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6 和異性朋友發生關係了還要繼續做朋友嗎?

邵世敏


針對題主的問題,我想說兩點

第一點,人際關係講究兔子不吃窩邊草

在現實生活中,其實大家細心一點,都可以觀察到很多類似的現象,一個人出去正兒八經的嫖娼,對自己的人脈關係有影響,但是影響不是最大的,影響最大的是不明不白的吃窩邊草,作為雙方當事人,可能不會有太多警覺,當時間長一點後,有些以朋友就會疏遠你,特別是雙方共同的朋友,可能對於小年輕來說無可厚非,但是對於一個已經比較成熟的人來說,影響很大的,我身邊就有這樣的人,漸漸的就疏遠了雙方當事人,我只能揣測一下這種心理,第一,兩個人不明不白的搞在一起,其實很容易帶來很多是是非非,所以,周圍的朋友刻意迴避,第二,雙方搞在一起之後,作為旁人朋友,會刻意的不去打擾你們,也許是怕佔用你們的時間,同時,針對你們的事情,很多共同的朋友往往都會在背後嚼舌根,第三,不論男人還是女人,其實對亂性的人,或者說對那些見不得光的事情,存在著某種成見,第四,一旦當事人雙方發生矛盾,哪怕沒有矛盾,那些曾經跟女方關係不錯的人,總會對你有一種排斥感,這只是我個人揣測,大家可以關注一下週圍的這種情況

所以,一個人最好不要在朋友圈子裡亂搞,這會破壞了大家曾經對你的評價,一旦評價被改變,漸漸的就疏遠了,能走在一起的朋友,大多都是些利益相關的人,這樣就會間接的傷害了自己的利益,這就是坊間常流傳的一句話,亂性之人,必定破財,特別真正做生意的人,很忌諱,實在控制不住,可以在外面去搞,不要在熟人圈子裡亂搞,要想在熟人圈子裡面產生愛情,那一定是名正言順見得了光

第二點,作為雙方當事人,你們還能不能做朋友,肯定是可以的,只是關係變複雜了一些

換句話說,雙方願意睡在一起,起碼多多少少有一些好感,只是這種朋友關係在衝破底線以後,大家可能更隨意一些,正因為這種隨意,很容易越陷越深,也許在某個夜晚,某一方喝得酩酊大醉,會做出一些出格的事,確切的說,既然已經發生了關係,其實就附加上了情人屬性,所以,在感情經營中,已經不是簡單的朋友式的相處

總之,我個人覺得,每個人可以選擇自己的生活方式,但是不要在自己的朋友圈子裡玩感情遊戲,這對你的前途事業會帶來很多障礙,真要玩,可以到外面去,不要吃窩邊草,這就好比有些小偷,不偷親戚朋友鄰居熟人,要偷也跑在外面去偷,從某種意義來說,這也是一種品格


情感999電臺


看人,如果不是到了那種老死不相往來的地步,當然可以做朋友。

發生關係,通常有這麼兩種情況,一是有戀愛或婚姻關係的行為;一是臨時行為。

因戀愛或婚姻發生過關係並終止情緣的男女,尤其是有孩子的,沒有附加傷害前提下的和平分手,經過一段時間沉澱,由於孩子這個不可迴避的現實,兩個人是完全可以成為朋友的,因為熟稔對方所有的缺點優點,知道對方喜歡什麼不喜歡什麼,兩人的相處會成為那種介於朋友與愛人之間的藍顏或者紅顏。當然,不排除兩人破鏡重圓,成年人特別是分手後的男女,原本想換雙新鞋子,挑來挑去發現還是舊鞋子舒服,於是再吃二茬罪——復婚。

發生了臨時行為後還能不能做朋友?這要看臨時關係是什麼前提。如果是由欣賞升級為辦公室戀情,雙方自覺終止,這種角色還會轉變回來,多半會變為君子之交或同事情誼,這類人不壞,偶然失足且能懸崖勒馬,因此,理智界定很重要,它能重新修正關係。

要是鄰居間的勾勾搭搭,那就看事態發展到哪一步了,關係敗露,狼狽不堪的廝混男女,即便是沒有導致兩個家庭解體,想回到以前的睦鄰關係,那就是痴心妄想;若是良心發現主動結束兩人間的偷偷摸摸,而且是沒有被第三方發現情況下,這有可能朋友般的往來,不過,見天低頭不見抬頭見的碰面,很難說會不會重蹈覆轍,“性”和“偷”這兩個因素,確實令人心馳神往身不由己。

如果是同學間早年發生的地下情,只要地下情沒有延續到這會兒,那就無所謂,遙遠的歷史只要不去重溫,就是安全保障;可要是之前沒關係,某次同學會兩人老房子著火,事後又心心念念迴歸了各自家庭,我覺得吧,即便是見面還能一如既往的點頭寒暄,可跟朋友的意義卻是差了十萬八千里了。

