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3 細談“仙唄”商標,因近似被駁回損失六千萬的故事

“欠債上千萬,辭退員工,壓縮生產線”你能相信這是一個產品大賣的新興企業的遭遇嗎?然而更神奇的是,事情的起因竟是因為一枚小小的商標。

“仙唄”的短暫一生


幸福的開始

近日,某地食品廠老闆張女士申請了一個第30類的“仙唄”商標,用於生產休閒食品。商標提交了2個月,張女士就拿到了商標局下發的受理通知。高興的張女士隨即就把產品包裝上印上了“仙唄”的logo,並開始在電視、網絡媒體進行大規模的使用、宣傳,產品大賣,銷售額不斷攀升,向銀行貸了6000萬進行廠房擴建、公司擴招,一片繁榮。

慘淡的結尾

然而劇情在5個月後發生了逆天大轉變。陽光明媚的午後,張女士收到商標局的一封信件,她邊興奮的和身邊的銷售小李說,“你猜猜是不是商標局給咱寄商標證書來了?”一邊拆著信封邊。打開信封的瞬間張女士的臉色瞬間陰雲密佈,“怎麼可能?憑什麼駁回我的商標?我的商標哪裡和他近似了?”一臉懵逼的小李拿起通知書一看也一臉難看。究竟是什麼通知,你可能也猜到了,因與第557474號商標“仙貝”近似,商標商標局給張女士的“仙唄”商標下了駁回通知。

細談“仙唄”商標,因近似被駁回損失六千萬的故事

“仙貝”也是我們熟悉的食品企業--旺旺集團(宜蘭食品工業股份有限公司旺旺集團旗下子公司)的著名品牌,並且早在1991年就完成了商標註冊。

細談“仙唄”商標,因近似被駁回損失六千萬的故事

收到通知書後張女士不服,找代理進行復審,然後結果依舊是駁回。至此,張女士不得不接受駁回的事實了,考慮先前做的宣傳和包裝上的投入,以及後續的問題了,怎麼才能讓損失降到最低。

看完“仙唄”的例子,您有沒有擔心自己的商標?您知道商標局審查商標的規則嗎?如何取名能儘量符合商標審查規則而不被駁回呢?

商標局關於文字商標的審查規則

1中文商標

(1)中文商標的漢字構成相同,僅字體或設計、注音、排列順序不同,視為近似商標。

(2)中文商標由三個或者三個以上漢字構成,僅個別漢字不同,整體無含義或者含義無明顯區別,視為近似商標。

(3)商標文字讀音相同或者近似,且字形或者整體外觀近似,視為近似商標。

(4)商標文字含義相同或近似,視為近似商標。

(5)商標文字由字、詞重疊而成,視為近似商標。

(6)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型號,視為近似商標。

(7)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某些表示商品生產、銷售或使用場所的文字,視為近似商標。

(8)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量及其他特點的文字,視為近似商標

(9)商標是在他人在先商標中加上起修飾作用的形容詞或者副詞以及其他在商標中顯著性較弱的文字,所表述的含義基本相同,視為近似商標。

(10)兩商標或其中之一由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相對獨立的部分構成,其中顯著部分近似,視為近似商標。

(11)商標完整地包含他人在先具有一定知名度或者顯著性較強的文字商標,易使相關公眾認為屬於系列商標而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生誤認的,視為近似商標。

2英文商標

(1)商標由兩個以上(含兩個)外文字母構成,僅個別字母不同,整體無含義或者含義無明顯區別,視為近似商標。

(2)外文商標僅在形式上發生單複數、動名詞、縮寫、添加冠詞、比較級或最高級、詞性等變化,但表述的含義基本相同,視為近似商標。

商標取名如何避免出現近似

1不要使用通用名稱

《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註冊商標成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稱或者沒有正當理由連續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註冊商標。商標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九個月內做出決定。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經國務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准,可以延長三個月。”

有些企業在註冊商標時格外偏愛行業的通用名稱,無非是希望消費者一看自己的商標就知道自己是做什麼的,但這種做法無法受到《商標法》的保護,耗費了大量人力、物力、財力宣傳推廣的商標會被撤銷註冊申請。所以,我們在為商標命名時,一定要遠離通用名稱。

2不要使用缺乏顯著性的詞彙

《商標法》第九條規定:“申請註冊的商標,應當有顯著特徵,便於識別,並不得與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權利相沖突。

商標的顯著性是指商標所具有的標示企業商品或服務出處並使之區別於其他企業之商品或服務的屬性。我們在為文字商標命名時,應該讓商標更具特色,而且還能通過使用特殊字體來增加其顯著性。例如用在洗髮水上的“飄柔”區別於描述性詞語“柔順”。

細談“仙唄”商標,因近似被駁回損失六千萬的故事

3商標名稱控制在2-4個字

我們在為商標命名時,應把商標名儘量控制在2-4個字,這樣既容易便於受眾識記該商標,也避免因為字數過多增加與他人商標近似的風險。

4商標查詢

申請人通過商標查詢,可以瞭解到自己準備申請註冊的商標是否已被他人在先申請/註冊,如果在相同或類似商品/服務上已經存在與申請商標相同或近似的他人在先權利商標,那就意味著直接提交商標註冊申請會被商標局駁回的幾率非常大。如果並未發現在先的障礙商標,那就意味著商標註冊的可能性較高。基於查詢結果的有利與否,申請人可以在提交商標註冊申請前對商標進行及時調整,以提高註冊成功率。

細談“仙唄”商標,因近似被駁回損失六千萬的故事

“仙唄”慘劇的釀成,主要是因為“仙唄”和在他人在先註冊的商標”仙貝“近似。這也說明申請人在申請商標前未充分做好商標準備工作。沒有在商標取名的同時做好商標查詢工作,規避商標近似風險。商標取名的時候就要注意“通用名”、“顯著性”、“字數”以及商標查詢,這樣才能最大限度地保證一個商標的順利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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