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閻崇年被打是因為長期以來的明清之爭嗎?

瀟湘夜雨l


是,也不是。

黃海清掌摑閻崇年,此事發生在2008年10月5日,當時閻崇年在無錫新華書店籤售,誰知簽著簽著,突然竄出一個人對著他,“啪啪”地猛扇了兩個耳光。

閻崇年頓時愣住了。

所有人也都愣住了,咱是不是眼花了?

當時已經74歲的閻崇年也不愧是老江湖,什麼場面沒見過?所以,即便被扇了兩個耳光,他也只是驚愕了一下便恢復了過來,然後繼續給買書的讀者簽名,總不能耽誤了掙錢不是?也不得不說他確實很敬業,這事換成了別人,恐怕已經退場了。

那麼,黃海清為何會掌摑閻崇年,難道真的只是因為所謂的“明清之爭”,真的只是因為黃海清是一個鐵桿“明粉”,所以容不得閻崇年這樣的“清粉”?

實際上,所謂的“明清之爭”只是黃海清和閻崇年之間的一個火藥桶,但卻不是促使黃掌摑閻的導火索,也就是說不僅僅是因為“明清之爭”。

對於掌摑閻崇年一事,黃海清雖然拒絕道歉,可是事後他也自己也發帖陳述了原因,總結起來也就兩個原因:一個是黃海清認為閻崇年的言論已經過度美化了清朝,一個則是他沒辦法向閻崇年和公眾發出自己的聲音。

閻崇年確實有過不少美化清朝的言論,這一點毋庸置疑。

他說,清朝入關擄掠人口一事“很難說悲,也很難說喜”,誠然,此事對於清朝而言是喜,對於明朝而言是悲,但是他這麼說出來確實很刺耳。

閻崇年之所以會有如此感慨,是則是因為他已經站到了“犯罪者”一邊,一個犯罪嫌疑人去搶劫,並且他在搶劫過程中對受害者進一步施害以滿足自己,這事對於犯罪嫌疑人而言是喜,對受害者是悲吧?可如果因此便說成犯罪嫌棄人施害,受害人被侵害是一件難說喜也難說悲的事,恐怕不妥。

雖然歷史不會這麼黑白分明,但是人在讀史或者解說歷史的時候還應該秉持人性為好,總不能因為清朝搶了人又入了關就說被搶的人被搶是他們的幸運吧?

此外,閻崇年對於漢、滿之間的“文化融合”解讀也頗耐人尋味。

他說,中原的漢族是農耕文化,滿族是牧獵文化,蒙古是草原文化,滿族的牧獵文化和草原文化融合了,但是和漢族的農耕文化融合時卻產生了衝突,“揚州十日”就是滿、漢文化融合時所發生的一個衝突。

不可否認,戰爭是文化融合的一條捷徑。

但是,清軍制造的“揚州十日”真的是因為文化融合所產生的文化衝突嗎?這顯然不是,當時史可法率軍死守揚州,以至於清軍屢攻不破,多鐸誘降史可法也不成,所以多鐸和清軍心中積蓄了很多氣,氣史可法和揚州守軍、百姓為什麼這麼難打,讓他們打得這麼辛苦,所以當清軍攻破揚州之後,開始了十日不封刀的屠城。

可見,“揚州十日”只是一次純粹的報復性行為,只是一次純粹為姦淫擄掠而發動的犯罪性行為。

如果只是為了閻崇年口中的“文化融合”,清軍攻佔揚州城後,戰爭行為的目的便已經達到了,便不應再繼續使用戰爭手段,而應該使用政治手段或者文化手段。

所以,“揚州十日”從來不是什麼文化衝突,哪怕說是衝突也不行。

也正是因為閻崇年不斷地美化清朝,清朝能夠享國276載,確實也有它的優點,可如果為了美化它而將它所犯下的罪行和過錯包裝成優點的話,則未免也太過可恥了一點,所以他也激怒了不少人。

閻崇年可恥地過度地包裝和美化清朝的行為,為黃海清所不齒,但卻還不至於會讓黃海清訴諸武力,為此付出被拘15日,讓案底陪伴自己一生的代價,這也是我說“明清之爭”只是黃、閻之間的火藥桶的原因。

那麼,引爆這個火藥桶的導火索又是什麼呢?我在上面也已經說過了,這個導火索實際上是黃海清沒辦法向閻崇年和公眾發出自己的聲音。

黃海清說他曾經試圖和閻崇年溝通,但是遭到了拒絕,因為閻說:“凡是在學術平臺和我討論的,有三個條件,一是清史專業,二是在清史研究領域上有學術專著,三是必須有參加國際學術討論會的經歷。”

然後,閻又補了一句:“如果你不研究清史,我們不在一個平臺上,怎麼討論?”

後來,黃海清在上海浦東圖書館再一次現場向閻崇年發出質疑,卻只換來了閻氣呼呼地站起來說了句“這不是學術問題”。

閻崇年的意思已經說的很明顯了,我是清史專家,我是權威,你一個不入流沒名氣沒才氣的貨色有什麼資格質疑我?你有什麼資格和我討論?

閻話裡話外透露著高人一等的傲氣,你不夠格!

這一下,徹底激怒了黃海清,雖然說黃不是什麼專家,也不是什麼權威或者名人,可是他有感覺自己人格受到了侮辱,你閻崇年不想和我討論可以回句“以後再講”之類的話,何苦出言傷人?

黃海清和閻崇年辯駁不成,又受到侮辱,他作為諸如我們一樣在浩瀚網絡中的“一粟”又很難發出自己的聲音為自己辯駁,為自己伸冤,當年不論是網絡上,還是現實中,實際上都還沒有如今這般敢於向所謂的“權威”發出質疑和聲討。

所以,他的一口怨氣便化成了落在閻崇年臉上的兩個巴掌。

誠然,打人不對,但是也有很多是時候是被被打的人逼出來的結果,黃海清出了氣,也付出了代價,但他也仍然覺得值得,這多少也有點無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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