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有人故意投毒毒死了寵物狗已報案,人找到可警察說狗的商品價值不夠不能拘留只能私了,應該怎麼辦?

乘風歸去的陳小c


在正式回答問題之前,我首先要批評教育一下這位提問的狗主人。

正常情況下寵物狗大部分時間都是待在室內的,別人就算投毒肯定沒有膽量更沒有本事把毒投到家裡。由此,我們可以推斷出狗是死在室外,很有可能就是死於遛狗的過程中。如果這位狗主人在遛狗的過程中能夠拴好狗繩並且給狗帶好嘴套,那麼就算是沿路有別人投遞的毒餌狗也是不會中招的。所以,狗主人的素質低下是造成寵物狗死亡的主要誘因。

回到事件本身來看,在法律上毒狗這種行為根據實施者的主觀意圖存在著兩種定性的可能:第一、盜竊或盜竊罪;第二、故意損毀公私財物或故意毀壞財物罪。

如果說對方投毒毒狗的主觀意圖在於將毒死後的狗屍取走,進行變賣或者是自己食用,從而達到非法佔有的目的,那麼該行為屬於盜竊。

盜竊有可能屬於治安範疇,也有可能屬於刑事範疇,其關鍵在於狗的價值。當然,狗的價值並非是簡單的把購買成本與飼養成本進行相加,必須通過物價部門進行核價,而能夠對於核價結果起到決定性作用的是寵物狗的血統證明。假如被毒死的寵物狗沒有血統證明,那麼就只能按照普通草狗的價格來稱重計算,以此來作為對實施者進行處罰的依據。

如果說對方投毒的目的非常明確,就是為了把狗主人家裡的寵物狗毒死,那麼這種行為就屬於典型的故意損毀公私財物。一旦被毒死的狗經過核價後認定其價值達到5000元,實施者的行為就已經構成了故意毀壞財物罪,需要依法對其追究相應的刑事責任。

在法律上,治安範疇的盜竊行為在已經報警的情況下是不能通過治安調解或者私了的方式來進行處理的,警方必須依法對違法行為人進行治安拘留處罰。

而刑事範疇的盜竊罪,犯罪嫌疑人積極賠償被害人一方的損失可以作為今後法院從輕、減輕處罰的一個依據,但是對於其應當承擔的刑事責任必須追究。

對於治安範疇的故意損毀公私財物行為,如果是因為矛盾糾紛所引發的,那麼警方可以進行治安調解,另外當事雙方也可以自行協商達成和解,在這種情況下警方可以不再追究違法行為人的法律責任。

如果說因為狗的價值太大已經構成了故意毀壞財物罪,那麼本案同樣不適用私了,只不過投毒者的積極賠償可以得到從輕、減輕處罰,刑事責任還是會被追究。

通過上面的分析便不難發現所謂狗的商品價值不夠而不能對投毒者拘留的描述恐怕是不準確的,我個人認為只有一種情況會導致警方對於投毒者無法進行處理,那就是狗的死亡根本就不構成案件。

倘若投毒者將“毒”投放在較為偏僻露天部位,並沒有特定針對某戶家中飼養的寵物狗,針對的只是那些普通的流浪狗或者野狗,那麼他在主觀上就不存在盜竊或者是故意損毀財物的故意。

另外,如果投放的“毒”並不屬於被國家管控的具有毒害性的危險物質,那麼其行為也不構成投毒。

在這種情況,儘管狗被毒死,但是對方的行為並不構成案件,不私了還想咋辦!



通城丹妹


真的是看不下去了!

都在扯什麼?“你自己家狗不戴好嘴套不牽繩,毒死怪我咯?”

狗子在自己家,為什麼還要做這些,倒是你投毒進來就有問題了。

“你們這些所謂的愛狗人士不文明養狗,我毒死你家狗,是為民除害。”

呵呵,你又不是我,你怎麼就確定我不文明養狗?

