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古代為什麼要裹腳,意義在哪?

暴躁的大迷


你說的裹足應該就是纏足,從小時候就用布把腳裹起來,待長大成人骨骼長成之後再將布鬆開,或者也有的人成年後也依然纏足,就這麼纏一輩子。


纏足的原因

纏足一定程度上反應了歷史上很長一段時期的審美觀。經考證,纏足興起於北宋,到南宋成為一種“流行趨勢”,人們把裹過的腳稱為"蓮",不同大小的腳是不同等級的"蓮",大於四寸的為"鐵蓮",四寸的為"銀蓮",而三寸的便為"金蓮",這就是三寸金蓮說法的來源。


纏足的影響

纏足之苦,層層切骨,刻刻痛心,初纏階段尤甚。每至纏束,劇痛難忍,嗚咽悲泣,在所不免。纏束又多在早晚二時,因此早晚女孩哭泣哀號之聲在纏足時代成為中國社會的一大慘景。

纏足對女性生理造成了極為惡劣的改變,女性足部結構由於日漸被包裹,發育不良,併產生畸形,使女性參加文化和體育活動的可能性大幅度降低,甚至可以說是剝奪了女性參加文體活動的權利。


纏足的野史

說幾個野史/傳說,真假不必深究,客官您看個樂呵。

1、傳說蘇妲己是狐狸精變成人形勾引紂王的,但是由於某些原因(法力不足或者道行不夠),腳沒有變完全;由於擔心被別人發現,就用布給裹起來了。由於她非常受紂王寵溺,於是乎宮中其他女子便爭相模仿。

2、傳說隋煬帝東遊江都,可能是想玩點新鮮的,招了百名美女為其拉縴,結果這一嚐鮮差點就引來殺身之禍。有一名叫吳月娘的女子被選中,就在這拉縴隊伍之中,她早就看不慣隋煬帝的殘暴,趁此機會,讓父親做了一把長三寸、寬一寸的蓮瓣小刀,藏在裹腳布之中;又在鞋底刻出一朵蓮花的圖案,每走一步,地上都會“綻放”出一朵蓮花,這把隋煬帝給撩的不行不行的,於是便召喚吳月娘,欲把玩其小腳丫。正當隋煬帝一邊沿著口水一邊解開裹腳布的時候,吳月娘突然抽出藏在布中的小刀向隋煬帝刺了過去,隋煬帝負傷但未傷及要害。吳月娘一看自己也跑不了了,乾脆跳河自盡。此事以後,隋煬帝下令裹腳婦女一律不許進宮,也有民間女子為紀念吳月娘,便以裹腳的方式寄託哀思,最後成為一種時尚。

關於纏足的傳說不勝枚舉,有興趣的小夥伴可以去自行搜索瞭解,再此不做過多贅述。


纏足的廢止

纏足廢於清朝,然而第一個嘗試廢止纏足的人說出來可能會讓人大跌眼鏡,是誰呢?

1907年1月6日,慈禧頒佈詔令禁止婦女裹腳,開辦女學堂。然而此時清政府的詔令完全無法和“時尚”及“傳統”匹敵,此詔令並未能徹底清除纏足的舊習。


直到辛亥革命後,孫中山宣佈廢止纏足陋習,纏足才在我國的歷史舞臺上一點點淡出人們的視野。


九叔看


中國古代婦女裹腳現象經久不衰,一直到晚清末年才逐漸消停,舊中國時都仍有少部分地主老爺家的千金閨秀還在裹腳,新中國成立後,這種有害婦女身心的裹足行為才得以徹底拋棄。

本人個人觀點,裹足的歷史千年不衰,早已形成了一種“文化”現象,上至豪門貴族千金、朝中公主、小姐,下至尋常百姓閨女,雖無人強制卻樂於纏足,均以足小為美。這種“以足小為美”的現象貫穿整個封建社會,它同非洲的“裂唇”為美是一個道理,與唐朝“以胖美”,“楚王好細腰”有所區別。前者無論哪一個朝代都會繼承,後者是由君主個人喜好而形成。

因此,“足小”是過去婦女追捧的一種文化現象。但任何文化現象都不是憑空產生,深究必有原因可尋。雖然裹足起源之說有多個版本,如有起源五代十國說,有起源隋朝說,有起源北宋說,有來自神話說……等等。但我還是相信下面這個神話版本,原因嘛,就像所有中國人都相信是龍的傳人一樣。

