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3 未參保的疑似或確診新冠感染肺炎人員怎麼辦?重慶市醫保局推行“網上辦”措施“即參即享”

2月3日,市醫療保障局辦公室轉發國家醫療保障局辦公室《關於優化醫療保障經辦服務 推動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並提出在這個非常時期將大力推行“網上辦”等不見面辦理手段,同時將嚴格落實“即參即享”政策,確保疑似或確診患者能得到及時有利救治。

《通知》指出,疫情期間,為有效減少參保人員前往窗口辦理業務,全市優先推行電話備案、手機app等“不見面”備案方式,各級醫保經辦機構應保持本轄區異地備案電話暢通(有條件的,增設備案專線電話),安排專人值守。同時,做好宣傳工作,讓參保人儘量選擇電話、手機app等“不見面”的備案方式。

疫情期間,全市醫保部門將對外加強與當地稅務、財務、銀行的溝通和聯繫,做到主動對接,及時對賬;對內積極配合參保部門,及時確認到賬信息,確保參保人待遇結算不受影響。

對疑似和確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未享受醫保待遇患者,嚴格落實“即參即享”政策,確保其參保繳費次日開通醫保待遇;若其在疑似或確診時處於參保待遇等待期的,其即參即享的開通待遇時間為疑似或確診之日。據悉,即參即享政策為我市切實保障新型冠狀病毒感染的患者醫療救治有保障的特殊舉措,待參保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治癒出院後的次日,應將其醫保待遇恢復到正常待遇等待期,此前即參即享開通待遇的時間段不在待遇等待期中扣除。

疫情期間,對特病辦理的集中鑑定工作改為隨到隨檢,特病鑑定的次月起生效。允許醫療機構根據特病患者實際情況,可將處方用藥量放寬到3個月,減少病人到醫療機構配藥次數。

用人單位或個人未按時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用的,疫情期不計入參保業務辦理時限,允許疫情結束後補繳,不收取滯納金,不影響個人權益記錄。

嚴格按照渝醫保發〔2020〕3號和渝醫保發〔2020〕5號文件的要求,做好與同級財政的資金安排,落實醫保費用先行墊付等工作,有效保障確診和疑似患者(含異地就醫患者)的醫療費用;進一步優化經辦流程,為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確診和疑似患者報銷開闢專用通道,確保隨到隨辦,優先結付。

上游新聞▪重慶商報記者 陳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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