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1 如何證明我的房子是我的?”集寧一市民因名字一字之差無法取房本

如何證明我的房子是我的?”集寧一市民因名字一字之差無法取房本

“我的名字被弄錯將近20年,只因房本上的名字是原名,與弄錯後的有效證件名字不符,如今抵押在銀行的房本無法拿回。我如何才能證明我的房子是我的?”集寧區市民賈桂芳向本報反映。

據賈桂芳介紹,她原名叫賈桂芬,現在有效證件上的名字是賈桂芳。2000年因需要辦理貸款她將房本抵押到銀行,2017年貸款還請,她卻無法拿回房本,因房本上是原名,與現在有效證件上的名字不符。

賈桂芳講述說:“1992年,我將戶口從察哈爾右翼後旗遷入集寧區馬蓮渠派出所,大約是1998年,人口普查要更換戶口本,哪知更換後的戶口本,工作人員將名字最後一個字‘芬’寫成了“芳”。過了好幾年,辦理更換二代身份證時,我才發現戶口本上名字被弄錯了,因為法律意識淡薄,想到自己是一個家庭婦女,應該沒有什麼影響,沒有及時變更,如今想要證明自己就是房本的‘賈桂芬’本人太難了。”

如何證明我的房子是我的?”集寧一市民因名字一字之差無法取房本

次日,記者又來到集寧區新體路派出所,該所劉所長告訴記者:“賈桂芳必須提供相關證明,證明賈桂芬和賈桂芳是同一個人,我們才能幫其將賈桂芬加作曾用名。如果原始檔案找不到,她還可以到房產局查詢原始檔案,如果房本與留存證件姓名不符,房產局可以幫助其更改,如果房本與留存證件姓名一致,我們可以給她辦理添加曾用名。”

對於事件的後續進展,本報將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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