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合肥大量網約車司機“狀告”運管處

由於經濟發展,新事物的出現,傳統案件出現了新情況,道路交通管理行政訴訟案件出現了大量以運管處為被告的網約車案件。

2017年4月11日,合肥市運管處執法人員在日常監督檢查時,發現張某在未獲得法定機關批准許可的情況下,通過滴滴平臺擅自從事出租汽車客運經營活動。運管處依據規定,給予張某罰款人民幣八千元的行政處罰。張某不服,訴至法院。

此案經一審、二審法院審理後認為,張某無出租汽車客運經營許可以及車輛營運證,通過滴滴平臺擅自搭載乘客並收取車費,且現有證據不能證明其從事的是順風車服務。合肥市運管處對張某作出行政處罰,事實清楚,證據充分,適用法律正確,程序合法。

法官表示,本案作出判決前,全國各地法院的裁判理念均對網約車持寬容態度,大多對於無證網約車的行政處罰的法律適用及選擇性處罰(僅處罰個人,不處罰平臺公司)不予認可,使得有的地方和區域監管出現空白。但本案將法律競合和適用比例原則角度作為切入點,解決了監管部門適用地方性法規對無證網絡出租車進行監督管理的瓶頸,具有較強的指導和示範意義。

數據:合肥“民告官”案集中於民生領域

記者從白皮書中看到,近兩年來,合肥“民告官”案件數量總體仍呈上升趨勢,案件相對集中涉及民生領域。

隨著市場經濟體制的日益規範,民眾法治意識的逐步提高,食藥系統對市場監管力度加大,大量投訴舉報集中食藥領域,出現大量食藥行政處罰,食藥行政管理、不履行法定職責等案件。白皮書顯示,2016-2017年,合肥市法院審結一審行政案件分別為1250、1608件。案涉行政機關敗訴2016年127件,佔一審審結數的 10.16%;2017年218件,佔一審審結數的 13.56%。

其中2017年市中院審理一審案件中省政府敗訴2件,市政府敗訴1件,縣市區政府敗訴案件14件,省級機關敗訴2件,市級機關敗訴4件,區縣級機關14件。在行政機關敗訴案件中徵地拆遷、政府信息公開、不履行法定職責案件居多。

此外,涉及環境資源保護行政訴訟案件增多,環境保護類行政訴訟案件由2015年19件增長至2016年34件,到2017年突增至106件。涉及林地、地礦等資源管理類行政訴訟案件成倍增長,2015年15件,2016年38件,2017年67件。

案涉行政機關層級明顯提高

據介紹, 2016年涉及國家部委行政訴訟案件7件,省政府51件,市政府58件,縣市區政府155件,省級單位52件,市級單位117件,縣區級 單位354件。2017年涉及國家部委案件7件,省政府72件,市政府88件,縣市區政府304件,省級單位92件,市級單位211件,縣區級單位311件。其中,國土資源部、財政部,國家發改委,城鄉建設部、公安部、民政部、國家林業局、國家郵政局、中國證監會等部委作為共同被告也在行政訴訟案件中屢有出現。

近兩年,合肥市法院審理的行政訴訟案件中,行政機關負責人出庭應訴常態化,出庭應訴水平有所提高。在市中院審理案件中,縣區級人民政府行政首長副職以上出庭率高達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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