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F2345
我是保險從業人員,我認為這個問題分兩部分看:
1、根據新交法和保險相關法律法規,在車主全責情況下,且法律上規定必須要賠償的項目總額在100萬限額內,無需在另外支付費用。超過限額,車主補足。
如果傷者主張其他費用,比如精神賠償,額外補償等,車主應建議傷者走司法程序,不要私下解決。因為,這是對雙方的保護,如果法院支持傷者的額外主張,保險公司一般都會按判決書執行(事故總賠償額在100萬限額內),車主不用掏一分錢。如果法院判決書不支持傷者主張,這個事就算徹底畫上了句號。在法律層面上算了結了。私下給錢,保險公司是不會給報銷的。
2、換位思考一下,也許今天我是車主,可能明天我或者我的家人就是傷者,如果我在受傷住院的時候,車主不管不問,甚至連基本的醫療費用都不墊付,可能也會感到心寒吧?這種心寒往往是事故處理中獅子大開口的主要誘因。
而且,很多車禍受傷的人雖然治癒了,但可能因此而元氣大傷,身體條件遠不如從前。甚至有些後遺症在三五年甚至10年才表現出來,從這個層面來講,傷者希望拿到一些除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等之外的額外補償,也是合理的。
綜上
我認為,人傷事故應依法處理,在法律框架下提出主張、解決問題。就題目而言,如果傷者在保險報完後再提出額外賠償,大概率法院是不支持的,因為保險公司賠款錢都會讓你籤一個“不再追究”承諾。
如果你認為賠償方案不合理,先不接受賠款,我建議走司法程序,找一個交通事故專業律師,把你所有應該拿到的賠償項目一併主張,這種情況下,保險公司一般會按判決書履行(哪怕保險公司認為不合理)。
希望我的解答能幫到你。力橙財經,為您解答。
力橙財經
我看評論區裡的都是說“不墊付,不探望,不私了”,那對方家裡如果也拿不出錢來,人又受了重傷。請問,是就這樣讓他死了?那這傷者,算不算是讓你撞死的?
我相信評論區的人,都是沒讓車撞過的人,才會拿這種話來扯皮。
現在這個社會,不排除有的人是想趁機發財,獅子大開口,但是大多數的時候,被撞的人,才是弱者!
我家老爺子去年騎摩托車讓對方的大車碰到了,對方全責,沒報警直接送去醫院,但是也沒交錢,等我們趕到的時候,老人已經流了特別多的血,人已經不清醒了。
後面逼著對方墊付了醫藥費,一共就一萬。做個手術八千多,第二天就沒錢了,依舊打電話讓對方來交錢,對方說要叫保險理賠。開玩笑,保險理賠根本不夠起碼的醫藥費好嗎?更不用說伙食費用、務工費用、營養費了。後面我會說保險的賠償,你們就知道,是絕對不夠的。
你把人撞了,要受害人家屬自己付錢,然後出院了等保險理賠?我覺得,墊付絕對是應該的!我們不要求你交個十萬八萬的,但是起碼醫藥費、手術費是絕對應該的。
那些說不墊付的,希望你們也不要有遇到這種無妄之災的一天,不然你就會想回到過去扇自己兩巴掌。
總共在醫院就花了對方兩萬,一萬是一開始逼對方交的,一萬好像是保險公司打的,後面醫保報銷了七千出來。
因為繳費單子在對方那兒,他單子不給我,報銷出來的錢我也不會給對方。
出院了以後,一塊去保險公司理賠,保險公司說了,不管你傷口多大,只要沒骨頭什麼斷了,都算輕傷,理賠金額5000多遠,最多也就6000,這是瓶頸了。
試問一下!保險就理賠6000最多,如果不讓對方墊付那兩萬,我們的人被撞了,還要自己掏14000的醫藥費,而且護工是我們自己家人去的,去了10天,伙食費、誤工費、營養費,全是我們自己付的。
如果對方什麼都要等保險,這不是把人往死裡逼?
我家境也不是好的,上萬的對我們來說都是大錢了。
說真的,你開車不注意,把人撞了,什麼都要等保險,保險又不足以理賠受害者的損失,別人不跟你玩命?
最後保險是沒在賠償,一毛錢都沒有!說繳費單子可以給我,但是報銷的七千塊要給他們,因為保險理賠只能理賠五千,他們交了兩萬,醫藥費就不跟我算了,但是剩下報銷出來的錢要給他們。
就是說,醫保費他們付了!伙食費、誤工費、營養費得我們自己掏錢!保險的說這個沒辦法,我們沒開單沒蓋章無法報銷。
請問,醫院門口那些餐館,誰會給你開單據?東西貴的要死,每天一個人陪在老人旁邊,三餐兩個菜兩碗飯,除了家裡熬湯過去,不然就是喝白開水。這怎麼開單?
