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表姐和表姐夫結婚了,不久表姐夫遭遇意外去世了,這樣表姐還可以分財產嗎?

訴情者


這個官司可以打贏,法律上有規定,以前民間有好多以民間結婚辦酒的方法,算做結婚,沒領證,但屬於事實婚姻,你表姐屬於事實婚姻。

另外說一個,有的人和老婆已經領證,但是又找了個情人,雙方公開以夫妻生活生子,也沒證,但是法律上,他已構成重婚。因為他是在社會上公開以夫妻生活的,如果是暗中,那麼只屬於同居。

瞭解一下法律,所以現在關鍵是你表姐要找出已經民間結婚的證據和證人就可以,找不出,只能算同居。


黎家第一湯


你所提出的問題,我曾答過類似題,現據你所提情況,略作修改予以答覆。我國2001年的婚姻法不承認事實婚姻,至於歷史上事實婚姻也是有條件的,94年我國民政部扮布的《婚姻登記管理條例》規定自1994年2月1號開始,不領結婚證而同居生活的男女,都屬非法同居關係,而非事實婚姻。再看本題,雖然雙方同居已五年,但並不符合事實婚姻的實質條件,所以不能叫事實婚姻。如屬事實婚姻,其財產分割視同婚姻財產分割。而非法同居關係期間的財產雖不屬夫妻共同財產,不能否定有共同財產,因此雙方分開時,應按一般共同財產來處置。即誰的財產就歸誰,如共同出資的財產按各自出資情況如實分割,不享受非法同居期期間,一方所得,或一方受贈、繼承的財產為共同財產的夫妻財產的權利。如此你表姐和男方同居五年,雖不屬事實婚,沒有夫妻共同財產,但如有其它鉅額共同財產,可作一般共同財產糾紛,向法院訴訟,可追回共同財產中屬於你的部分。


依山傍水758


我可以負責任的告訴你分不到。他們不是夫妻關係,而是同居關係。你表姐無權分得男人名下的財產,沒有法律依據。你表姐只能分到二人同居時共同財產的一部分。新婚姻法頒佈後,法律不再承認事實婚姻。你認為結婚證就是一張紙,你既然視法律如兒戲,法律也不會保障你的合法利益。法律只保護那些守法的公民。


關寶慶1


雙方沒有領取結婚證,在法律上就不屬於結婚,所以法律上規定的作為配偶所能享有的權利,你表姐就無法享受。例如,配偶之間的繼承權。正常來說,配偶去世,另一方作為第一順序繼承人是享有繼承配偶財產的權利,但因雙方沒有辦理結婚登記,不屬於配偶而無法繼承其財產。

表姐和表姐夫已經辦理民間結婚並共同生活,這個在法律上屬於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的非法同居關係。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未辦結婚登記而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案件的若干意見 》,同居生活期間雙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購置的財產,按一般共有財產處理。所以,在同居期間取得的財產,還是仍然屬於雙方的共有財產。如果想要爭取財產,可以從分割財產這個角度入手,主張相應的財產權益。


葉律師


分財產,可以!繼承遺產,不可以。

男女雙方未登記結婚而同居,法律不承認他們的婚姻關係。他們的財產關係,只是共有,不是夫妻共同財產。

個人在同居前的財產能夠證實的,屬於個人財產,個人財產歸個人。雙方在同居後,共同生活期間所得財產,屬於雙方共有財產。有約定按份共有的按約定,否則屬於共同共有。

對於雙方在同居期間的共有財產,不是按份共有的,分割按照一般共有處理,共同共有的均分。

因此說,他表姐應當得到屬於自己的部分。而對男方的部分,屬於男方的個人財產。

男方的個人財產即遺產,可以歸男方的法定繼承人所有。至於是否繼承分割,屬於他們的內部事務,與女方無干。女方不具有繼承的權利。


法律人9205


沒有領取結婚證,只能是同居,不算正常結婚,也不算夫妻關係。


不倒翁78442


算合夥人可以嗎?如果可以,應該可以分吧。


HQJ123


沒結婚證不算合法夫妻,嚴格意義上講是沒資格分的財產的。當然如你姐夫家人通情達理的話,也是可以按照民俗分的財產的。


阿正19688630


只能分割同居期間的共同財產(有些財產還說不清楚),屬於男方的財產(包括意外死亡賠償金)由男方父母繼承,還是不要起訴的好,起訴還要貼了起訴費,起訴肯定輸。


家和萬事興142859043


南家罪聶深重!禍延子酸!早走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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