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8 《非招標方式採購代理服務規範》發佈

《非招標方式採購代理服務規範》發佈

6月14日,由中國招標投標協會組織編寫的《非招標方式採購代理服務規範》在北京發佈。

《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发布

《招標投標法》頒佈實施後,工程建設、政府採購、藥品採購、國有產權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科技項目大部分都已經納入必須招標的範圍,對於規範採購活動、提高採購的經濟效益、減少腐敗發生發揮了重要作用。

招標採購一般適用於採購項目金額較大、項目實施週期充裕、採購需求明確的採購項目。因此,《招標投標法》對於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的範圍從項目性質、項目金額等方面都有明確規定。對於企業生產中採購週期短、採購形式靈活的生產原材料和小額的工程項目,以及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貨物和服務,符合法定條件可不招標或招標失敗後依法不再招標的項目如何規範採購,一直以來沒有指導性文件。隨著《必須招標的工程項目規定》 (16號令)的頒佈實施,依法必須招標項目範圍進一步縮小,上述問題愈加突出,業內迫切需要一部指導採購代理機構以及採購人自主進行採購的採購操作規範。

因此,為提升非招標方式採購代理服務水平,加強行業自律,促進採購服務專業化、精細化、系統化、規範化和標準化,根據非招標方式採購的特點和交易習慣,中國招標投標協會組織編制了《非招標方式採購代理服務規範》。《規範》編制工作於2016年5月啟動,歷時兩年。12家單位參加了編制,33家單位為《規範》編制給予了支持,先後有45名專家參與了編制和審核工作。《規範》作為行業自律推薦性服務規範,旨在規範實施和評價非招標方式採購代理服務工作,引導行業適應新時代招標採購代理服務工作需要,促進行業優化升級和高質量發展。

《非招标方式采购代理服务规范》发布

適用範圍

一是採購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為使用非政府預算資金的企業採購人提供的非招標方式採購代理服務,也適用於採購人自行組織的非招標方式採購活動。

二是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工程、貨物和服務,符合法定條件可不招標或招標失敗後依法不再招標的,可採用本規範中的非招標方式採購。

五種採購方式及其特點

01

談判採購

談判採購是非招標方式採購中最常用的採購方式。談判採購是採購人與兩個以上供應商同時進行談判,從中確定成交供應商。談判採購的程序類似於政府採購的競爭性談判和競爭性磋商採購方式。為了避免與政府採購程序發生混淆,我們不採用“競爭性談判和競爭性磋商”的名稱。實際上競爭性談判和競爭性磋商名稱中“競爭性”的表述是一個多餘的用詞,用談判採購更可以反映採購方式的本質。

談判採購確定成交供應商,既可以採用價格比較方式,由可以採用綜合評分以綜合得分確定的方式。這樣就綜合了競爭性談判和競爭性磋商兩種採購方式,通過區分評審時採用價格比較或綜合得分比較的不同,實際上達到了區分競爭性談判和競爭性磋商兩種採購方式的目的。

為了解決某些特殊採購供應商少的情況,談判採購允許供應商為兩家。

02

詢比採購

詢比採購是《非招標規範》參編單位共同創新的一種採購方式名稱。詢比採購是綜合了比選採購和詢價採購兩種採購方式而成的。比選採購和詢價採購都是三個以上供應商一次性提出響應文件,採購人從中比較選出成交供應商的採購方式。比選採購和詢價的區別僅僅在於確定成交供應商的方式,比選採購一般採用綜合評分法,而詢價採購一般採用價格比較法。

詢比採購把採購程序分為“詢價”和“比價”兩個步驟,更能反映採購的實際情況,同時也可以與政府採購法中的詢價採購方式區別開。

03

競價採購

競價採購是供應商通過電子系統多輪實時公開報價,採購人選擇最後價格最低或綜合評分最高的供應商成交的採購方式。這種採購方式類似於荷蘭式拍賣,參與競價的供應商受到現場環境的影響,可能會報出不理性的價格。因此,該採購方式設置了採購人對最低價進行評審確認的程序。經確認不會低於成本則可以成交。如果低於成本,採購人可以取消其成交資格。

競價採購的名稱已經為業界廣泛接受。雖然類似的其它名稱還有很多,如反向拍賣、電子競價等,但是相對而言,競價採購的名稱更加普及。雖然政府採購中也有在不屬於政府採購範圍的項目中進行電子競價的採購方式,但是由於政府採購法沒有把這種採購方式納入,而電子競價又是聯合國採購示範法中的一種採購方式,我們把這種採購方式納入了《非招標規範》。

04

直接採購

直接採購是採購人與單一供應商直接進行談判,完成採購的方式。直接採購的適用情形類似於政府採購中的單一來源採購。

直接採購也是世界銀行、亞洲開發銀行和我國機電產品國際採購中採用的一種採購方式,其名稱有廣泛的認知度。

05

框架協議採購

框架協議採購是國際上通用的一種採購方式,世界銀行採購指南和聯合國貿易示範法都有框架協議的採購方式。框架協議採購在國內大型集團企業中已經得到廣泛的使用。我國政府採購中的協議供貨與框架協議採購方式類似,為了避免與政府採購的混淆,我們使用框架協議的名稱。

編制體例

《非招標規範》作為《招標採購代理規範》的姊妹篇,其編制體例與《招標採購代理規範》保持一致,即由通則和分則兩部分組成。通則完整的表述各種採購方式的程序、服務內容、服務標準和取費。分則中對五種不同採購方式中的特殊要求作出單獨規定,成為通則的補充完善。通則和五個分則組成了完整的《非招標規範》。

通則構成完整的規範內容。分則僅對五種採購方式的不同採購程序、專用的術語作出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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