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工地現在生活費都發不下,請問還能做嗎?

用戶3615865352242


—般生活費發不下來的工地還是比較少的。工的大部份都是小老闆墊生活費。

我也在工地上幹了十多年,只要不拖欠工資。誰都有困難的時候,偶爾拖欠十天八天,大家都能夠理解。



普通農民工


打工這玩意也的講究個技巧,如果說是個明白人,就很少出現這種情況。

記的我剛打工時,也是楞頭清一個,只懂得給老闆好好幹活,不懂察言觀色,以至於也出現過倆次工資被拖欠的結果。

後來,我在這方面也用足了腦子,記的五六年前,經朋友介紹,去一個不熟悉的工地幹活,頭天,我給這個工地指去了倆個年青後生,我因家中有事,沒有和這倆個年青人同去,第二天,我騎上摩托車就去這個工地幹活,結果乾了一上午,這個工地老闆過來後嘴上就不乾不淨,而且還罵罵咧咧,同時還不注重安全施工,我一看這等模樣,心中想到,這個工號可真的不能待下去,中午,我吃完午飯,對同去的二位年青人說道,你們不走,我可真的走了,倆位年青人對我說,都幹了一天半的工活,走了以後實在太虧,我說道,你們舍不下這天半的工資,以後遇到麻煩可千萬別找我,在說,到時我也幫不了你們。

果不其然,當這倆位年底向老闆結算時,工資完全被拖欠,老闆只給了他們一出的路費返回家鄉,第二年,他們把該找的機關全部找過,最後只能去法院打起了官司,就這個訴訟官司,他們整打了倆個月之久,工錢是要上了,但務下了多少不必要的時間,並且還驚心動魄!

最後,但勸一句農民工兄弟,打工不怕,但一定多點心機,萬一事色不對,千萬撥腿就跑,同樣,越早越好。


李德才21


06年在工地上幹了大半年真的很坑爹,每人一天三頓加一塊不超三塊錢。早上四五十人一小盆鹹菜,那個鹹勁是每人三根都得剩一根的菜,也有饅頭,只不過饅頭硬的能砸死狗還很酸沒法吃。中午麵條還免強能吃,不過菜都是最便宜的那種也是很鹹很鹹的晚上和早上吃的一個樣。平時日常生活費借的話工頭都是十塊二十的給,(那個工地工資是年結的平時沒錢了可以借)前幾個月我帶的錢比較多點沒借過錢也沒在意過借錢的事情,等我沒錢了去借的時候工頭咬牙給我拿出來50塊錢還不讓我說怕別人看到提意見,果斷走人。


紅塵之男


工地生活費都發不下來,這還能做不能做,我以這些年的工地經驗來看,還真的不能確定來。

從表面來看,生活費都發不出,懇定不能做,生活費都沒有,以後工資那裡來,其實真的不是這樣。

熟悉建築工地的人都清楚,工地是層層分包,你幹活是為你的分包老闆幹活,工資歸分包老闆結算,但老闆所幹的工程款不是天天結算,往往到年或工程結束才能拿回工程款全部或部分,往往在工程中老闆也能拿部分用於發放工人生活費或工資,一開始老闆必須自己墊付,但有時住住工人多,老闆也有不便的時侯,所以說不能以不發生活費就一概而論。

在工地上能做不能做主要是看老闆的人品,家底,管理能力,一個好賭的老闆往往能把工人工資輸光,使工人拿工資困難,一個管理混亂的老闆往往虧本,也使工人難拿工資,。

但生活費不發,說明老闆用人以飽和,多一人少一人無所畏,不想融資給自己經濟壓力,精打細算的表現之一。


54弓


那要具體看看,綜合地分析一下。

你要是跟包工頭作,首先要知道什麼原因。是包工頭資金週轉不靈,涉及的工程太多。還是包工頭有不良嗜好,把工程款項亂搞了發不出生活費。

如果遇到第一種情況,堅持一下,可以幹下去。不過,也要看這個工程的工程量。如果工程量大,就可以想辦法頂頂。如果是小工程,就沒有必要受委屈,可以選擇果斷離職。

假如遇到有不良嗜好的老闆,亂求整不顧工人的死活,那麼,不要徘徊,不要憂豫。果斷離開是你正確的選擇,因為,跟著這種老闆混,不要談明天的光明,你會永遠活在水深火熱之中。

