烏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公告
第1號
為深入貫徹黨中央、國務院及自治區黨委、政府關於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市委、政府有關工作要求,堅決打贏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攻堅戰,有效形成疫情防控合力,從即日起,烏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指揮部設立舉報電話:0473-3998108,對各地區、各部門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存在以下行為和問題的,請廣大人民群眾進行監督舉報。
一、不擔當、不作為、慢作為、亂作為等責任落實不到位的。
二、不服從組織安排、擅離職守、失職瀆職、推諉扯皮、貽誤防控工作戰機的。
三、防控措施不落實、不到位、不得力的。
四、重要信息不報、瞞報、漏報、遲報、錯報、謊報的。
五、貪汙、挪用、截留、擠佔疫情防控資金和物資的。
六、哄抬物價、囤積物資、藉機漲價等破壞市場秩序、非法謀取暴利的。
七、其他違法、違規、違紀行為。
烏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0年1月27日
來源:烏海市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初審:張小龍
監審:張 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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