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為什麼戰場上,不允許士兵90度對著天空開槍?

第一軍情


這條規定是為了避免一類士兵自己的變相自殺 和對戰友的傷害。我們都知道,槍械是步兵最基本,最常用也是最重要的武器裝備,所以在掌控這件‘兇器’時,要採用正確的操作方式,避免害人害己。



子彈是用來消滅敵人的,而不是用來殘害隊友和傷害自己的。所以朝天空90度射擊的愚蠢行為自然而然的被禁止,這也是吸取教訓之後得到的真理。以前就曾發生過士兵因為獲勝用朝天空開槍的方式來慶祝,但卻被回落下來的流彈打死打傷的慘劇,並且發生了不止一次。

當自己的周圍有人或動物存在時,朝天空開槍,雖然子彈因為力竭在回落的過程中受到重力,引力,風向等各種不同環境的影響發現偏移,很難打到自己(仍有一定幾率巧合打到自己),但極有可能打到周圍的人和物,如果有戰友站在旁邊,就可能被這種愚蠢的行為害死。
所以,吸取了慘痛的經驗教訓後,不管是戰場上還是訓練上,都不允許士兵朝天空 90度開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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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然現代化戰爭用的尖端武器很多,威力也十分強大,但是對於很多步兵來說,平時接觸最多的還是槍械,所以有一種視槍為生命的感受,因為只有將槍械打理好,熟悉好,才能有效的保證自己的人生安全。不過到了戰場上,對於如何開槍有著很多嚴格的規定,其中有一條就是不準士兵垂直對著天空開槍。

這是有原因的,第一射擊角度的問題,雖然朝著天空射擊的時候,其角度大約在45到60度之間,這個及角度上發射的子彈並不會掉下來擊中人體,但是如果是90度垂直開槍的話,就很有可能落下來造成誤傷。第二,我們在一些影視劇中看到一些士兵敢於朝天空猛射,那是因為槍械中裝載的是隻會發聲的空殼子彈,使用空殼彈的好處是不用擔心會害人害己,還能起到一定的威懾作用,但如果是真槍實彈的話,很多人絕對不敢這麼做。

比如使用AK47突擊步槍進行垂直髮射一枚7.62毫米的子彈,子彈出膛的速度是一秒670米,落地的時候速度達到了每秒70秒。而人類皮膚能夠承受的最大落地速度大概是每秒60米,也就是說,子彈就算掉下來砸不死人,也會造成重傷。2007年,伊拉克軍隊搞了一次戰地慶祝活動,使用真子彈向天空射擊,結果當場導致3人死亡,多人受傷。所以說向天空90度開槍的後果非常嚴重,為了避免這種低級性錯誤出現,很多老兵絕不會向天空射擊。(歡迎關注第一軍情,若有其他問題,請軍迷朋友們在評論區留言。)


第一軍情


◎首先說明一下,不是不允許士兵90度對著天空開槍,任何角度都不允許。“生命誠可貴,開槍需謹慎”,有目標了再打,不管對著哪開槍都有危險,砸著誰也不合適。

根據美國彈頭動能致死理論,彈頭動能超過78焦耳既為致命彈藥。我們來看一下向天空垂直射出的子彈,因地球重力和空氣阻力的影響,彈頭在上升階段會不斷減速直至速度為零,然後向下墜落並不斷加速,但速度越快阻力越大,當阻力等於重力時,彈頭就停止加速保持勻速下落,這與彈頭外形、材質和大氣環境有關。

有研究表明,口徑7.62×63mm步槍彈垂直髮射後,若彈頭的彈尖朝下垂直下落,終端速度可達91米/秒,彈頭動能為40焦耳。雖然小於理論上會致命的78焦耳,但如果是擊中要害部位,其後果也是很嚴重的。

然而最致命的對空射擊並不是垂直射擊,而是帶有傾角射出的子彈。要知道,即使朝天射擊,子彈也很少有完全直上直下飛行的,往往都帶有傾角,這下問題就嚴重了。子彈在重力和空氣阻力的雙重影響下沿拋物線彈道運動,由於爬升角度小,子彈在空中還沒等動能消耗殆盡就會進入拋物線下行彈道。因此當子彈命中人體時不僅擁有垂直方向的重力勢能轉化來動能,還保留了水平方向的動能,兩者疊加導致彈頭動能比自由落體時大多了,足以造成人員死傷。

