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26 「文抄」有種虛偽是不該受譴責的,因為這是為了能活著

人有權拒絕一種虛偽的崇高,正如他有權拒絕下水去撈一根稻草。假如這是對的,就對營造或提倡社會倫理的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不能只顧浪漫煽情,要留有餘地;換言之,不能夠只講崇高,不講道理。

舉例來說,孟子發明了一種倫理學,說親親敬長是人的良知良能,孝敬父母、忠君愛國是人間的大義。所以,臣民向君父奉獻一切,就是崇高之所在。孟子的文章寫得很煽情,讓我自愧不如,他老人家要是肯去作詩,就是中國的拜倫;只可惜不講道理。臣民奉獻了一切之後,靠什麼活著?

再比方說,在七十年代,人們說,大公無私就是崇高之所在。為公前進一步死,強過了為私後退半步生。這是不講道理的:我們都死了,誰來幹活呢?

在煽情的倫理流行之時,人所共知的虛偽無所不在;因為照那些高調去生活,不是累死就是餓死——高調加虛偽才能構成一種可行的生活方式。

從歷史上我們知道,宋明理學是一種高調。理學越興盛,人也越虛偽。從親身經歷中我們知道,七十年代的調門最高。知青為了上大學、回城,什麼事都幹出來了。有種虛偽是不該受譴責的,因為這是為了能活著。現在又有人在提倡追逐崇高,我不知道是在提倡理性,還是一味煽情。假如是後者,那就是犯了老毛病。

——王小波

「文抄」有種虛偽是不該受譴責的,因為這是為了能活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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