傳說大禹治水時,曾娶塗山氏女為後,生子啟。而塗山氏女是狐精,其足小;又說殷末紂王的妃子妲己也是狐狸精變的,或說是雉精變的,但是她的腳沒有變好,就用布帛裹了起來。由於妲己受寵,宮中女子便紛紛學她,把腳裹起來。隨著歷史的發展變化,男權社會的日趨嚴重,女人從小就裹足,以“足小”為美怪象才在各個朝代普及開來。


歷史追問


裹腳的陋習起源據說是這樣的:南唐李後主喜歡宮嬪睿孃的小腳,睿娘把腳纏成新月狀,在金蓮裡跳舞,成為皇宮裡最受寵的女人,於是纏足開始在皇宮內流行,官場民間相繼流行。到宋朝的時候最為盛行,從文化人到嫖客都對小腳鍾愛有加。

蘇東坡在《菩薩蠻》中寫道“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還制定了小腳美的七個標準。“三寸金蓮”成了女性美的標準,如果腳大不美,縱然身材臉蛋再美也會被人恥笑,甚至要擔心嫁不出去。朱元璋的皇后馬皇后雖然美麗善良,是朱元璋的賢內助,但是因為一雙大腳被世人稱“馬大腳皇后”!妓院裡的嫖客更是變態的把酒杯放在妓女的小腳鞋裡來盛酒。



女孩從四五歲就開始裹腳,用外力強行限制腳的發育生長,導致足弓斷裂變形拱起,最後長成的腳不足自然生長的一半,可以放在磚的橫截面上。期間女性經歷的痛楚是不裹腳的人難以理解的,但是即便冒著生命危險,女人們還是樂此不彼的將裹腳進行到底,直到民國。


既然裹腳如此摧殘身心,為什麼還要裹腳呢?這就是男權主義在封建社會的一大體現了。男尊女卑的觀念下,女人要講究三從四德,要大門不出二門不邁。裹腳是因男人審美引起的,男人喜歡,女人就爭著去做,不然沒有立足之地啊!在男人看來,步步生蓮花,步態輕盈,搖曳生姿,遵守婦道預防私奔都可以通過裹腳來實現,更編出了什麼裹腳可以促進“性趣”,使臀部豐腴,利於分娩等理論,讓女人們寧願忍一缸眼淚也要裹小腳一雙,把小腳視做和胸部一樣重要的部位。潘金蓮不就是被西門慶桌子底下摸了三寸金蓮就順勢投懷送抱了?!


幸虧孫中山廢黜了這一陋習,體現了時代進步,也解放了千百年來女性的痛楚!不然,能有多少像郭子興夫婦疼愛馬皇后一樣心疼孩子不讓她裹腳的另類父母啊!


墨梅逸清寒


裹足也叫纏足,是一種古代陋習。

是由南唐後主李煜引起的,李煜是一位無能的皇帝,因復國無望,便每日借酒澆愁,喝多了就吟詩,和妃子宮女們糜亂,好像知道註定要亡國,所以打算在快活中度過餘下的時光。

正巧當時有一個妃子,為了向李煜爭寵,就別出心裁的把自己的腳,裡三層外三層的包裹緊實,再讓宮女縫製了一雙特別的“三寸金蓮”,穿上以後顯得非常小巧玲瓏。

而當她開始用這雙小腳走路,因為纏的太緊,導致腳部疼痛難忍,所以眉頭一皺一舒,那種一顰一笑間夾雜難受的勁兒,讓她左右搖擺。

豈料李煜見了,竟然大為驚喜,覺得這位妃子極其的可人疼愛,而且還把她選為皇后,從此,宮內的其他妃子紛紛效仿,這一效仿不要緊,便將此惡習傳遍天下,這才導致古代女性沿襲千年的纏足遭遇。

據說當時找美女,如果腳小,才能算是真正的美女。

而如果誰的腳大,就算長的好看,那也是屬於有缺憾,難以算作真正的美女。

從此處來看,這種習慣,或者說審美,足以算是古人的惡趣味,當真是令人費解。

而最令人膽寒的,還在下面:

