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2 关于做好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省直驻七各单位办公场所疫情防控工作通知

关于做好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省直驻七各单位办公场所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经济开发区,市直、中省直各单位:

为全力做好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中省直驻七各单位办公场所(以下简称“各部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建立全市党政机关疫情防控机制,确保全市党政机关正常办公秩序。

一、严肃纪律要求

(一)隔离措施:由湖北省返回我市的居家医学观察14天,由外省返回我市的居家医学观察48小时,居家隔离观察时间以到达我市时间为准。居家隔离期间与家人尽量避免近距离接触,每天早晚测体温1次,并记录在册;若出现发热或者干咳、气促、肌肉酸痛无力等症状要立即向单位报告,由所在单位向属地疾控机构报告并进行进一步诊治,各单位要明确专人负责外省返岗人员管理。

(二)快递、外卖一律不得进入楼内。

(三)报送文件、送取材料、送报纸等一律到楼外领取。

(四)严格控制会议,具体按照市委办2020年1月28日下发的《关于推迟召开春节后相关会议的通知》要求执行。

(五)尽量减少公务来访,咨询、沟通相关工作事宜,通过电话方式进行。

(六)各单位要在办公楼外设置外来办事人员独立接待区并对外公布具体办事地点,配置办公桌椅、体温检测设备。严禁外来人员进入办公楼,对前来办事的企业、群众和外单位工作人员,须佩戴口罩进入独立接待区并进行体温检测,通过检测无异常情况下,联系工作人员接待。


二、落实自我防护

(一)佩戴口罩。上下班途中、进入办公楼、乘坐电梯、下楼会客、参加会议和外出期间一律佩戴口罩,尤其是等待和乘坐电梯期间必须佩戴口罩。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两人以上(含两人)共处同一办公室的,在办公室内也必须各自佩戴口罩。

(二)保持办公室环境清洁,建议每日对办公室内的地面、家具至少消毒一次,通风3次(每次20-30分钟),通风时注意保暖。

(三)检测体温。坚持每日上班前、午休后和下班前三次自行检测体温,如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居家隔离,到指定医院按流程规范诊疗。

(四)楼内不随意走动,办公室内不会客,出楼不访亲不聚众,带头减少外出。


三、强化环境消毒

(一)办公楼公共区域每日三消毒,如走廊、卫生间、电梯间、电梯、电梯按键、楼梯(楼梯扶手)、公共会议室(含门把手、地面、桌椅、水杯)等,尽量使用喷雾消毒。每个区域使用的保洁用具要分开,避免混用。

(二)办公楼每日至少三次保洁,各楼层垃圾箱当日下班前必须清空。

(三)保洁人员工作时须佩戴一次性橡胶手套,工作结束后洗手消毒。

(四)废弃口罩要放入垃圾桶内,清洁人员每天两次使用75%酒精或含氯消毒剂对垃圾桶进行消毒处理。


四、严格体温检测

(一)晨检。工作人员早晨上班须在一楼大厅接受体温测试,经允许并记录后,方可入楼办公。

(二)巡检。每日下午15:30-16:30,各单位自行组织对本单位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如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居家隔离,到指定医院按流程规范诊疗。

(三)外来办事人员进入办公楼,必须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测试。


五、加强食堂管理

(一)2月8日(正月十五)前,全市党政机关食堂暂时关闭,何时恢复另行通知。待通知食堂恢复供餐后,视疫情防控情况确定就、餐方式,如自备餐具或错时打餐、取餐等。

(二)食堂工作人员在岗时要全时佩戴防护用品,执行每日三测体温。

(三)餐厅恢复使用时,餐桌、餐椅、餐具每日三次消毒。

(四)餐厅和后厨保持空气畅通,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20-30分钟)。

(五)后厨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用品混用,避免肉类生食。建议营养配餐,清淡适口。

(六)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手触肉禽类生鲜材料,摘手套后及时洗手消毒。


六、灵活办公方式

(一)公务采购时须佩戴口罩出行,避开密集人群。与人接触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在公共场所长时间停留。

(二)传递纸质文件前后均需洗手,传阅文件时佩戴口罩,疫情防控期间只处理涉密、急件,其他文件利用OA或新媒体进行传送。

(三)2月8日前采取分散办公,利用OA、网络、新媒体和电话进行办公。

生命重于泰山,疫情就是命令,防控就是责任。请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市属国有企业和中省直驻七各单位立即行动起来,以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对全社会负责的态度,积极投身疫情防控工作,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自己的力量。


七台河市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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