後面那七千塊我還給他們,不然我們就是白讓人撞了,還要自己出錢出力的。
這種情況,如果要上訴,90%都會贏!
但是起訴要花費大量的時間和精力,沒有幾個人會去做,也沒幾個人懂得去做。
我家老爺子是手臂上整塊肉都沒有了一個大窟窿,但是手術以後恢復的還好,可以不跟他們計較。另外,醫保後面報銷出來的錢就算彌補誤工費和營養費了,事情就算了。
如果對方不墊付,也不去探望,說句難聽的,交通責任書只要我一天不簽上名,你拉貨的大貨車就一天要扣押著!你沒有損失嗎?
我希望,大家不要站著說話不腰疼,撞人了,雙方能好好解決就好好解決,你倒黴,我也倒黴,大家都不希望出現這種事情,希望能協商好!你也不要想坑我,靠這件事情發財,我也不推卸責任,雙方友好一點協商。如果實在不行,該公了在公了也不晚。
像那些把人撞了,還理直氣壯的人,希望你不要有被人撞的一天!到時候看看你是不是還能怎麼理直氣壯拿一些根本沒卵用的話來搪塞他人。
當然,如果遇上了那種存心訛人的,也不要姑息,儘量報警解決!
這種事情,本來都是倒黴的,一個要出錢,一個要疼痛,誰比誰好過?
清酒淺飲寫恣意
我是法眼掃描,執業28年的資深律師,我來回答你的問題。
看你下面的解釋,就知道因為車子辦了保險,基本上傷者的費用全保險承擔了,只是傷者沒拿到一分錢,因為錢都給醫院了,所以傷者才提出再多給10000元,哪怕5000元也行。
因為傷者沒辦手續就出院了,導致題主的親戚沒法報銷。傷者提出哪怕再多給5000元也願意配合題主親戚的報銷工作。
其實說白了,題主就是問:要不要再私下給傷者5000元?
法眼掃描看了很多回答,有的堅持不能慣這些的毛病:一分錢不給,如果對方不配合就打官司!法眼掃描只能說:這些人是看熱鬧不怕事大,站著說話不腰疼!
按說法眼掃描是律師,巴不得人們請律師打官司,但對於題主的問題,法眼掃描的回答是:趕緊給5000元,把事情儘快了結!
一、車主全部承擔了醫療費、誤工費、傷殘補助費扽就對傷者公平嗎?
法眼掃描告訴你:不公平!絕對不公平!
舉一個例子:如果車禍,導致傷者把胳膊截肢了,構成了傷殘,車主完全按照法律規定,支付了全部的醫療費、傷殘補助費、誤工費、營養費、交通費、後續繼續治療費等等,讓傷者就算打官司也不見得能拿這麼全,但這對傷者公平嗎?
不公平!傷者因為殘疾失去了太多太多,社會上對傷者如何看?傷者本來能找到的工作機會全都失去了,傷者本來能找漂亮姑娘談戀愛,現在呢?估計沒戲了吧。
這對傷者的以後生活會造成多大的負面影響?這也是好多傷者為啥說:我不要一分錢,你讓我也把你弄殘疾就扯平了。就是因為這種傷害不是金錢能彌補的!
二、傷者索要5000-10000元僅僅是想心裡平衡一下,並不是訛錢
前面分析過了,傷者的生活會發生巨大的變化,人生軌跡完全轉向。
而且保險公司的錢都給了醫院,就算徹底治癒了傷者,傷者仍沒有拿到一分錢,心裡能平衡嗎?法眼掃描估計索要5000-10000元也就是意思一下,傷者應該沒有肢體殘疾,否則就不是這樣的數字了。
三、打官司並不是像有的人想的那麼簡單
為了5000-10000元打官司?值不值當?
現在社會是經濟社會,你做一件事情之前,必須計算做這件事情的代價,是不是值得去做?有的鍵盤俠說的好:為了社會正義,為了不讓這些人再作惡,為了社會風氣......
行,既然這麼多理由,那你自己去做,別鼓動別人去做。
打官司要請律師,花錢吧,估計已經超過對方索要的金額了;需要花費時間吧?打官司的過程中,出現種種不如意,生氣吧?再氣個好歹,那就花大了。
所以,別衝動,衝動是魔鬼!“三思而後行”是沒錯的,有句話說的好:能用錢解決的事就不算事,切記!切記!
法眼掃描
沒撞死堅決不墊付任何費用,就是防止這個!三者一百萬你怕什麼,交給保險就行了。做到不私了,不墊付,不探望!全權讓保險處理,只要你買了不計免賠且費用不超過一百萬都可以一分錢不掏!交警出責定書了提車修車就行了,其他一概不管,誰找你一句話去找保險!