發展到後來,纏足竟然成為在幼女方一出生沒多久,家裡的長輩就會用極其殘忍的方式,將布條緊緊勒住她們的雙腳,然後使勁拉扯,最終導致整個腳掌變為畸形,為的就是能套上一雙“三寸金蓮”,不僅把這視為時尚和習俗,還供男人把玩。

所以當近代的新思潮興起時,纏足的習慣很快便被人們摒棄,將這一陋習徹底泯滅在璀璨的華夏文化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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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品聚


美好一天很榮幸為大家解答這個問題,讓我們一起走進這個問題,現在讓我們一起探討一下。

我認為每個時代欣賞不同吧。就像歐洲要繫腰。。只能說現在的中國女性趕得時代好。。現在非洲還有唇盤族呢。

以下我為大家分享,我個人對這個問題的看法與想法,希望我的分享能給大家帶來幫助,也希望大家能夠喜歡我的分享。

我認為源於社會頂層人士的病態審美觀,然後紛紛效仿,形成習慣。有什麼意義?在當時就是一種流行,就像現在錐子臉。

我認為古代每個時期的審美不一樣,大唐以胖為美,大約後唐由於畸形的審美喜歡小腳女人,和封建思想對女性的禁錮,女性腳小走不快,跑不掉,大門不出二門不邁,便於男性的圈養。

在以上的分享關於這個問題的解答都是個人的意見與建議,我希望我分享的這個問題的解答能夠幫助到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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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最後在這裡,祝大家每天開開心心工作快快樂樂生活,健康生活每一天,家和萬事興,年年發大財,生意興隆,謝謝!



沉澱歷史


女人裹腳不是從清代開始的,一直上推,大約產生於五代或宋初。反正,唐朝人不裹腳。裹腳之風興盛於明清。 宋朝時只有高貴女人才裹腳,普通婦女是不裹的。而且當時對裹腳的要求只是纖直,還不至於到後世傷筋動骨那麼厲害。

據說,古代女人裹腳是因為南唐後主李煜喜歡觀看女人在“金制的蓮花”上跳舞,由於金制的蓮花太小,舞女便將腳白綢裹起來致腳彎曲立在上面,跳舞時就顯得婀娜多姿,輕柔曼妙,本來是一種舞蹈裝束,後來慢慢地從後宮向上流社會流傳,在以後,民間女子紛紛仿效,逐漸成為一種普遍的社會習俗,成為一種病態的審美。

對女子來說,美是重要的。是獲得美好人生的重要手段和途徑,至於能不能走路,誰在乎呢?

為什麼中國會流行裹腳呢?大致有兩個原因,

一是統治者的意志對天下百姓的影響,另外就是文化人欣賞和讚美。裹腳就起源,就與統治者相關。據說裹腳是起源於那位吟唱“春花秋月何時了”的南唐後主李煜,他的嬪妃們用布把腳纏成新月形,在用黃金做成的蓮花上跳舞,李後主認為這是至美,於是後宮中就開始纏足,後來又流傳到民間。只要皇帝喜歡什麼,民間一定會流行什麼,唐代的皇帝喜好道教文化,唐玄宗甚至號稱自己是道教皇帝,所以,道教在唐朝達到了發展的顛峰,乾隆皇帝酷愛書法,所有推動了書法的發展,李後主喜歡小足女人,所有就流行了裹腳。關於裹腳的起源,還有幾個說法,有說是起於南朝齊廢帝妃潘玉奴,有說是起於唐末,有說是起與隋煬帝等等,但是無一例外地都與統治者們發生了關係,這也說明了這個原因。

除了統治者的意志之外,那就是文人對社會風俗的影響。古代婦女很注重頭飾,然後就腳了,成語“品頭論足”、“品頭題足”都有議論婦女的容貌體態的含義,頭和足,成為文化人眼裡女性美的一個重要標準。文化人有很多對小腳的讚美之詞,什麼“金蓮”、“三寸金蓮”、“香鉤”等等,都是文化人賦予小腳的讚美之詞,蘇東坡《菩薩蠻》詠足詞雲“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甚至還制定出了小腳美的七個標準:瘦、小、 尖、 彎、 香、 軟、 正,又總結出了小腳的“七美”:形、質、資、神、肥、軟、秀,真是博大精深。