土耳其、菲律賓就曾發生過朝天鳴槍來慶祝婚禮,結果婚禮變葬禮的慘劇。2012年菲律賓警察為就曾採用向空中鳴槍的方式慶祝新年的到來,結果造成了59名無辜百姓受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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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一些影視題材和報刊雜誌中,我們可沒少看到過士兵舉槍向天空射擊的情節,一般都是在慶祝勝利或者祭奠死者時才會用到。影視中這樣做是為了烘托氣氛,達到更好的藝術效果。但是在現實中是不允許士兵90度對著天空開槍的,如果你要這麼做的話完全就是“作死”行為,這就好比自己垂直向天空吐口口水,口水還是會落到自己臉上。因為飛出去的子彈受地球引力的影響會落到自己附近,一旦落到隊友身上,就是非死即傷。

在凡爾登戰役期間,有一支法國小股部隊擊退了來侵犯的德軍,由於當時的士兵大部分還都是沒有經驗的新人,為了慶祝勝利,士兵們紛紛朝天空射擊,有的人姿勢是90度垂直的。但是就是這麼一個不經意的舉動,導致了將近20人的傷亡。那麼為什麼會導致這種結果呢?稍微有點物理常識的人都會知道,打出去的子彈是飛不出去大氣層的,就算是威力比較大的子彈一般也只能打出去4000米左右。受地球引力的影響,在子彈的動能完全失去之後就會墜落。如果手持槍械90度朝天空射擊的話,子彈很有可能會落到自己附近。但是千萬不要小看這些“順勢而下”的子彈,根據研究步槍垂直下落的子彈速度可超過七八十米每秒的速度,這個速度足夠對人體造成致命的傷害。

在戰場上如果90度朝天空射擊的話,傷到或者致死的很有可能就是自己的戰友。所以有很多回家就明令禁止這件事,不允許這種情況發生。雖然說重力對於彈藥的影響很大,但是也有人利用這個特性,通過傾斜發射裝置從而使炮彈的發射距離更遠,我們最熟悉的裝置就是迫擊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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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說:

從樓上掉下一個螺栓或鋼珠,落在人的頭上,這個人會因為腦部受傷踉踉蹌蹌或蹲倒在地上。

如果從天上掉下一顆子彈砸在頭上,這顆子彈可比冰雹厲害,完全有可能陷入人的頭蓋骨殼內,被砸中的人性命危也!

理論上;士兵若90度朝天開槍,這顆子彈會直上直下,最後高速回到原地,這無疑於是在向自己射擊。這種開槍當然不允許。

實際上,90度朝天開槍,這屬於特技,普通士兵很難做到。即使做到了,受風速和地轉偏向力影響,那顆子彈也不一定會回到射擊者原地。

朝天開槍,子彈砸中附近的人,這事有發生案例(可百度一下)。子彈砸中射擊者自己的事,還沒見有記載。

由於地廣人稀,被天上掉子彈砸中人,概率非常低,若攤上了算倒黴透頂。

同理,天上經常掉下隕石,砸中房屋、樹木,將地面砸出大坑。但現代人幸運,還沒有誰被砸中。若碰巧了,那驟不及防、人是無法躲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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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為地球引力,這麼說應該最簡潔明瞭,你垂直朝天上射擊,那麼子彈高度很高,但是跑不了多遠,如果這個周圍有我們自己的部隊,很有可能是會造成誤傷的。

2.子彈的速度非常快,如果打到空中應該飛到上千米肯定是沒有問題的,記得之前有個說法,在摩天大樓上丟下一個硬幣都可以砸死人,更何況上千米高空落下的子彈呢。

3.所以這個是要避免的。在部隊裡面待過的都會知道,在射擊完我們都要組織驗槍的,那麼驗槍一般都是槍口向上大約45-60度,這個就是讓槍口超前而不是對天空射擊。

4.有人問,難道超前打就不會造成傷害了麼,當然也會,但是檢驗證明這個相對會小很多,因為前期子彈重點是向上向前飛,再往後落的時候,動能就沒有那麼打了,步槍畢竟是直瞄武器,45-60度的角度對於步槍來說,經過一定距離飛行殺傷力會大大減少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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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說結論吧:在戰場上,水平射擊可以殺傷敵人,向上垂直射擊則形同自殺(殺傷戰友)!

