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一個人,要是忘不掉另一個人,想幫他,該不該去找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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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些人是永遠忘不掉的。從你的提問中看出你一直在關注他,而且現在你認為他碰到了困難,所以想幫助他。

從上分折,你對他的感情是很深的,由於造化弄人,至使你們不能在一起。這確實讓人覺得惋惜!人這一輩子能有一個一至讓你牽掛的人,是件很幸福的事情。即然知道他需要幫助,我認為應該義無反顧的去做。人生難得一知己,古人都知道:人為知已者死。何況是今天的我們?即然天公不作美,你們成不了人生伴侶。但可以成為無話不談的知心好友。那麼好朋友有難處,哪有不伸手幫助的道理?

其實我也有過這樣的經歷,很喜歡的人,沒有能走到一起。可是後來我仍然找到了她,併成為了好朋友,原來我條件好的時候經常幫助她,現在我敗走麥城,條件差了,而她依然是我的好朋友,而且反過來經常幫助我了。人生在世,難免起起落落。在落難的時候得到朋友的幫助很暖心,而在順境的時候幫助朋友也是很開心的。

不知道我的分享能否幫的到你。但真心希望所有的朋友都能平安幸福。




自在1577


這句話我是不是可以這樣理解

我愛他,忘不了他,不管她愛不愛我,我都愛他,願意為他付出。

分手了,如果以後沒有工作,生活等交流沒必要再往前湊了吧。

如果對方是醫生,老師這種以後要去醫院,孩子要去上學,還可以稍微來往一下,這個自己判斷。

畢竟大家都是大人了。

如果真的忘不掉,哪就給自己洗腦,偷換一個概念,把每天想的他換成其他東西。

刷頭條視頻難道不香嗎?(此條消息0.5¥)


閒著sleep不如挨頓罵


感情的事都是雙方面的事。你忘不掉人家,人家也忘不掉你嗎?所以,你想幫也好,去找他也好,人家能否同意這是問題的關鍵。人與人之間,凡事都不能憑自己的感情一意孤行,哪怕你是好心也得徵得人家同意。這樣對人家是一種尊重,對自己也是一種修養。


成見發現


很樂意分享,僅代表個人觀點。

一個人要是忘不掉另一個人,想幫他,該不該去找他?這個問題我個人覺得,不要幫他也不要去找他。

《一》單相思。不論你有多忘不掉那個人,但那人根本沒感覺。就算他困難重重,他也不需要你的幫助。他心裡最清楚,你的單戀會給他未來的生活帶來無盡的煩惱,聰明的人一定會避你遠之。

《二》曾經相愛過。不論你們以前愛的多狂熱,但那己經是過去式了。如果一方去意已決對你己無愛戀,咱也沒必要死纏亂打,找各種藉口去幫他以達到重修舊好的目地,那樣只會讓另一方逃得更快。不屬於你的心是永遠捂不熱的。

《三》依然相愛。因為各種外在因素,你們不得已分開,但現在一方有困難,咱也別去找他。讓這個事情冷卻一下,我想困難他沒有你照樣能解決。給彼此一點時間。

如果情緣未了,自會再相聚。如果緣份己遠去,彼此祝福,各自安好。


悅閱zz


若是真的念念不忘,那就去找他。

但是,是否提供幫助,還是要看對方的意思前提是人家真的需要幫助。

其實,要說起來,你之所以要提供幫助,完全是出於滿足你自己心願的角度。殘忍一些地說,這與對方是無關的。甚至在某些人看來,人家是處在被動的地步,是“道具”,甚至是心靈受害者一方。

因此,不是所有的付出都能獲得應有的反應,這一點尤其心裡要有準備。


讀了一點歷史的王毓季


兩個觀點,理性的講人家有沒有忘掉咱

感性的講人生無悔想幫就幫何須考慮,聽從自己內心的聲,做自己無怨無悔的事,如果你猶豫那就請住手!有顧慮的事往往都沒有好結果!



志莫窮


很多人心裡都住著一個忘不掉的人,如果這個人值得珍惜,可以給彼此一次幾機會,去找他或聯繫他!這樣更直接瞭解對方的想法,畢竟感情是兩個人事,愛是相互的!彼此都有意,那就轟轟烈烈愛一場,若君無意,也不要氣餒,愛你的人一定在某個角落等你!



真想吃點啥


忘不掉他,可以去找他,面對他。

幫他,也可以,問題是他接不接受,男人是很有自尊的,施捨般幫助會傷害他,愛了什麼都有了,不愛一切都是多餘。



古天涼月


不該,不下定決心忘記,越難忘記


明日新觀點


幫有幫的說法,反之有不幫的理由,目的是什麼應該明確,感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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