一些,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劣勢在於,自主的幹部被黨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或者財政撥款的事業單位選用為正式工作人員的,從被選用的下月起停發退役金,不再享受自主擇業的軍隊轉業幹部的有關待遇。
計劃分配就是大家平常說的轉業,意味著通過國家分配到黨政機關、事業單位、企業等工作,由軍隊幹部或士官轉變為國家工作人員,退役補償較自主擇業、復員少。
復員簡單的說就是一次性買斷性質的退役補償,不安排工作,軍官復員的不再是幹部身份,士官復員的不安排工作。
退伍就是義務兵退伍,發放退伍補助,義務兵數萬元,下士十多萬,中士二十多萬。
希望能夠幫助到需要的人!如有其他疑問,歡迎評論區交流討論。
我是老兵夜話,分享你想知道的故事,下期見。
小瑩話軍
復員和退伍主要針對義務兵和未滿足轉業條件的士官退出現役,另外,不管幹部還是士官,只要是買斷性質的退出現役也可稱復員或退伍。
轉業,其實適應於所有符合安置條件的軍人,但多指軍官或士官。
退役,其實很多人都有誤解,以為就是退出現役,其實還有一種情況也叫退役,那就是軍官服役滿20年擔任營職以上的退伍軍官,或者擔任團職以上的軍官,他們也叫退役,地方不再安排工作,但仍然要繼續發工資,類似於退休。不過這種政策會因地區、兵種的不同而不同,像西藏新疆等偏遠地區,限制就要小一些。
6
元芳有看法
軍隊由:服役人員.軍人.職業軍人構成。
入伍二年就退役的為復原或復員,即原來哪來回哪。且稱寫成服役兵。
入伍十年以上的才是軍人,但仍無軍籍的,其退役為退伍,退伍有兩式,1.一次性領參軍期的資金,不參與組織按排工作,自謀職業。2.不領參軍期的資金,由組織安排工作。且稱寫成義務兵。
職業軍人,有軍籍的,當不從事軍隊事務,到地方工作的為轉業。基本上團職以上或相當軍階的是有軍籍的。營級以下不在軍籍內。且稱寫成職業兵。
三式都稱退役。
但僅二年的為復員或復原,現在有年金了,原來僅百多元安家費。
三年六年八年十年的,甚至十二年,不滿十五年的為退伍。
十五年以上有軍籍了,是轉業。
轉業原是團縣級,屬處級幹部,但現在降點了,正科級就不錯了,但薪金仍處級的。
參軍不滿三個月的,不算入伍,是退回地方了。即無軍隊資質的,無復員.退伍.轉業證的。
入伍者年薪比地方高些。但現在不可同效益極好的企事業比的。
悟空問看後咱也在其上留上點啥。
味哎兒
復員,是從復原而來,也就是說回到你當兵前的位置,你從山東來,回山東,哪來回哪去,你當兵前是農民,回去繼續當農民,城鎮的回城鎮,政府不安排工作。士兵,士官,軍官都可選擇復員,復員費相對多點。
轉業,就是轉換職業行業,士兵沒有轉業,士官需達到相應級別和年限,軍官均可轉業。轉業由政府安排工作,可以回當兵前所在地,也可以在滿足相關條件的情況下,安置在該部隊住地城市。轉業仍享受與部隊對應的地方政府的等級。
還有一種叫自主擇業。達到一定年限和職務的軍官可選擇自主擇業,安置地與轉業一樣,待遇是每月可拿一定的退役金,大約是部隊原工資百分之幾十不等。其它就靠自己了,政府不安排工作
退伍和退役是一個意思,說白了就是離開部隊。只是兩個說法而以。
待遷若是指部隊,沒有這樣說法。也許是隨軍家屬等待遷戶口的簡稱吧。還有一種說法不是指部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