咱們農民有思想
停止墊付醫藥費,墊付醫藥費你應該讓他打收條了吧或者繳費單,然後去保險公司要錢,應該不會給您因為沒有出院證明和藥費單。你去交通法庭提起訴訟,還有保險公司一起起訴,再找個代理律師。正常沒有問題保存好墊付證據和對方不出院威脅你證據。訴訟費保險公司敗訴之後他們會出。如果你沒有酒駕毒駕就這麼處理只要沒死人和不計免賠就沒有問題,還有拿著責任認定書,如果你是主責或者次責保險公司會根據比例賠償。如果不是全責對方也沒打算出他的一部分可以讓保險公司代位追償
寂寞的寂寞就是想戀愛
很榮幸能回答你這個問題。
你的這種情況在現實的案件中經常出現,車輛駕駛員為了以後的事故好處理,會在第一時間給傷者墊付醫藥費,然後碰到無賴的傷者有的拖著不出院,有的出院了不辦出院手續,有的不給你出院手續等,這樣的話車主就沒法去保險公司進行理賠,這樣被動的成為了車主,墊付的錢要不回來,保險公司沒有傷者的材料還不給報銷。碰到這種情況,我有以下幾個建議,希望能夠幫到你:
一、心平氣和的和對方談一下,和對方說明了,如果配合我們理賠,還可以那到一部分誤工費等費用,如果不配合一分錢也是拿不到的。
二、協調保險公司看一下走怎麼的途徑能夠進行理賠。
三、找一下交警,讓交警去協調對方,看能不能處理完這個事故。
四、如果以上方法都行不通,那麼你只能拿著墊付的單據等相關證據一塊起訴對方及自己的保險公司了。
上邊是我能想到的所有的方法,希望能幫助到你。
在此,我還提醒一下駕駛員朋友,如果發生交通事故之後,首先就是在第一時間報警並報保險公司,有人員受傷就撥打120,然後你可以多少的買點東西去看一下傷者,儘量的能不墊付醫藥費就不墊付,當然瞭如果對方是在實際困難,那麼你可以要求保險公司墊付一部分,還不行的話你可以按照相關的比例給對方墊付醫藥費,比方說給對方墊付一半或三分之一等,讓對方自己也拿一部分,最後一起處理。
以上是自己的一些見解,可能有不當之處,希望批評指正。
經典音樂地
您描述的會聲會影,對方一副“撞了人你休想跑,怎麼的你也得賠”的架勢,好像不好惹,但是您也別怕!
從道義上,撞了人,咱也沒跑,墊付所有醫藥費,還請了護工,做到這些已經很到位了。
從法律上講,交通事故致人損害,應由保險公司在交強險的額度範圍內進行賠償,100萬的額度已屬不少了,對方只是被撞傷,並沒有致死,所以,加上醫療費、護理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等等,加起來超過100萬的可能性不大,也就是說,基本所有的法定賠償保險公司就都擔著了,您親戚不用再額外支付了。
對方非要您親戚這邊再給錢的心理動機,基本就是你撞了人,你得賠,不陪我心理不舒服,就訛你怎麼著。沒事,讓他起訴吧。
信之源律師事務所
一般二三四線城市賠償價格為30—70萬不等,非農業是農業的一倍……前提是死者上有父母下有妻兒正值壯年,一般100萬保險足夠了……
吶傷已黯倓9
這1萬或者5000千塊錢作為精神損害賠償的話,按照第三人責任險的理賠範圍,則保險公司不承擔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責任。因為此時保險公司承擔的是合同責任,而在商業險中大都約定精神損害不賠,因此,保險公司不承擔精神損害撫慰金的賠償責任。
但是,如果繳納了交強險,另據《解釋》第16條第2款規定,被侵權人或者其近親屬請求承保交強險的保險公司優先賠償精神損害的,人民法院應予以支持。
交通事故賠償項目主要包括醫療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營養費、鑑定費。導致殘疾或者死亡的話,還包括:殘疾賠償金、殘疾輔助器具費、喪葬費、被扶養人生活費、死亡賠償金。
如果保險公司的理賠不足以支付以上費用,交通肇事者仍然需要賠付受害者。
建議雙方先行協商,協商不成讓對方起訴,將保險公司列為第二被告,通過訴訟解決,保險公司會安排律師參加訴訟,最終以法院判決的結果為準,如果法院支持起訴方,保險公司會繼續理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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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觀天下
個人覺得出了交通事故假如自己無責或者同責次責,可以堅持三不原則,因為墊付醫藥費的錢不論多少基本都是肉包子打狗有去無回的。就看你自己良心吧。不過現在的這個社會,我覺得做人還是要現實點好。除非你錢多燒的慌!至於以後傷者出院了,你可以適當的一些經濟補償。看你自己。
假如交通事故中你負主要責任或者全責,那你這不墊付就有點兇險了,雖然沒有法律規定說必須墊付,但是你這撞了人不管不問的態度會激怒病人家屬,後續辦事會出現很多麻煩和問題。保險公司是冷血的,你不能全都指望保險。這個要視情況而定。不能一概而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