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30 夜間出擊擒老賴,司法拘留顯神威

5月30日晚間,夜色已濃,石門縣人民法院執行局的辦公室卻依然燈火通明,一場夜間執行突擊行動正蓄勢待發。

“法官,千萬別拘留我,我馬上想方設法把錢湊齊”。在執行法官耐心的勸導下,仍無動於衷的“老賴”張某元、張某富,聽到準備對其採取司法拘留強制措施時,頓時慌了神,立即籌集執行款,交到申請人孟某手中。

孟某、張某元、張某富、侯某四人是臨時一起做工的搭檔,2013年12月,孟某隨張某富前往桃源縣馬宗嶺鄉郭某家中實施曬坪硬化工程。施工過程中,由於操作失誤,傾倒的設備將孟某的身體壓住,致其當場昏迷。後經鑑定,孟某身體損傷分別構成八級和十級傷殘。2015年8月,法院依法判決,張某元、張某富、侯某三人應共同賠償孟某58213元,減除已支付的21045元,還應給付37167元。判決下達後,孟某與張某元、張某富、侯某就賠償款給付事宜多次協商未果,遂申請法院強制執行。

5月30日晚,執行法官將張某元、張某富帶到執行局辦公室,對判決結果不服的兩被申請人依舊不願履行判決義務。執行法官耐心的勸解,張某元、張某富始終沒有表示出要配合法院執行的意思,態度異常強硬。無奈下,執行法官遂決定依法對其實施司法拘留,張某元、張某富這才意識到執行法官是“動真格”了,便急忙請求法官給自己一個改過的機會,立即籌齊37000多元執行款,交到申請人孟某手中,該案得以順利執結。

今年以來,石門法院為解決執行難全力攻關,藉助全國失信人黑名單、司法查控系統、坊間線索等手段,充分利用節假日、夜間突擊執行,採取強制拘留、扣劃等措施,不斷推出新舉措,促使被執行人履行生效裁判,維護當事人勝訴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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