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02 拆遷維權不一定要“打官司”,補償談判時你一定要提到法律

很多被徵收人在維權時常常會陷入一個思維誤區,就是完全拋開徵收項目的合法性問題,只和徵收方談補償。這樣看起來似乎目的明確,直指核心,但可想而知的是,在這種情況下,被徵收人手裡唯一的籌碼就是自己手裡的房子,一旦房子被強拆,被徵收人就會面臨更大的維權困惑。

事實上,關注徵地拆遷項目合法性問題,並不意味著咱們拋棄了“先禮後兵”的妙法,而是為了幫助咱們更好地在協商談判階段就解決補償爭議,讓糾紛在“禮”的階段就“熄火”。

換句話說,只有弄清楚拆遷項目合不合法,被徵收人的權益才能更好的實現。為什麼這麼說呢?

拆遷維權不一定要“打官司”,補償談判時你一定要提到法律

其一,徵地拆遷並不一定是合法的,你不問,拆遷方可不會自己主動說

曾經有被徵收人朋友問京尚拆遷律師,律師,既然他們都大張旗鼓地組織徵收了,那項目肯定是合法的呀,不然他們怎麼敢拆房子呢?

但實際上,真的並不是所有搬上日程開始實施的徵地拆遷,一定都是合法的。部分違法拆遷項目的拆遷方,正是利用了被徵收人不懂法、不敢問項目合法性,或者沒有問這類問題的意識的弱點,才敢在審批手續不全、程序不符合法律要求的情況下直接實施拆遷。

如果被徵收人真的不問,那本就存在違法問題的拆遷方肯定更不會主動告訴你,他們的徵收是不合法的。被徵收人朋友不妨設想一下,拆遷項目本就不合法,而拆遷方又知道了被徵收人不懂法、不講法,那他們豈不是更不會按照合法套路來保障被徵收人的合法權益了?

拆遷維權不一定要“打官司”,補償談判時你一定要提到法律

其二,審批手續不全,程序不合法,補償很難保障

被徵收人要注意了,項目合不合法,關乎著整個項目能不能順利推進,如果拆遷工作都沒法正常進行,可想而知,咱們的補償權益就懸了。

河北的劉先生就遇到過這樣的情況。徵收開始後,他很快就簽了協議搬了家,本來以為早搬遷早補償,自己這麼積極配合,肯定能早點搬進安置房。結果等劉先生的房子被拆成一片廢墟之後,他才得知,這個拆遷項目根本沒有經過合法審批,開發商的資質也有問題,項目直接停擺。即使政府已經介入,劉先生也要有很長一段時間“無家可歸”了。

京尚拆遷律師特別提醒大家,並不是開發商敢支攤子搞拆遷,就代表他們真的有這個能力。咱們可不敢把自己的身家財產,拿來賭一個不合法的拆遷項目能不能瞞天過海順利完工。

拆遷維權不一定要“打官司”,補償談判時你一定要提到法律

其三,借追問合法性向拆遷方反向施壓,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有句俗話說,“最好的防禦就是進攻”。有時在拆遷維權中也是這樣。咱們如果一味被動地等待拆遷方來找咱們談判,或者等拆遷方率先抓咱們的弱點向咱們施壓再反擊,那咱們的處境會相當被動。

被徵收人朋友們不妨學習一下安徽黃先生的“套路”。黃先生經營了一家養殖場,2019年初被納入拆遷範圍。在拆遷方表露出不願意協商提高補償的意思時,黃先生直接委託律師介入,通過一封律師函和三次談判,指出了拆遷方在拆遷程序和評估方面存在的問題,在法律程序啟動前爭取到了滿意的補償。

在談判過程中和拆遷方談法律,是為了讓拆遷方意識到自己給出的補償確實不合理,意識到自己的拆遷程序沒有依法保障被徵收人的權利,並且被徵收人已經瞭解了這些問題,以此督促拆遷方迴歸到依法徵收、合理補償的正軌上來。

拆遷維權不一定要“打官司”,補償談判時你一定要提到法律

和拆遷方談法律,並不是咱們想和拆遷方起衝突,而是為了促使雙方平和地坐下來,有理有據地提出自己的想法,儘快達成協商一致。

如果咱們迴避談法律,直接按照拆遷方可能存在違法問題的套路來談判,那被徵收人可能很難爭取到滿意的合理補償,補償權益實現也不一定能夠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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