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1 喀什檢察分院依法對王俊明徇私枉法一案移送起訴

  喀什地區葉城縣原公安局副局長王俊明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經喀什地區檢察分院偵查終結移送起訴,該案由喀什檢察分院指定葉城縣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被告人王俊明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擔任葉城縣公安局副局長期間,不履行職責,包庇縱容犯罪分子逃避刑事處罰,依法當以徇私枉法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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