個人看法,仁者見仁智者見智


府右街二子


沒有愛的性,是低級的性,所以和異性朋友之間發生性關係,還要不要做朋友,由當事人來決定。雖然這樣的關係發生的性比較低級,但是起碼是雙方自願,不是強姦。

我相信很多潔身自愛的人,會和自己愛的人發生性關係,由愛產生的性,才是更高級的,如果僅僅解決性需求,去和自己不愛的人發生性關係,說實話我做不出來。

也許是我的觀念太保守了,也許是這個社會太開放了,其實真的是物以類聚,人以群分,不同性質的人群,真的玩不到一起去。

與其一夜情,我更喜歡長久的感情,由友情昇華為愛情,然後再慢慢變成親情,就這樣相伴一生,就很好。


心靈之音的空間


這得分幾種情況來說:

第一,假如你們都沒結婚,那麼,可以試著相處一下,或者除了性之外,還可以有愛情的火花。


第二,假如你們有一方已結婚,那麼,沒有結婚的一方,應該儘快主動了斷關係,不要破壞別人的家庭。


第三,假如你們都已結婚,那麼兩人都應該主動反思,畢竟,兩人都是婚內出軌,這種行為應該受到譴責。

當然了,人都是有感情的,既然能睡到一起,必然是彼此喜歡。但是,彼此同時,還要注意自己的身份,自己的責任。


小書童講歷史


與異性朋友發生了關係,情到深處,雙方自願,相互刺激,人生的美事,一如雙方:都有家,有子女,而雙方郡愛家,應果斷止性,時間長了,沒有不透風的牆,一旦暴露,後果不堪收拾。勸君不風流,有家才有福。二雙方家過的不幸福,雙方願離,雙方又願結合,大膽追求幸福,不破不立,水到渠成,。三一方有家室,一方單身,屬於第三者,一方應講道德,不得破壞家庭,用自已的牲歡建立在另一方的痛苦之上,遺臭萬年,收心收性,不再往來,拒絕再見。四雙方玩玩而已,憑牲亂性,朋友不可交,後患來的快,斷絕明友。


用戶70614569908


我個人認為,在男未婚女未嫁的前提下,和異性發生過親密關係後,由於各種原因而不能在一起的時候,當然還是可以繼續做普通朋友的,但是,在日常相處過程中,一定要特別注意保持距離的問題。

例如,在沒有第三人在場的情況下,兩人絕不能單獨相處,就算是平時開玩笑,也不能過火,一點曖昧不清的事情都不能有,要是理不清這些關係,這會讓身邊的朋友對你敬而遠之。為什麼這樣說呢?因為別人會認為你是一個管不住下半身的人,說不定哪天會挖人家的牆角,所以會對你產生戒心。

要是雙方在發生這種親密關係之前,有任何一方有了家庭,那麼,別說繼續做朋友了,就連在一個地方工作的想法也不要有,因為抬頭不見低頭見,一回生二回熟,男人也好女人也罷,誰都難管住自己的下半身,不徹底斷絕關係,不僅會破壞雙方的家庭,還會讓身邊的人說閒話,影響雙方的聲譽。


我要買老婆


想來就來:

和異性朋友發生關係了還要繼續做朋友嗎?

這問題提得多麼輕鬆好笑,把這麼一件嚴重的事情說得象吃飯喝水樣的稀鬆平常,沒有談戀愛,不是男女朋友關係,又可以用一句“喝醉酒了不知道就做了。“有這種事嗎?酒醉心明,這是一種託詞,再有者就是酒醉死了,一動不能動,那是真醉了,就不能動了,所以,這也是託詞,這二種都不可能,那就是以瘋裝邪故意為之,既然這樣,那是放蕩,對生活對感情不嚴肅,象這樣故意的行為,只要你們倆自己願意繼續做朋友也好,做情人也罷,誰又能干涉?問別人幹什麼?自己怎麼想就怎麼做,只要你那個異性朋友能理解配合就好!


秋實66227939560


吃過一次特殊的飯。旁觀者只是我一個人。其他的都是“當事人”。

飯桌上的關係複雜。因為他跟她,她跟他,他跟她,她跟他;她跟她的他,他跟他的她;她跟他的她的他,他跟她的他的她。

稍微誇張一點點,小範圍聚餐經歷多一點,但是“他她們”全到齊在一起聚餐的時候不多。

我是旁觀者,也是知情者,飯局上的微妙瞬間、一言一行、舉手投足、談笑風生,你想想此情此景,非常非常的有意思。比看春節聯歡晚會的小品要強多了。笑點在於“當事者”的多從角色。

人家這複雜的關係一直“發生”著,如今,朋友還是朋友,同事還是同事,風平浪靜的日子過去好多年了,星星還是那顆星星,月亮還是那個月亮。


老班長1982


彼此不計較,就無所謂了。

我是做不到時候就忘記的,也絕不會碰的。

如果是朋友,最起碼的底線要守住。

如果一方有家庭了,或者都各自有了家庭,我是鄙視的。

因為對愛情不忠的人,很難相信對友情會忠誠。

不管是什麼原因導致的,這種做法我個人堅決不能接受!

對於有些人而言,各取所需的放縱,我就不多說了,也不做任何評價,開心就好。

原則和底線都沒有守住,這樣的人是不值得信賴的。

社會開放,也是有度的。

朋友之間要有最起碼的尊重。

那些你情我願的也不做評價……


V曉123


弱智啊,都發生關係了,升入瞭解了,暢享人生了,為啥不超越朋友昇華一下呢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