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小時候親生父母為了生兒子把我送人了,現在我長大了,他們想把我認回去,我要認他們嗎?

曉曉筆記


父母把你送人了,現在長大要不要認?

是父母把你帶到這個世界的,不認說不過去,必竟是你親生父母。你可以認,但沒有贍養的義務和責任。常去看看就可以了。


高友德


我老家一個村的一戶,抱養了一個女孩。

生母家庭是超生、貧困,為了再要一個兒子。養父母給了她生母300元,讓她生母坐月子,養身子。

30多年前,也是一筆不少的錢。兩家距離60公里左右,其實彼此都知道對方消息的。因為就是村裡人給牽線抱養的孩子。

女孩跟著養父母過的不錯,很疼愛她,家庭也比較清貧。村子裡有長舌婦會說她是抱養的,所以她也知道自己不是父母親生的,她和養父母關係很好。

後來女孩結婚了,生了一個女兒,她養父母一直幫她帶孩子。她老公發財了,成了遠近聞名的有錢人。她的生母帶著她的姐姐和弟弟來相認了。她當時很激動,大罵親生父母,語言也十分惡毒,把他們趕走了。

其實女孩這個階段是比較膨脹的,可能是久貧乍富吧。女孩變得很高調,幾乎把所有的親戚都不放在眼裡,在村子裡很囂張。

再後來,在她女兒5歲的時候,女孩的老公有外遇了,她與小三死磕,兩敗俱傷,最後還是離婚了,她老公娶了小三。

他老公淨身出戶,所有家產給了他。但他老公已經是打工皇帝,工資是很高的,他與小三生活的很好。女孩不甘心,又多次上門毆打過他們,心中始終有怨氣。

那段時間應該是她人生最黑暗的日子,從天堂落入地獄。緊接著,她又檢查出癌症。需要一筆高額的治療費用。

這時候,她生母帶著姐弟又來了,幫她帶孩子,給她出錢治病,幫她幹活。一家人的關係變得很親密。

她的養父母是心痛的,她養父轉年去世了。他養父走,很大原因是跟她操心,操心她的婚姻,也擔心她會和生母走,怕他們老無所依,那一年,他老了很多,活在焦慮之中。最後,撒手人間。留下她養母一個人。

她與養母住在一起。但是過年過節都會帶著孩子回她生母那裡。這也是她養母垂淚的時候。

我個人覺得,親生父母可以認。但是要照顧養父母的情緒,養育之恩大於生育之恩。


冬日白楊SZ


我有一個鐵桿朋友,我們年齡差不多大,而且都是做工程的,在八十年代我們三胎都是女兒,他的三女兒,因為有病,當時也貧窮養活不起,經過別人的介紹把快五個月大的三女兒,送給了一對因病不能生育的教師夫婦,這對教師夫婦視為已出,對女孩倍加疼愛。

一晃二十多年過去了,我這個朋友做工程已身價不菲,她老婆決定找三女兒,想知道女兒過的怎麼樣,經過多方打聽,艱難的查找,知道了女兒的住處,離的也不遠,教師夫婦還在已退休在家,高興的夫妻倆個傻哭傻笑,決定儘快的和女兒相見,通過朋友的朋友幫忙,把情況直接和女兒說了,女兒直接拒絕了,不和親生父母見面,恨他們拋棄了她,甚至我朋友夫妻倆個也親自去見了女兒,朋友老婆給女兒跪下了,求女兒原諒她們,但是女兒不為所動,這樣過了快三年,夫妻倆決不死心,這三年當中,也找過女兒的同學和老師說合,女兒堅決的不相認。

事情的轉機在,女兒結婚有孩子以後,因為我朋友夫妻倆一直沒有死心,又找別人做女孩的工作,說,那怕你叫一聲爸媽也行,女孩才慢慢的答應了,朋友知道以後,同著我和老婆的面抱頭痛哭,高興的一晚上沒睡好覺,第二天見了女兒,可惜女孩沒有當著他們的面叫爸媽,夫妻倆失望的回去了,回來以後的夫妻倆人重新找人說合,又找到了女孩的養父母和老公,養父母和老公做了女孩的思想工作,在加上自已也當母親了,認為不是特殊情況,父母是不會拋棄親生兒女的,女孩這才釋懷,決定四個多月自己生日的那一天,和父母相認,我朋友決定,為女兒辦一場盛大的認親儀式,到了那一天,我朋友邀請了所有的親朋好友,來到了認親現場,我是他的好朋友,當然也邀請我去了,六臺攝像機從不同角度記錄下來了那一幕,到女兒和父母相見,女孩遲來的一聲爸媽,全家人抱頭痛哭,把現場推向了高潮,他們在臺上哭,大家在下面哭,服務員送了幾茬紙巾,平靜下來以後,媽媽把路虎車的鑰匙交給了女兒,爸爸在女兒的城市買的複式別墅房的鑰匙交給了女兒,外孫叫了姥爺姥姥,每人給了十萬紅包。從此以後夫妻倆對女兒更加的好,也彌補對女兒二十多年的虧欠。

