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22 合肥大量网约车司机“状告”运管处

由于经济发展,新事物的出现,传统案件出现了新情况,道路交通管理行政诉讼案件出现了大量以运管处为被告的网约车案件。

2017年4月11日,合肥市运管处执法人员在日常监督检查时,发现张某在未获得法定机关批准许可的情况下,通过滴滴平台擅自从事出租汽车客运经营活动。运管处依据规定,给予张某罚款人民币八千元的行政处罚。张某不服,诉至法院。

此案经一审、二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无出租汽车客运经营许可以及车辆营运证,通过滴滴平台擅自搭载乘客并收取车费,且现有证据不能证明其从事的是顺风车服务。合肥市运管处对张某作出行政处罚,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

法官表示,本案作出判决前,全国各地法院的裁判理念均对网约车持宽容态度,大多对于无证网约车的行政处罚的法律适用及选择性处罚(仅处罚个人,不处罚平台公司)不予认可,使得有的地方和区域监管出现空白。但本案将法律竞合和适用比例原则角度作为切入点,解决了监管部门适用地方性法规对无证网络出租车进行监督管理的瓶颈,具有较强的指导和示范意义。

数据:合肥“民告官”案集中于民生领域

记者从白皮书中看到,近两年来,合肥“民告官”案件数量总体仍呈上升趋势,案件相对集中涉及民生领域。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日益规范,民众法治意识的逐步提高,食药系统对市场监管力度加大,大量投诉举报集中食药领域,出现大量食药行政处罚,食药行政管理、不履行法定职责等案件。白皮书显示,2016-2017年,合肥市法院审结一审行政案件分别为1250、1608件。案涉行政机关败诉2016年127件,占一审审结数的 10.16%;2017年218件,占一审审结数的 13.56%。

其中2017年市中院审理一审案件中省政府败诉2件,市政府败诉1件,县市区政府败诉案件14件,省级机关败诉2件,市级机关败诉4件,区县级机关14件。在行政机关败诉案件中征地拆迁、政府信息公开、不履行法定职责案件居多。

此外,涉及环境资源保护行政诉讼案件增多,环境保护类行政诉讼案件由2015年19件增长至2016年34件,到2017年突增至106件。涉及林地、地矿等资源管理类行政诉讼案件成倍增长,2015年15件,2016年38件,2017年67件。

案涉行政机关层级明显提高

据介绍, 2016年涉及国家部委行政诉讼案件7件,省政府51件,市政府58件,县市区政府155件,省级单位52件,市级单位117件,县区级 单位354件。2017年涉及国家部委案件7件,省政府72件,市政府88件,县市区政府304件,省级单位92件,市级单位211件,县区级单位311件。其中,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城乡建设部、公安部、民政部、国家林业局、国家邮政局、中国证监会等部委作为共同被告也在行政诉讼案件中屡有出现。

近两年,合肥市法院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常态化,出庭应诉水平有所提高。在市中院审理案件中,县区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副职以上出庭率高达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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