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4 江西新餘涉黑案19人一審獲刑!最高刑期18年6個月

江西新餘涉黑案19人一審獲刑!最高刑期18年6個月

4月4日上午,新餘市渝水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施浩、胡微笑等19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一案作出一審判決。19名被告人被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8年6個月至1年不等。

江西新餘涉黑案19人一審獲刑!最高刑期18年6個月


經審理查明:

自2016年7、8月份以來,被告人胡微笑邀集被告人施浩在新餘市城南西街一帶開設賭場,先後吸納被告人吳志文等人加入,成為該賭場的股東。股東之間對賭場管理、資金保管、招攬賭徒有明確的分工。至2018年2月28日,該牌九賭場獲利百萬餘元,純利潤67萬元,各股東按股份比分取利潤。

為壟斷以西街為中心周邊的牌九賭場,被告人施浩、胡微笑指使其成員對其他賭場進行威脅、打砸,被告人胡微笑還指使、縱容其成員插手他人糾紛及向新鋼盜鐵人員收取“保護費”等。至2018年3月,該組織逐漸形成了以被告人施浩、胡微笑為組織、領導者,被告人吳志文等人為骨幹成員和積極參加者,被告人塗偉等人為一般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該組織在被告人施浩、胡微笑的組織、領導下,以暴力、威脅等手段,在新餘市城南以西街為中心的周邊新鋼苗圃、仙來新城等地實施開設賭場、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敲詐勒索、故意傷害等犯罪6起,造成被害人財產損失7.05萬元,實施了打砸非法賭場、毆打無辜群眾等治安違法案件5起,

稱霸一方,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在一定區域或行業內,形成了非法控制或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當地社會秩序,造成惡劣的影響。

此外,該組織其他成員在組織犯罪以外還實施了故意傷害犯罪2起、故意毀壞財物犯罪1起、聚眾鬥毆犯罪1起,共造成3人輕傷、1人輕微傷,造成財產損失1.19萬元。

江西新餘涉黑案19人一審獲刑!最高刑期18年6個月

法院審理後認為,

被告人施浩、胡微笑團伙組織具備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特徵、經濟特徵、行為特徵和危害性特徵,應當認定為黑社會性質組織。在該黑社會性質組織中,施浩、胡微笑處於核心地位,是該黑社會性質組織的組織者、領導者,吳志文等8人為該黑社會性質組織骨幹成員和積極參加者,塗偉等9人屬於黑社會性質組織的其他參加者。

江西新餘涉黑案19人一審獲刑!最高刑期18年6個月

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犯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判處被告人施浩有期徒刑18年,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財產10萬元,罰金6萬元;判處被告人胡微笑有期徒刑18年6個月,剝奪政治權利3年,並處沒收財產10萬元,罰金6萬元;判處吳志文等8名骨幹成員和積極參加者有期徒刑15年10個月至5年不等,並處罰金9萬元至5萬元不等;判處塗偉等9名參加者有期徒刑3年10個月至1年不等,並處罰金7萬元至1.8萬元不等。同時判決追繳被告人違法所得,責令被告人退賠被害人財產損失,收繳被告人的犯罪工具。


江西新餘涉黑案19人一審獲刑!最高刑期18年6個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