“不知道木糖醇是對狗有害的嗎?自己不瞭解狗的身體構造,怪我?”

我不瞭解,難道你還不瞭解?那你為什麼扔進來?

“這個人養狗是真的不文明,不得已才投毒。”

那你就在外面把他打一頓好了,為什麼要搞這些偷偷摸摸的小動作?

“你自己不訓練好你家狗,亂吃地上的東西死了怪我?”

首先東西是你扔的,跟你沒關係???照你這麼說,每個人養狗都得像警犬一樣的是吧?


夢瑤臺冫琴殤


不可否認狗咬人屬實。但相對於人傷人、人殺人而言,狗咬傷人案件發生率極低,狗咬死人案件更是罕見。給狗栓繩戴狗套是防止狗傷人的辦法,但絕不是非法傷害狗生命的理由,人類也很危險,是不是也要給你栓繩戴套?

就像交通事故和空難一樣,以2001年為例,全國公安交通管理部門共受理道路交通事故案件75.5萬起,事故共造成10.6萬人死亡,平均每天因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數已達300人(注:每5分鐘有一人死於交通事故),而飛機空難事件發生率極低,但大多數人都恐懼乘飛機出行。

網上凡是出現關於狗的話題就爭論不斷,請問你們因何恨狗?狗影響你工作了還是婚姻家庭了?狗搶了你食物了還是你老婆跟狗給你戴綠帽了?養不養狗愛不愛狗是別人的權利,你傷害到狗就是侵害了他人的權利。

本案毒死狗,如果此狗傷害過你還算你防衛,如果狗沒傷害到你,那下毒者就涉嫌損害他人利益、侵害他人權益、剝奪他人財產罪。

別再以自私的觀點評判狗了,很多人真的不如狗。狗咬人,因狗有半分狼性,但狗同樣有靈性。動物園裡的豺狼虎豹熊皆傷人,連被視為人類近親的猴、猿也傷人,你是不是也要去管一管?也去把他們從世界上抹去?人之所以稱之為高等動物,站在世界之巔,不是因為把所有生物都消滅掉了,而是人有思想,有高級智慧,有管理和保護自己的手段,害怕被傷害而產生消除所有威脅的想法是可笑的不切實際的。當然,社會早已進入初級文明,在人的社會里,就要有制度,養狗是私人行為,就要有私人管理制度,這點發達國家做的相當好,養寵物都有很嚴格的管理辦法及責任制度,我們需要學習。

所以,狗,沒有錯,它也有它的生存權利。真有狗傷人的,消除隱患無可厚非,這種一般都是野狗,無法融入人類社會。家狗寵物狗,希望大家還是不要主動去傷害,也請養狗人士做好自己,做一個有責任有擔當的愛狗人。另外,也希望社會多關注寵物,制定出合理的寵物管理制度,讓社會真正和諧。


有話直說No1


方圓論壇在線!

這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既然對方主動給你的狗投毒,只有兩個原因,要不他是神經病,要不那就是平時養狗不注意素質,肯定是多次侵犯了或者影響了對方的生活。要不然對方也不可能這麼極端。只要對方不是神經病,能這麼做的都是被逼無奈了。


當然了,你之前養狗如何先不論,你的狗確實被對方毒死了,唯一的辦法就是照價賠償,或者在加一些精神損失費之類的,畢竟你養狗也有感情,你可以要求對方賠償一定的補償金,但注意,是一定量,合理的數字,不要訛人。警察處理的沒有任何問題。對方只能算是在道德方面做法欠妥,但在法律層面貌似沒有任何一條法律可以定對方的罪,你總不能讓人給狗償命吧。最好的解決辦法就是通過警察協商對方賠償你狗的價錢,然後教育對方一頓就沒事了。


另外你還需要想一下自己是不是得罪過對方,或者你養狗嚴重影響了對方的生活。說什麼我都不相信一個人莫名其妙的就要毒死你的狗。如果是你養狗的問題,那你就需要以後多多注意文明養狗了。儘量不要再次發生類似的鬧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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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圓論壇


