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1 已撤下

最新消息:申請執行人申請撤回該曝光,現將信息撤下

失信被執行人:覃某某

身份證號碼:

性別:

地址(戶籍地/常駐地):

立案時間:2019年11月15日

執行案號:(2019)粵****執****號

執行法院:江門市新會區人民法院

生效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被告覃某某應於本判決發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內償還借款180200元及相應利息(利息以180200元為基數,按年利率6%從2019年5月21日起計至清償之日止)給原告譚某。

被執行人履行情況:

全部未履行。

如有線索請聯繫:趙法官,電話:0750-63980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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