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1 陝西安康市石泉縣公安局破獲首例非法捕撈水產品案

5月29日,陝西安康市石泉縣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因在禁漁期內非法電魚,涉嫌非法捕撈水產品罪的三名犯罪嫌疑人。

5月19日15:00時許,公安局後柳派出所河道警長在巡查中獲悉,後柳鎮汙水處理廠附近中壩河內有人正在電魚。獲取線索後,民警迅速核查,並在後柳鎮汙水處理廠附近路段發現一輛銀灰色可疑麵包車,經對該車檢查,在車內發現電瓶、逆變器、抄網、魚簍等工具及捕獲的各類小魚若干。

5月正值禁漁期,為嚴厲打擊各類非法捕撈行為,有效保護生態資源,後柳派出所遂將上述工具及漁獲依法扣押,並及時聯繫縣水利漁政執法部門聯合執法,後經鑑定,李某海、吳某海、蔡某等人使用的捕魚工具均系禁用工具。5月21日,石泉縣公安局將該案立為刑事案件。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