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05 河南安陽縣:擔心入“黑名單” 一公司當日履行12萬元

一建築公司訴前不參與調解,判後也拒不履行,6月4日,河南省安陽縣人民法院執行幹警向該公司負責人送達執行通知書相關材料及明理釋法後,因怕被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當日該公司履行了全部案款12萬餘元。

2016年7月份,原告王某在被告某建築公司工地上打工,工作中致右手受傷,當日被送往醫院,共住院治療38天。經司法鑑定,王某右手部分功能喪失,構成8級傷殘。事故發生後,被告僅墊付3000元費用,並以與王某不構成僱傭關係為由,不進行調解也拒絕賠償。原告王某無奈,將建築公司訴至法院。2017年11月份,安陽縣法院判決被告建築公司賠償原告王某醫療費、誤工費、殘疾賠償金、精神撫慰金、被撫養人生活費等共計123005.26元(執行時扣除已付的3000元)。判決生效後,被告建築公司仍拒不履行。

今年5月下旬,王某向法院提出強制執行申請。執行幹警迅速製作了相關法律文書,6月4日,幹警電話通知建築公司負責人前來說明案件相關情況。“這是執行通知書,下一步就把你們公司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了,這是失信公司的後果,請你仔細看一下。”在接下來一個多小時的時間裡,執行幹警通過多起典型案例以及有可能造成的嚴重後果,向公司負責人明理釋法。“公司目前運作良好,各類招投標以及公司聲譽都還不錯,可千萬別把我們公司列入失信被執行人‘黑名單’,我這就打電話籌錢。”在得知後果非常嚴重的情況後,該公司負責人及時通過電話籌錢,一個小時後,將120005.26元通過銀行轉到了法院賬戶,至此案件圓滿執結。

“俺這心裡總算踏實了,真是太感謝你們了!”當日,執行幹警及時通知原告王某領取了賠償款,受到了王某及其家屬的好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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