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1 2(1137)安陸:首次法律文書公開宣告送達 人民監督員應邀全程參與


2019/12/2(1137)安陸:首次法律文書公開宣告送達  人民監督員應邀全程參與

2019/12/2(1137)安陸:首次法律文書公開宣告送達  人民監督員應邀全程參與

2019/12/2(1137)安陸:首次法律文書公開宣告送達  人民監督員應邀全程參與

2019/12/2(1137)安陸:首次法律文書公開宣告送達  人民監督員應邀全程參與

辦案活動接受監督,執行《規定》從“新”出發!近日,我院特邀請了人民監督員張煒、周世才全程參與對胡某涉嫌故意傷害案和羅某涉嫌非法狩獵案不起訴決定的公開宣告、公開送達活動。

活動在我院六樓會議室舉行。在宣讀不起訴決定書後,案件承辦人向人民監督員詳實介紹了案情,就案件主要證據及法律適用等問題進行了說明,並闡述了作出不起訴處理的理由和法律依據。被不起訴人胡某涉嫌故意傷害一案,本院受理後經審查認為:被不起訴人胡某涉嫌故意傷害罪的犯罪情節輕微,具有自首情節,且案發起因系鄰里糾紛引起,被害人有一定的過錯,案發後其積極賠償被害人損失6萬元,與被害人簽訂了刑事和解書,取得了被害人的諒解,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被不起訴人羅某涉嫌非法狩獵一案,本院受理後經審查認為:被不起訴人羅某涉嫌非法狩獵罪主觀惡性較小,犯罪情節輕微,未造成實際嚴重後果,其年齡較大(71歲),平時表現良好,無違法犯罪前科記錄,此次系初犯,案發後認罪態度較好,在檢察環節真心悔罪,認罪認罰,根據我國認罪認罰從寬制度相關規定,可以酌情從輕處罰。

人民監督員現場認真審閱了全部案卷材料,並就相關問題向案件承辦人進行了諮詢,承辦人逐一作出解答。隨後,人民監督員結合案件事實、證據及法律規定發表了自己的意見,認為從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上考量,對胡某涉嫌故意傷害案和羅某涉嫌非法狩獵案作出不起訴決定不僅符合法律規定,也有效地節約了司法資源。

據悉,這是我院首次開展不起訴決定書公開宣告送達活動,兩名人民監督員對我院認真落實《人民檢察院辦案活動接受人民監督員監督的規定》,主動邀請人民監督員參與法律文書公開宣告送達的舉措表示讚賞,給予充分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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