至於好看不好看,各人的審美觀點不一樣,沒有統一的說法


談史論新



中國女子纏足之風是從什麼時候開始的?說法不一,中國古代女人裹腳的由來較常見的說法是,南唐後主有宮女嬪娘,纖麗善舞。乃命作金蓮,高六尺,網帶瓔珞,中作品色瑞蓮,令嬪娘以帛纏足,屈上作新月狀,著素襪行舞蓮中,迴旋有凌雲之態。以後,此風從宮內傳向宮外——有些人認為這就是女子纏足之始。



  到了宋,女子纏足就逐漸從宮廷推廣到了民間,到了宋末年,社會上還興起了一股“以大足為恥”的風氣。到了明,女子纏足的風氣更盛,都認為這是時髦,坊曲中的妓女無不以小腳為媚男子之具。


女子纏足以後,她的三寸金蓮就變成了一個最隱私的部位,絕不可讓陌生男子看見。除了丈夫以外的男子,如果不小心碰了女子身體的其他部位(包括胸部)還不 大要緊,如果碰到小腳是萬萬不行的。中國古代有許多春宮畫,有的畫是男女雙方全裸交合,身體的一切都可以露,但是從未見到女子露雙足的,即使在性交也 穿著三寸金蓮鞋,可見這個地方是最大的隱私



女子纏足最直接的原因還是為了滿足男子官能的感受和性興趣、性要求。



一般來說,女子最能引起男子情慾的地方,並不是露在外的部位,而是掩藏的部位,例如隱藏在衣服內的乳房和隱藏在鞋內的雙足。古人認為,女子的足小不盈握,惹人憐愛。由於足小,走起路來娉娉婷婷,也會使男子浮想聯翩,可以“晝間欣賞,夜間把玩”。


娛樂圈大咖秀


古代裹足就是在女孩子七八歲左右在其家人的強迫下,用長長的裹腳布將腳的前段纏繞裹緊,阻止腳的生長。到了女孩子十幾歲時,將裹腳布取下。纏腳期間,每隔數日可將裹腳布取下換洗,每次再裹上時要比前一次更緊一些。裹腳會使骨頭髮生變形,迫使腳長成不過三寸左右的尖尖的形狀,也就是我們常說的三寸金蓮。



關於裹腳的起源,有的說起於大禹治水時期,但這僅僅是神話傳說不足為信;有的說起於隋朝,有的說起於五代,有的說源於宋代,說法不一,有一種說法相對比較流行:

南唐後主李煜認為小腳很美,讓嬪妃以帛纏足,把腳纏成新月的形狀,再穿上襪子在蓮花臺上跳舞,裹了足的舞姿也更加優美。



除了統治者的意志,文人墨客也起到了推波助瀾的作用,蘇東坡《菩薩蠻》詠足雲“纖妙說應難,須從掌上看”,可見連蘇軾這樣的文豪也對小腳十分喜愛,就連嫖娼的男子也喜歡玩弄妓女的小腳,故被戲稱為逐臭之夫。



清軍入關之後,曾下令禁止纏足,怎奈纏足思想根深蒂固,很難根除。男子在剃髮令的高壓下被迫屈服剃髮,而女子不僅沒有停止裹足,有“男降女不降”之說,反而滿足女子也相繼跟風。

至此,裹足成了衡量女子美醜的重要標準,直接關係到她的終身大事。在清朝,有些女子長得醜一些不要緊,只要有一頭烏黑的秀髮和一雙三寸金蓮就可以了,人們娶妻也以小腳為榮大腳為恥。甚至還有種說法,腳越小屁股越大,利於女子生育。



說得直白一點,古代女子裹腳成風,自願的也好被迫的也罷,都是為了取悅男人。男尊女卑的觀念在女子自身的思想裡也是根深蒂固,可見封建禮教對女性的禁錮迫害之深重。


考古班二愣子


纏足是一種摧殘女性身體的舊時陋習。它作為流行數百年的現象,其生成因素是多元的。我在此僅根據以前寫過的文章,提供一種思考角度:漢人男性利用女人的腳實現對異族政權的軟抵抗。

早在明朝末年,面對北部的少數民族勢力,瞿九思在《萬曆武功錄》中曾提到:

