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5 “感謝法院網絡庭審,讓我見到了母親!” 南通中院刑一庭首次通過“支雲”六點連線

“感謝法院網絡庭審,

讓我見到了母親!”

3月5日上午,南通市中級人民法院刑一庭通過南通法院“支雲”庭審系統開庭審理了一起交通肇事罪二審抗訴案件。合議庭、檢察員、原審被告人、辯護律師,以及分處如東、揚州的原審被告人家屬等旁聽人員“六點連線”,採用遠程視頻方式開庭。這是南通中院首次通過“支雲”庭審系統審理刑事抗訴案件。”

“感谢法院网络庭审,让我见到了母亲!” 南通中院刑一庭首次通过“支云”六点连线

“運用‘支雲’庭審系統審理案件,一定要發揮系統優勢,充分保障當事人各項訴訟權利,保障社會公眾的庭審旁聽權,以司法公開促進司法公正,推進審判體系和審判能力現代化。”庭審開始前,南通中院黨組書記、院長曹忠明來到法庭,檢查了系統連線調試等各項庭前準備工作,並就用好“支雲”庭審系統,保障當事人合法訴訟權利,促進司法公開提出要求。

“感谢法院网络庭审,让我见到了母亲!” 南通中院刑一庭首次通过“支云”六点连线

2019年7月24日晚8時許,原審被告人周某某駕駛電動自行車與前方同向步行的被害人範某某發生碰撞交通事故,致範某某死亡。事故發生後,周某某駕車逃逸,次日被公安機關查獲。經如東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認定,周某某承擔事故全部責任。案發後,周某某如實供述了自己的罪行,已賠償被害人近親屬經濟損失,達成刑事和解協議、取得諒解,並在審查起訴階段自願簽署了認罪認罰具結書。如東縣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處周某某有期徒刑一年九個月。檢察機關認為,原審判決減輕處罰,適用刑罰不當,提出抗訴。

在新冠肺炎防控的特殊時期,為避免線下開庭導致人員聚集,確保案件能夠依法及時審理,原審被告人周某某的親屬能夠安全、方便旁聽庭審,在技術人員的技術支持下,承辦法官丁淨玉一邊協調市檢察院、市看守所、市法律援助中心,調試前期安裝、架設的“支雲”庭審系統及硬件設備,組織網絡庭審,一邊指導周某某分處如東、揚州的丈夫、兒子等親屬在手機上安裝“支雲”庭審APP,參加在線旁聽,並安排庭審網絡直播。依託“支雲”庭審系統,這起刑事抗訴案件庭審用時不到45分鐘,全程運轉流暢、聲音畫面清晰。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當中,將依法擇期宣判。

“感謝法院通過網絡庭審讓我見到母親!現在是疫情期間,法院還想辦法進行網上開庭,我們用手機就能看到押在看守所的親人、旁聽開庭,真的不容易。”原審被告人周某某的兒子在接受丁淨玉法官關於“支雲”庭審系統使用感受的電話回訪時表示。

據瞭解,目前,在檢察機關、公安機關、司法行政機關的支持下,全市兩級檢察院,各看守所、法律援助中心也陸續安裝“支雲”庭審系統,為運用“支雲”庭審系統審理刑事案件創造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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