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4日,記者從佛岡縣人民檢察院獲悉,近日,佛岡縣人民檢察院受理一起性侵未成年人案件,受害者為一名8歲女童,小學三年級學生,受害者父母常年在外務工,平時只能和奶奶相依為伴。同村犯罪嫌疑人陳某年過半百,多次利用少量零食、現金引誘受害者到犯罪嫌疑人家中先後三次實施強姦行為,後被受害人的奶奶發現,遂向公安機關報案。鑑於該案情節極其惡劣,案發後受到社會各界高度關注,遂決定由佛岡縣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林耀京掛帥辦理此起重大案件。
林耀京認真審閱卷宗材料,對案件犯罪構成要點進行梳理分析,並於3月26日下午到佛岡縣看守所依法對強姦案犯罪嫌疑人陳某進行提審。審訊中,犯罪嫌疑人拒不承認強姦行為,後經對比,其供述和辯解與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等證據互相矛盾,且犯罪嫌疑人有猥褻前科。
在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的前提下,林耀京對定案的主要證據、主要事實嚴格審查,認為此案有證據證明有犯罪事實,犯罪嫌疑人可能判處徒刑以上刑罰,採取取保候審尚不足以防止發生危害社會秩序的現實危險,經研究,於次日決定對犯罪嫌疑人陳某做出批准逮捕的決定。
遭受性侵是被害人成長中的陰霾,也是危害其身心健康的毒瘤。對於嚴重侵害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的惡性刑事犯罪,縣檢察院啟用辦案綠色通道,儘量縮短辦案時間,從快打擊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行為,切實保護被害人權益,達到了辦案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後續,縣檢察院將藉助社會力量對被害人及其家庭成員進行心理疏導,全方位開展對性侵未成年被害人特殊保護,進一步加強和完善對未成年人的保護。
【記者】魏亞男
【作者】 魏亞男
【來源】 南方報業傳媒集團南方+客戶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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