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23 別怪人家對你撩完就跑

別怪人家對你撩完就跑

別怪人家對你撩完就跑

總是有人突然闖進你的生活,在一通噓寒問暖騷話連篇之後,你剛要回頭,對方刺溜兒一聲就沒影兒了。那種心情怎麼講,還沒開始愛呢,先讓人給踹了。

感情基礎淡薄,你的一舉一動都可能成為對方踹你的理由。

前幾天上網時看到了這麼一張圖,頓悟了,我他媽還能說什麼呢?愛情走得太快就像龍捲風。

別怪人家對你撩完就跑

所以別怪人家撩完就跑,是你先無意識的破壞了美感,擊潰了對方心中的美好想象,你是個罪人,罪人不值得同情。

你穿了雙款式落伍的鞋子,K.O!你在聊天時提到了一個我八百年前就看過的梗,K.O!你給我討厭的女孩子朋友圈點了個贊,K.O!你鼻毛忘了剪,K.O!你愛吃香菜,K.O!你居然認為趙麗穎長得比湯唯好看,K.O!

別怪人家對你撩完就跑

以至於我現在根本就不敢輕易接受別人的喜歡,恨不得追問對方一百遍:“Are you sure?” 你喜歡我?那是你沒見過我卸了妝的樣子,沒見過我在朋友面前口無遮攔的樣子,沒見過我為追日劇半個月癱在家不出門不洗頭的樣子。

你根本就不瞭解我,憑什麼說喜歡我?恨不得把自己的1001個缺點列成清單貼腦門兒上,你仔細閱讀完畢之後再做定奪。

見過自卑的,見過自負的,但我偏偏屬於那種一會兒自卑一會兒自負的,可以說是兼容得天衣無縫了。別人喜歡我時我總覺得自己配不上那種喜歡,我喜歡別人時又格外的苛刻,對方稍微做一點我看不慣的事兒,我就覺得這人不值得我暗戀了。

別怪人家對你撩完就跑

之前暗戀一個認識了三年多的學長,他的優點有:香水很好聞,眼神特深邃,手指修長,審美在線,相處起來很舒服等等。但前幾天我們又見了一面,他穿了一身黑色,走近一看全是貓毛,出門約會之前居然不粘毛??OK,徹底放下了,三年的暗戀從此劃上句點。

告訴我,這個世界上到底還有沒有堅不可摧的愛情??

現在真的很難遇到一個“值得追”的人了,曖昧對象之所以是曖昧對象,就在於ta總是差點兒什麼。總體得分就是“還行”,被這樣的人泡到不虧,但要讓我主動追,又覺得不至於。

想著先接觸著看看吧,在這個過程中呢,不是對方暴露了,就是自己暴露了,處著處著就涼了。

沒有深厚的感情基礎做支撐,誰又能經得起近距離觀察呢,事實就是,每個人都沒有想象中那麼好相處。

別怪人家對你撩完就跑

而且遇到的人越多,就越難再產生什麼衝動了。你總會想,我以前可是喜歡過比ta優秀一百倍的人呢,哪怕你們根本就沒有在一起過,也還是會曾經滄海難為水,檔次一旦上去,就下不來了。

這麼說吧,一個喝慣了手衝咖啡的人,除非雀巢速溶打折促銷便宜到跟不要錢一樣,不然人家怎麼可能買?唉,這樣比喻可真讓人傷心,我簡直太殘忍了。

其實“喜歡”這個詞本身就很膚淺啊,喜歡是不需要了解的,不摻任何雜感情在的,只是一種感覺一種反應。

而有的人就很苛刻,在你說喜歡一首歌時,對方便會提出質疑:你瞭解這個樂隊嗎就說喜歡?你知道主唱是誰鼓手是誰貝斯是誰嗎?他們的專輯你聽過幾張?又比如在你說喜歡某件衣服時,對方又開始拷問:哦原來你喜歡這個牌子的設計師啊?其實他的設計理念並不算超前啦,之前還抄襲過某某某blablabla….

哎呀,煩不煩啊,就隨便喜歡一下需要知道那麼多嗎?

別怪人家對你撩完就跑

人也一樣啊,僅僅是喜歡對方講話的邏輯,修長的大腿,清奇的腦洞,又或者是對香水、唱片、電影的品位等等,至於對方的性格啦人品啦行事風格處世態度啦,跟我有什麼關係呢,又不是要結婚。

最後想引用@春光炸裂的一段話作為結尾:

才不會和人解釋為什麼今天喜歡這個明天喜歡那。人是一堆無用的熱情,盛放愛意的容器。風吹過去,在那頭激起萬物,荷爾蒙芳澤了大地。風沒有原因,只有動心。就像我沒有初心,我初心就是隨時隨地一時興起見色起意。

我們年輕人,永遠年輕,永遠色眯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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