下面,我們用物理學知識解釋這個問題:

先來了解子彈殺傷人員的基本原理

子彈高速運動狀態被突然打破後失穩造成的不規則翻滾和衝擊力是傷害人體的兩大主要因素。可以換言之,子彈造成殺傷的根本原因是子彈巨大動能作用於人體造成了破壞性損傷。美軍、德軍的致死動能標準是78焦耳,就是說,彈頭動能達到78焦耳,就能夠造成致命殺傷。我國的致死動能標準是98焦耳。

必須指出,這裡的致死動能一般指命中頭部或胸腹部的情況,如果子彈擊中腳掌,可能200焦耳動能也無法致死;如果擊中眼睛,可能20焦耳就能致死。

另外,還有一種速度致死理論,只要彈頭速度達到76米/秒,那麼就是致命的。

再來分析彈頭動能、速度和射程的關係

彈頭動能,與彈頭質量、彈頭速度的平方,都成正比。也就是說:彈頭越重、速度越快,其動能就越大,殺傷力就越強,射程也就越遠。

不同槍械的彈藥口徑、裝藥、彈頭質量、膛壓等各不相同,彈頭槍口動能差異很大:

AK74發射7N6彈,彈頭質量3.44g,動能約1393焦耳;

M16A1發射M193彈,彈頭質量3.63g,動能約1804焦耳;

95自動步槍發射87式步槍彈,彈頭質量4.2g,動能約1777焦耳。

突擊步槍的子彈出膛速度大約680--850米/秒。突擊步槍有效射程約400米,狙擊步槍約800米,反器材步槍約1500米。

繼續分析槍械垂直射擊後彈頭的能量轉化

彈頭垂直射向天空時,彈頭出膛的槍口動能為最大值,隨著持續快速上升,彈頭動能開始向勢能和熱能轉化。

在此階段,彈頭受重力和空氣摩擦阻力作用,做減速運動。

當到達最高點時,彈頭的勢能達到最大,此後開始做自由落體運動,直至落到地面。此時,如果運氣不好,就會被掉落地面的彈頭砸到。

注意,這裡用的是“砸”而不是“射”,是因為子彈發射後是以自旋的方式保持穩定前進,也就是彈頭的尖頭朝前,此狀態的殺傷力更強;而子彈自高空落下,則是無規則的自由落體,而且最大的可能性是鈍頭部分先觸地,此時的殺傷力就要差一些。

我們估算一下:

一枚4g重的彈頭,在500米高度向下做自由落體運動,到達地面時的速度達到141米/秒。換算一下,這枚4g重彈頭在到達地面時的能量大約40焦耳。儘管沒有達到能量殺傷理論的78焦耳的致死動能,但已經遠超速度殺傷理論76米/秒的致死速度。實際是能夠對人體造成致命傷害的。

實際上,根據國外試驗,子彈以初速670米/秒垂直向上發射,上升的最大高度可達3000米左右。此時,子彈落到地面時的速度達到350米/秒。這個速度已經超過手槍和衝鋒槍的子彈速度了,造成人員殺傷顯然不成問題。

當然,上面的分析是按照垂直向上射擊進行的,另外也沒有考慮大氣阻力、風力等狀況。

即便考慮大氣阻力、橫風等因素,子彈落地時的速度會小一些,但對落地時的殺傷力影響非常有限。

如果向上傾斜發射,那麼子彈上升高度會低一些,子彈也會射出一定的距離,說不定就落在了敵人的陣地,但落地時的殺傷力也很有限。不過,這種“亂射”也曾在早期的戰場上創造過殺傷敵人的案例。

可見,向上射擊對人對己都是非常危險的行為。但在一些特定場合,以鳴槍的方式表達哀悼、敬意,通常使用的是空包彈。

還有一些畫面中的朝天射擊,那就有現實的特定原因了。比方說本文開頭的第一張配圖,是在什麼地方的什麼事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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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備解碼


