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老闆向公司“借錢”不還,以下幾點請重視,不可忽視稅務風險

很多人認為公司的錢就是老闆的錢,左口袋進右口袋的事,想怎麼用就怎麼用。很多老闆也認為自己辛辛苦苦賺的錢還不能自己支配?

老闆:“公司是我開的,錢是公司的,所以,我=公司=錢,我=錢”。

老闆不懂稅或許情有可原,但是作為公司會計,負責報稅的你不嚴格把關的話,那麼公司可能就要出大事了!

老闆和會計需要謹記:

老闆向公司“借錢”不還,以下幾點請重視,不可忽視稅務風險

一傢俬企財務總監,哭訴說公司正在面臨稅務稽查,現在賬面上增值稅、企業所得稅等沒有出現大的問題,目前最大問題在於賬上的“其他應收款-股東劉總”的大額常年借款630萬元一直掛賬未還,而且公司無法提供該筆借款用於經營的任何證據,現在面臨20%個稅的巨大涉稅風險。


以下幾點請重視

1、公司賬面上儘量不要長期掛賬股東個人的其他應收款,股東借款的涉稅風險最大。
2、股東若是有從公司的借款掛賬,必須用途是用於公司經營,而且有證據來證明與經營相關,避免涉稅風險。比如:在借款條或者借款協議上能夠體現出借款的用途。
3、股東若是有從公司的借款掛賬,建議早借早還,儘量不要超過一年,避免涉稅風險。
4 、對於股東用於個人用的借款視為企業對個人投資者的紅利分配,按照“利息、股息、紅利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稅;對企業其他人員取得的上述所得,按照“工資、薪金所得”項目計徵個人所得稅。


5、其他應收款科目隱藏了過多的涉稅風險,因為從科目含義上看是企業經營活動以外的其他各種應收、暫付的款項,並不必然與本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相關,因此不要亂用其他應收款。
6、個人股東借款的時候,一定要注意2個問題:一個是借款用途的問題是否與經營相關;另一個是借款時間問題,不要逾期一年以上。

老闆向公司“借錢”不還,以下幾點請重視,不可忽視稅務風險

老闆如何合理合法“借錢”?

在稅收窪地註冊個人獨資企業,將原公司的一部分業務分流給個人獨資企業。


而個人獨資企業無需繳納企業所得稅,只需繳納個人所得稅,並且核定徵收後,可以節稅80%以上。
小規模納稅人(一般納稅人也可核定徵收):增值稅3%(可代開3%專票),個人所得稅核定徵收2%,個人獨資小規模總稅率為:5%。

如果您需要入駐園區享受核定徵收和財政扶持,歡迎留言、私信,我會第一時間回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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