血膿與水的親情隔不斷的。


我愛她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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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孝有三,無後為大。過去的人們,為了生一個兒子,就會把女兒丟掉,或者送人。

你是個女孩兒,你的父母為了要兒子,就把你丟棄了。現在你大了,父母也老了,他們想過來認你,這也是情理之中的事,無可厚非。

但是,你因為把自己給了別人,對親生父母有了仇視心理,不想認他,這也是有情可原的。

我有一個鄰居,60年後逃荒到我們這裡,她的媽媽把她送到了我們的村裡。長大後,她的媽媽也過來認她,那時,他也已經40多歲了,就是不讓媽媽進家。把門子插住,坐在房上罵她的媽媽。說我的小時候,你為什麼要把我送人?現在我大了,你來認我,你的心不愧嗎?早知今日何必當初。我就是不認你。

媽媽一把鼻涕一把淚的,一步三回頭的離開了我的村子。

當時,也有人罵她不近人情,對生身母親如此心恨,可是反想人家在養父母家的所有不容易,也就再沒有人說三道四了。






石韮花開放的季節


真不知道有什麼好認的!我一個朋友,就是領養!她和養父母感情很好,和她哥哥嫂嫂也很好!她說她親爸媽家那時候根本不窮,聽說是做生意的,她有個姐姐,她是老二,把她送到現在的養父母家養,養父母家有個兒子,她這哥哥比她大10多歲,養父母對她很好!

她親生父母從來沒有看過她,但是結婚的時候想要來參加婚禮,想認回她,她拒絕了!我覺得她做的很對!

以前看 等著你 節目,有個女的被父母丟棄,被一個老人收留,當繼女養,一直養大。後來那女的就去節目找父母,開始還信誓旦旦的說哪怕真的找到父母了,也會繼續和養父一起生活,畢竟養父年紀很大了!後來真的找到親生父母了,還有兄弟姐妹,馬上就冷落了養父,養父那失落的表情真的好可憐啊!孩子養那麼大,找到親生父母就走了。哎


kiki妹兒


當門親戚走就行了,不談以前的恩怨。就現在講,就象嫁接一樣,從當年切開起就和母體分開了,再疼也是事實。又嫁接到新體上,排逆過後就長成一體了。只要不是虐待,再磕絆也有了親情。你都開枝散葉了,又把你切開,能不疼嗎?還能接到一起嗎?我有親身體會,曾回到親身父母身邊,過著寄人籬下的不平等的生活,滋味都不好受。

既然是孩子多送人的,他們還有幾個可以養老,而養父母只有我一人,人不能沒良心。

我只是每年去看望父母,他們去世後我也會去給他們掃墓,但我永遠陪養父母身邊,一生一世。


桃鄉人518


我的觀點很簡單,不用認了,因為這種被拋棄的孩子,即使認了也沒那種親情的。

不管那個年代多麼的複雜,多麼的艱苦,但是父母確實是為了生兒子而拋棄女兒的;既然那時候做了這個喪盡道德的事情,現在何必再去要孩子,不要講自己是多麼的思念孩子,我覺的,換做我,無論何時我都不會拋棄自己的孩子,既然生了下來就是個生命,就是自己的骨肉,有責任有義務把自己的孩子扶養成人。

這樣的父母,對不起國家法律,對不起自己拋棄的孩子,對不起自己的良心,沒責任沒擔當,一定要為自己的決定懺悔,難道還要孩子去同情去憐惜他們嗎?

話說回來,畢竟血濃於水,自己的父母,這種血緣誰都無法替代;但就目前的情況,這個父母和孩子相認後,也會出現很多問題,親情淡化,彼此芥蒂,孩子心裡肯定有怨恨,這個是無法忘掉的。還是不認的好,彼此知道就行了,何必彼此彆扭。

儘量對自己的養父母好點,他們沒生你,但卻有你永遠都報不完恩情的養育之恩。做人一定要有良心,要有明事理的能力。


燒紅的雲


且說一個我身邊的故事:一對夫婦,六零後,六零後到該結婚生子的年代,大家都知道,那是計劃生育很緊的年代,只要你不超生,啥方法都可以用(方法我就不說了)。

他們結婚後第一胎是個女兒,政策允許,可以等孩子七八歲再生一個。

農村嘛,重男輕女,他兩口子等不及啊,一心想要兒子。

第二年就偷偷又生了一個,可是事不湊巧,第二胎又是一個女兒。

如果沒有生出來,村計劃生育人員可以拉著你去流產,生出來了,村幹部也沒辦法了,罰兩個錢了事。

又過了兩年,他們又偷偷生了一個,生下來孩子媽媽就哭了,哭自己命苦啊,又生個女兒,這都超生兩個了,全是女兒,怎麼辦?這輩子就沒有兒子了嗎?