如果,你是跟著公司勞務作事,那就忍一忍吧,也許,下個月錢就打進了工資卡[大笑][大笑]



玉龍故事繪


我們都是在外打工的,我在工地也塊二十多年了,說明了吧,如果你和這個老闆知根知地跟他在一起有十來年,這段吋間沒有發你錢也不是什麼大事,還是可以幹下去後,畢競人士都有缺錢的時候,有時甲弓不給錢也是問題。如果說才跟著的話,我覺得就沒必要要再做下去了,畢竟咱們畢竟人都有缺錢的時候,有時甲方不給錢也是問題。如果說是才跟的話我覺得就沒有必要做下去了,畢竟咱們打工是為賺錢養家,不發工資家裡老婆孩子怎麼辦!

至於有必要乾和沒必要幹這就需要你自己掂量了。畢竟別人也不知道你那塊是啥情況對不?


老馬說建築


不能做也要做,難道回農村去種地,種地更看不到希望。只有把活幹好了才有希望要錢!


世外桃源方哥


首先非常感謝在這裡能為你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帶領你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用人單位剋扣或者拖欠勞動者工資的,勞動者可以向勞動保障監察大隊投訴該單位。去勞動監察大隊投訴時攜帶:本人身份證、用人單位全稱、負責人姓名及聯繫電話、能證明勞動者在用人單位上班的相關證據,由勞動保障監察大隊下達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勞動保障監察大隊可以下達行政處罰處理決定;逾期未執行的,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同時逾期不改正的,勞動者可以主張用人單位支付你拖欠工資數額50%-100%的賠償金。可拍照、錄音錄像、證人證言等方式採集部分證據後投訴,同時要求用人單位對工資表、出勤表、用工入職登記表承擔舉證責任。《關於確立勞動關係有關事項的通知》(勞社部發〔2005〕12號)二、用人單位未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認定雙方存在勞動關係時可參照下列憑證:(一)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職工工資發放花名冊)、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二)用人單位向勞動者發放的“工作證”、“服務證”等能夠證明身份的證件;(三)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工招聘“登記表”“報名表”等招用記錄;(四)考勤記錄;(五)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其中,(一)、(三)、(四)項的有關憑證由用人單位負舉證責任。取證方式多樣,例如:1、拍照(廠房、設備、人員、大門口、宿舍、營業執照、規則制度、出勤表)2、錄音、錄像(索要工資現場錄音錄像、電話錄音)3、紙質材料(營業執照、工資表、出勤表、花名冊等材料,複印件也行)4、證人證言(同事、客戶、鄰居、廠房房東等)5、其他證據材料(姓名牌、胸卡、名片、飯卡等)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在這裡同時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大家如果有更好的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還望分享評論出來共同討論這話題。

我最後在這裡,祝大家每天開開心心工作快快樂樂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生意興隆,謝謝!



金牌冰開水


如果現在開發商沒自己的資金投入,還靠抵押銀行貨款開發房地產,這樣的開發商發包工程,他難保證及時支付承包方工程款,這一開發過程會出現料所不及的超資金的投入。


笑看偽愛國者


既然是一份工作,而不是自己做生意做事業,那麼要的就是一份穩定的收入,生活費都發不下來了,更別談工資福利那些了。

如果繼續做下去的話,很可能最後會連工資都很難拿到。現在這個社會,只要你肯幹,找份穩定的工作很容易,還是早謀出路吧,別浪費自己的時間繼續呆下去了。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