虜之所以輕離故土遠來侵掠者,因朔方無美人也。制馭北虜,惟有使朔方多美人,令其男子惑溺於女色。我當教以纏足,使效中土服妝,柳腰蓮步,嬌弱可憐之態。虜惑於美人,必失其兇悍之性。

瞿九思認為,明朝可以用“纏足御虜”的方式,解決紛亂嘈雜的邊疆危局。這種想法在當時居於東北的清朝內部也有所影響。清太宗崇德元年(1636),規定“凡漢人官民男女穿戴俱照滿洲式樣”,嚴禁漢人女子纏腳;崇德三年(1638),進一步規定,“若裹足,則砍足殺之”。

1644年清朝入關後,要求漢人男子剃髮,女子放足。不過,相對於剃髮令,放足令的推行卻始終不如人意,在當時的民間,還出現了“男禁女不禁”,“男降女不降”的聲音,以致在康熙七年(1668)時,朝廷只好遵從左都御史王熙之請,“寬女子纏足禁”。

隱藏在這些表象背後的自然是漢人的身份認同,漢族學者將纏足理解為一種區別華夷的方式。18世紀朝鮮“北學派”的代表人物樸趾源在《熱河日記》中曾經提到一段他與某位王姓舉人的對話:

又曰:“貴國婦人亦纏腳否?”曰:“否也。漢女彎鞋不忍見矣,以跟踏地,行如種麥,左搖右斜,不風而靡,是何貌樣!”鵠汀曰:“獻賊京觀,可徵世運。前明時,至罪其父母。本朝禁令至,嚴終禁他不得,蓋男順而女不順也。”餘曰:“貌樣不雅,行步不便,何故若是?”鵠汀曰:“恥混韃女。”即抹去,又曰:“抵死不變也。”

樸趾源覺得纏足不僅外觀難看,而且行動不便,便問王姓舉人漢女為何要纏足,王舉人畏懼清朝的文網之緊,不便直抒胸臆,就用手沾水在桌上寫了“恥混韃女”四字,隨即抹去,以防被人撞破,然後表明自己“抵死不變”(就算死也不改變纏足之習)的立場。

沒想到,纏足竟有如此作用,無法抵抗清朝的漢族學者只好將個人理想寄託在女人的那雙小腳上。


HuiNanHistory


大家都知道,古代女性有纏足之俗。為什麼會出現這種習俗呢?跟當時上層社會的男性的畸形審美有關,那時候的上層男性認為,女子的雙足纖細才是漂亮、性感的。五代的南唐,李後主有一名宮嬪,叫做窅娘,“纖麗善舞”。李後主令窅娘“以帛繞腳,令纖小,屈上作新月狀,素襪舞雲中,迴旋,有凌雲之態,……由是人皆效之,以纖弓為妙”。這就是女性纏足興起的審美上的原因。就如西方社會曾經認為,女子要束腰才漂亮;今天許多人又認為,女性應該胸部豐滿才美,以致數以千萬計的女性去做隆胸手術。

有一些人認為,女性纏足的出現,是因為宋朝理學對女性的禮教壓迫所致。這個看法是想當然的,不合歷史事實的,因為從窅娘的例子,我們可以知道,早在南唐時,宮廷貴族中已出現了纏足之風,“人皆效之,以纖弓為妙”。

其實南唐也不是最早出現纏足之風的時代,唐代已經有了纏足,你去看唐朝的詩歌,不少詩人都有以纏足為美的審美習慣,溫庭筠《錦鞋賦》:“耀粲織女之束足”;杜牧詩:“鈿尺裁量減四分,纖纖玉筍裹輕雲。”都讚美了女性的小腳。

總的來說,整個宋代,纏足的女性只限於上層社會,這是因為當時上層社會的畸形審美所導致的。到了元代,纏足開始出現性別壓迫的意味,如元人伊世珍的《琅環記》稱:“吾聞聖人立女而使之不輕舉也,是以裹其足,故所居不過閨閣之內,欲出則有幃車之載,是以無事於足也。”

明清兩代,對女性纏足的審美更加變態,又發展出所謂的“三寸金蓮”,清代有好幾個放浪的文人都著文大談“三寸金蓮”之美,如方絢的《香蓮品藻》,袁枚的《纏足談》,李漁的《笠翁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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