大實話:警察說私了那就私了就是了,如果追究太過分純屬就是浪費時間。

現在像這種投毒毒死寵物狗的事情確實一直都有存在,其實這也是雙方的原因。一方面來說,養狗的人感覺如果真的按照養狗管理條例那種給寵物狗戴個口罩,或者牽繩子遛狗會讓自己的狗感到不舒服,對狗狗不好。而對於那些不養狗甚至害怕狗的人來說,無論別人的狗是大還是小,都會感覺對自己和孩子有潛在危險。

這樣一來便會有矛盾產生,而如果一些人長期感覺自己身邊存在潛在危險,那就會想辦法消除這種危險。所以,就有人想到了用毒藥毒死狗的法子。不過,這樣一來,雖然主要目的是為了毒死狗,但是,卻很有可能被以“故意投毒”罪論處,所以,也是有風險的。

然後咱們來說這件事,既然現在警察已經說讓雙方私了,那就說明事情並沒有那麼嚴重,或者人家投放的毒藥其實就是專門針對狗的,比如一些純巧克力或者木糖醇之類的。或者說就是這條狗狗不值錢。

並且,如果真的較真兒按照養狗管理條例來說,遛狗需要牽繩子給狗戴口罩,如果養狗的人真的做到了這樣,那麼狗也不會誤吃有毒的食物。

所以,對於警察來說人家也需要綜合考慮所有的情況,而不能僅僅說你家狗被毒死了,然後對方就要被拘留或者賠償之類的。

當然,如果是這個投毒的人去你家故意在狗盆裡投放毒藥,或者說你確實是按照養狗管理條例養狗的,並沒有什麼不妥,然後他還故意給狗投放毒藥,那麼這個罪行就算是故意損害他人財產了。

因為這時候是算是定向損害,是針對你家寵物狗的,而像那種在公共領域投毒毒狗的,則相對來說,性質要輕一些。

因此,總的來說,還是建議你聽警察的,雙方私了解決,不然,就是白白浪費時間。

有理有據,實話實說,關注:大實話。讓我們一起用理性的視角看世界。


大實話


毒狗的人都是些什麼人?答:下三賴,而且會得惡報,因為太損了,尤其是那些整天悠手好閒,心懷不軌之人。

俗話說,善良之人對動物也善,狗是不會輕易攻擊人的,除非你招惹了他。可有些人很自私,總是和貓貓狗狗過不去,一但一狗有錯,所有不相干的狗都跟著遭殃,真不明白,你憑什麼剝奪其它狗生存的權利?再說有的狗不但有證還拴著繩,下毒的畜牲是不是太殘忍了!難道一狗咬了你,別人家的狗也咬了你嗎?你爹殺人了,是不是也要牽連九族,把你也斃了?不要太自私了,這地球不是你個人的,大自然造就了這些動物,他們就有生存的權利,你沒權利剝奪,你真討厭這些動物可以去外星球,別在地球上做損,人在做天在看,還是積點德吧!



反對成幫結派


是不是法盲,就看他說不說“這世界上沒有無緣無故的愛,也沒有無緣無故的恨,……”。看一群人義憤填膺的說如果不是你家狗沒戴嘴套,如果不是你家狗有咬人的潛在危險,如果不是你家狗擾民……我就想樂。

把狗換成車試試?如果不是你開車不看路,如果不是你酒後駕車,如果不是你私停亂放……我們劃你車、放你輪胎有什麼不對?

把狗換成熊孩紙試試?如果不是你不束縛你家熊孩紙,如果不是你家熊孩紙有拆家殺人的潛在危險如果不是你家熊孩紙如何如何……我們揍你家孩子,能死你家孩子有什麼不對?

