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4 圖方便小客車變身成“貨車”吉林長春一司機被罰500元

小型客車本是用於載客的車輛,但一些車主為圖方便,將安全拋於腦後,私自拆卸座位改變車輛原有用途。據吉林省長春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綠園區大隊官方微博12月4日通報,12月3日9時,綠園區交警大隊巡邏民警在景陽大路發現號牌為吉A55***的小型客車私自拆除了後排座椅,用於運輸貨物,屬於擅自改變機動車外形和已登記的有關技術數據的交通違法行為。執勤民警當即對駕駛員提出了嚴肅的教育批評,指出其違法行為存在的安全隱患,在依法取證後,執勤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關規定對駕駛員楊某罰款500元的處罰,責令其立即恢復原狀。交警提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條規定,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擅自改變機動車已登記的結構、構造或者特徵。


圖方便小客車變身成“貨車”吉林長春一司機被罰500元

(北青報記者 孔令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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