我們或許經常在影視劇裡看到一些鏡頭,就是士兵們在打完仗後會聚集到一起,拿著槍對著天空齊射。這樣做的目的一般有兩個:一是慶祝勝利,二是告慰陣亡戰友的在天之靈。在影視劇裡拍這些鏡頭的演員當然是安然無恙,畢竟人家用的是空包彈,但是在現實中,這是典型的作死行為!比如,中東北非的那些戰亂國家的武裝,有點兒喜慶的事兒的時候,就一群人舉著AK-47朝天亂射,不過人家是不在乎這些的。一個人若走在索馬里的街頭被流彈打死,那是再正常不過的事情。

對於這個問題,學過高中物理的都應該明白。舉槍垂直對準天空,子彈被擊發後以一定的初速度飛向空中,由於受向下的重力作用會一直減速直至減為0,然後子彈開始做自由落體運動向下墜落。如果在理想條件下,也就是不計空氣阻力的話,子彈落地的速度與子彈的槍口初速是等大反向的。也就是說,如果沒有空氣阻力,你拿一把手槍垂直朝天射擊並且站著不動,這個產生的後果與你用槍對著自己的太陽穴扣動扳機所產生的後果是差不多的。雖然一般的步槍子彈初速都會達到七八百米,但是我們知道,空氣阻力是必須考慮的因素。

上世紀20年代美國有研究表明,斯普林菲爾德0.30-06步槍彈如果尖頭朝下垂直降落,落地速度可達每秒90米。而有研究表明,如果子彈垂直落地的速度達到60米以上,就會對人體構成嚴重威脅。而一般的步槍,子彈垂直落地的速度一般都會達到七八十米。可能有人會抬槓,我89度行不行?60度行不行?在真實的戰場環境中,肯定不止你一個人,你能保證周圍沒有己方的陣地?所以,你要想在戰場上朝天突突一梭子的話,你很可能消滅了一個班!至於被你消滅的是不是你的敵人就不好說了。


兵說


用槍械對著天空開槍,在這麼幾種情況下會出現,一,戰士們在慶祝某一次戰鬥的勝利,高興的歡呼,鳴槍慶賀。二,送走在戰鬥中犧牲的戰友,願戰友一路走好,鳴槍開道。三,警示逃跑的敵人,鳴槍示警。但凡懂得一些物理知識的軍人,在對著天空射擊的時候,都不會將槍垂直於地面射擊。


因為不管多麼高端的槍械,它的射程都是有限度的,當子彈垂直於地面向天空射出,飛到一定的高度也就一定的射程時,受空氣的阻力和地球引力的影響,不可能一直飛行,衝破大氣層飛向太空,當彈頭在飛行一段時間,失去了火藥的推送力和飛行慣性力時,就必然會垂直於地面下墜,彈頭砸中自己的機率非常大。

自由落體運動,學過物理學的都懂的,速度是由慢而快的,和射擊時子彈出膛完全相反,到接近地面時,彈頭的落地速度幾乎接近於50米之內的射擊速度,這個殺傷力就不用多說了。



所以當過兵的人,特別是老兵,在用槍對天空射擊時都不會那麼傻將槍械垂直於地面射擊。


頁川木木1


這一點我們得結合印度經常性槍殺案件來解釋。印度的槍支管控不嚴,私人可以購買槍支彈藥。印度也有常用對天開槍來慶祝喜慶日子,類似於我們的放鞭炮。但是發生誤傷的事卻非常多見,因為槍支朝天發射後子彈不會飛出地球,而是會做一個阻尼震動,子彈在空氣以及地球引力作用下會飛到最高點,然後往下掉落回地球,就會有很大概率打到人並致死。比如,印度就出現過結婚現場,新郎的叔叔對天鳴槍,結果子彈掉下來直接射穿新郎父親的腦袋,一槍斃命。

其次,這種禁止對天射擊的命令甚至一度變成戒嚴,必須上軍事法庭。比如,在二戰中對於敵軍戰機的轟炸或者進攻,都是禁止手持機槍對天射擊的。二戰結束後,美國進攻東亞某小國,引來了某東亞大國的增援。該國士兵才創造了用手持機槍擊落美國戰機的先例!這是歷史上第一次用輕武器擊落敵戰機。至此,禁止對戰機射擊的禁令才被解除。但是平時未遭到進攻時同樣不得對天進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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