為什麼不換?就是因為這些人知道,狗的價值遠低於車,遠低於人,能死了至多就是罰款,指不定還能逃脫懲罰。

可,有一句叫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認識一下投放危險物質罪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的規定,投放危險物質罪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對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的禁止性管理秩序及社會 公眾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財產安全。本罪行為人務必實施了投放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行為。主要強調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投放危險物質罪所侵犯的直接客體是國家對投放毒害性、腐蝕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的禁止性管理秩序及社會公眾的人身安全及公私財產安全。犯罪對象是毒害性、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等物質。投放行為的主要方式:一是將危險物質投放於供不特定人飲食的食品或飲料中;二是將毒物投放於供人、畜等使用的河流、池塘、水井等中;三是在一些公共場所釋放放射性、傳染病病原體。

來,畫個重點,該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中的重罪,本罪成立並不需要出現不特定多數人的中毒或重大公私財產遭受毀損的實際結果,只要行為人的行為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有危害公共安全的危險存在即可。

再畫個重點,第一百一十四條 放火、決水、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條第一款 放火、決水、爆炸、投放危險物質或者以其他危險方法致人重傷、死亡或者使公私財產遭受重大損失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

而且,這個罪行只要年滿十四周歲就能承擔刑事責任。

還有說扔異煙肼和巧克力不犯法的,頭腦簡單想東西的大腦回路都一樣。當發現投放物質對動物產生危害和機體損害,誰知道投放的是不是異煙肼?是不是巧克力?而且,如果在此時有人以殺狗名義在巧克力中投毒,出現了兒童撿食死亡怎麼辦?

我再把之前我說過無數遍的話再重複一遍,尊重生命是作為人的基本道德準則,連環殺人犯之所以漠視生命,是從虐殺小動物一點一滴積累起來的。你們問心自問,在為這些下毒殺狗的人“鼓掌”歡呼的時候,難道就不覺得害怕?

還有不要跟我說狗會咬人,狗會擾民,就如同開車和開車撞人這是完全不同的兩件事,不能因為有人開車撞了人就說所有開車的都會撞人是一個道理。刨除這個理由,任何對狗的喊打喊殺都顯得極其心虛!人就是在一遍一遍強調錯誤的邏輯中,肯定自己是對的。再說,狗本身不是行為能力人,但它的主人是。連報復的主體都沒找對,就說自己是為民除害,其實是懦弱來著吧!


大倬姐


在不涉及對狗的態度的情況下,我認為投毒本身就是一種輕微的犯罪,或者說屬於犯罪潛意識。

毒狗,本身和殺蟲有著本質上的區別,尤其是有主的狗,以“殺害”的初衷來進行投毒行為,已經對他人的財產造成侵害,狗咬了你,狗的主人給你賠錢,反過來,你毒殺了狗,是不是也要付出一定的賠償?

狗患這件事是完全可以通過正規渠道來解決的,比如政府出臺規範養狗,以及對遛狗的行為規範化,甚至對養狗傷人加大處罰力度,來從養狗人心理上加大養狗成本來讓養狗人主動放棄養狗不是更好嗎?任何事情解決都需要一個過程,不要隨意使用激化手段來加劇矛盾,毒狗很容易上升為雙方衝突,一旦你沒打過人家,是不是很丟臉?是不是很難過,這種衝突沒有勝利方,要麼捱打住院,要麼打贏賠錢,何必這麼兩敗俱傷呢?提問的這種情況,雖然警方不予立案,但是“你”作為一個投毒殺狗的人,你認為你的名聲在社會上會好嗎?反正我會覺得你這個人非常可怕,不會深交,相反如果你強烈反對養狗但是通過正規渠道呼籲規範養狗,那麼我會覺得你這個人非常理智並且有素質,可以交往,你們可以自己設身處地的想一下。