於是,他們把第三個女兒送人了。又過了兩年,他們又偷偷生了一個,這回,孩子媽媽樂了,是個兒子。這回安定了,做了絕育手術,安心過日子。

十幾年過去了,送人的那個小姑娘也長大了,孩子爸爸也掙著錢了,覺得條件好了,想把女兒認回來,彌補一下這些年來對她的歉疚之情。

可小姑娘根本不領情:“當初為什麼把我送人啊,把我送人說明心裡根本沒有我,既然不想要我,幹嘛現在還認我呢?你們有錢是你們的,關我什麼事?我也不要你們的錢!”

孩子媽媽又哭了。不停的給這個女兒送好吃的,好穿的。還跟老公計劃著給她留一套三居室。

可是對於親媽送來的東西,這個女兒是連看都不看。

如今,她的這個女兒也結婚成家了,從來也沒有看過她的親爸親媽。

對於這個事,雖然覺得這個姑娘做到了不忘養父母之恩,但是也不贊成就不領會生育之恩。

最好的結局是兩個父母都走動一下。多一份親情,多一份關愛,也很好啊。


木糖醇Zoey


小時候親生父母為了生兒子把我送人了,現在我長大了,他們想把我認回去,我要認他們嗎?這樣的情況還確實有,但並不是都因為生兒子,多是姊妹們多,把其中一個送人了。後來長大了,認不認親父母、或和親父母及兄弟姐妹共不共事來往不來往,還真不盡相同。有認的,有至死不相往來的。

不認不相往來的,佔多數,這樣的人比較個性。你無情,別怪我無義!為了生兒子,把我送人!或有幾個兄弟姐妹們都養活得起,就把我送人了,唯獨把我送人了!當年不把我當根蔥,現在我大了,難道讓我把你們當頭蒜嗎?沒門!至死不蹬你們的門檻!我就是餓死凍死、乞討也間過你們的門……!

這樣的我知道的有三例,從小被送人了,當她親生父母患病和病危去世時,曾派人或通知,她們都未去看望和奔喪。其它兄弟姐妹們,以後偶爾見面,偶爾也說句話,基本形同陌路。我的一個小姨子就是這樣的情況,我妻子她們姐妹弟弟8個,一個弟弟(現已去世)。她最小的妹妹被送人了,外村的,距離倒不是多遠,就是十來裡的樣子吧,從不來往事,當我岳父母患病及去世時,曾通知了我小姨子,但是,她不與來往,這也不能怪罪與她,情有可原,各人性脾吧!

有趣的巧合事,去年小姨子的女兒出嫁了,偏偏和我的大女兒是一個村的婆家,並且是東西緊挨門的鄰居,兩個閨女經過交談了解,知道了其中的因由關係,她們姐妹相談甚歡,自此相認如親姐妹一般,大小事都互相來往,都挺好的。小姨子和我妻子也都挺高興,倆閨女還特約了她們的母親到一起小聚合影留念。沒想到從這輩上又續了前緣。

從小被送人的,也有一直和孃親來往事的,我一個堂嬸就是這樣的情況,堂嬸姐妹6個,我嬸子是老三,她大了懂事後,一直和孃家來往事。可能都是一個村的原因吧,如果,送人的村較遠,輕易沒有接觸的機會,可能就不同了。總之吧,這樣的情況,也無法用對錯去評說了,憑各人的想法而自己決定了,能多體諒多諒解、多同情、多理解、多寬恕、多為善為好,人人都以愛心擁抱世界,人類會更加美好!


幸福一家人140113721


八O年以後生了女孩送人的多的很,農村有生三到四個女孩的家庭不希喊,為了想要一個男孩傳宗接代,只能把超生的女孩送人或者寄養親戚家,寄養親戚家後來都回家了,送人的無法回來,我們老家有一對夫妻生了五個女孩,送人二個,到最後有一個回來認親的,最小的一個也結婚了,家裡姐姐去找她認親,她根本就不認,她說小時候即然不要了,何必現在來認親,生氣,說什麼都不認,最後也沒回來。有的小孩能理解當時的情況,有的小孩認為現在過的廷好,何必找那份麻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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