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承包人用合同詐騙120餘萬元小麥販賣 彌補自身虧損被逮捕

荊楚網消息(通訊員 王晨曦、李涵)湖北某麥面集團承包人張某採取先支付小額貨款,並編造後續貨款馬上到賬謊言,騙河南省鎮某糧油貿易公司法人徐某某簽訂合同,騙走價值120餘萬元的小麥,並把其手機拉黑。近日,棗陽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犯罪嫌疑人張某依法批准逮捕。

2016年12月份,張某因經營不善,導致自己集團外欠棗陽市麥商400餘萬元欠款,企業已嚴重虧損2327635. 76 元。正在發愁時,張某通過好友得到了消息,有河南省徐某某有大量小麥出售,他立即前往河南徐某某倉庫處查看小麥。在張某看到庫存l000餘噸小麥時,一個念頭突然湧上心頭。自己對徐某某稱,小麥全部都要了,但自己一千萬元貸款還沒有到位,讓徐某某先墊付運費,小麥拉完後將由公司立即付全款。2016年12月19日雙方簽訂了購銷協議,以麥價和運費2.47元每公斤的價格,由河南請貨車將小麥拉至湖北。徐某某立即向張某拉了價值3O餘萬元小麥,張某隨即支付了24 萬元貨款。

由於張某付款及時,徐某某又送小麥12 車495 噸左右,貨款價值共計1225061.80元。然而這次,張某以合作公司未給其支付貨款為由拒不支付貨款,徐某某便又簽訂了一份“憑證”,該憑證在確定數量、價款的同時,要求張某在未付徐建朋小麥款之前,該小麥的所有權仍歸徐某某所有,任何人不得動用該小麥。而張某私下將小麥進行加工生產,將加工好的麵粉銷往各地,貨款到位後用于歸還銀行利息及企業正常經營活動。

經徐某某報案,公安機關立即立案偵查。經查,張某騙取貨款共計1225061.80元。近日,棗陽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合同詐騙罪對犯罪嫌疑人張某依法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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