大哥要砸就砸我吧


近期寵物狗引起的事件也是五花八門,什麼狗咬人啊,小區內踩到狗的糞便,對狗主人大打出手啊,寵物狗丟失狗主人痛哭流涕小區門口拉橫幅啊等等……

鑑於題主提出的問題,我們可以分析儀出幾個關鍵詞,投毒,寵物狗,商品價值,以及私了。

1.我們先說投毒,借鑑於現在的法律投毒罪,是指故意投放毒物危害公共安全的行為。 2001年12月29日公佈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三)》和2002年3月1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公佈的《關於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確定罪名的補充規定》將投毒罪修改為投放危險物質罪,取消了投毒罪罪名。但是沒有法律修正案或者立法解釋將之推及刑法第17條第2款。那麼對於該條文的理解就會有疑問,到底是隻涉及投毒行為,還是涉及包括投毒行為在內的投放危險物質行為。2004年4月改名為投放危險物質罪。這裡的大部分罪狀只針對於人,而對於家禽,寵物的投毒則要借鑑於被毒家禽寵物的損失經濟數額的大小,不然不可能只毒死一隻雞就抓起來判個投毒罪。所以這樣的案件警察只能起到和解和私了的效果。

2.寵物狗,近年來小區內養狗盛行,大部分老人都會養一些小型犬,鑑於我國對於寵物狗的各種看管制度宣傳力度不大,導致有些人只養狗,對於狗便的處理,狗繩,以及大型犬需要的口罩都不會及時使用,也導致居民怨聲載道,這就避免不了會逼急一些人使用一些極端手段。

3.商品價值以及私了

第一點已經說了,為什麼警察要從中協調私了,就是因為被毒害寵物或者家禽的商品價值,幾條或者幾十條的狗,又或是幾十或者幾百頭的家禽。當然瞭如果你家的狗值個幾十或者上百萬,可以拿出證據申請調查的。發生這樣的案件就會觸發投放危險物質罪!


近年來寵物盛行,各方面聲音絡繹不絕。主要分為養狗人士和不養狗人士的激烈辯論,所以,如果你是一個養狗人士,那就做好你自己的分內之事,狗便、狗繩、大型犬的口罩、以及深夜的狗吠。別為了你自己的一個喜好,弄的街坊四鄰怨聲載道。

寵物,他能慰藉一個人空虛的心靈,甚至能治好一個人的抑鬱症,但是也能傷害一個走路的陌生人,甚至是一個路邊玩耍的孩子。所以看好你的寵物,別讓它成為一把雙刃劍!


其扯卡叉


故意投毒涉嫌違法犯罪,誰會放著好端端的日子不過,去故意投毒,鋃鐺入獄?

如果有居民不堪忍受不文明養狗行為,帶來的各種擾民行為,以及對居民生命安全、公共環境衛生的潛在威脅和騷擾,比如不給寵物狗辦證、不打疫苗,遛狗不栓繩,隨地大小便不及時清理,尤其是一些不適合在城市飼養的、《城市養犬管理辦法》中禁止在城區飼養的大型犬類到處出沒,採取一些自我保護、防護的措施,有什麼錯誤,或者不妥呢?

鑑於近年來,狂犬病時有發生,一旦發病,對人類的威脅是致命的。病人發病時的情形,非常慘痛,這種悲劇和打擊,對於病人的家人,是難以承受的痛苦。

在不少地方,仍然存在感染狂犬病的狗狗,會對群眾的生命安全,帶來致命的威脅。政府和群眾,對這部分染病的狗狗,更有責任,有義務,有必要,採取強有力的措施,維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

至於題主題目當中提到的矛盾糾紛,由於提供的信息量有限,不好判斷你養的狗狗是否證件齊全,對方投放的具體是火腿腸,木糖醇,還是其他什麼東東,是否真的屬於毒品的範疇,也不好分析狗狗死亡的確切原因,推斷你們雙方的責任。

但對於違規養狗,不文明養狗的市民,是時候管理好自己的狗狗了。畢竟,文明養狗,遵章養狗,體現了對動物的尊重,對社會秩序和公德的尊重,如此,才能維繫人類和動物之間的良好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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