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7 丹東一女子手機被偷,小偷卻把通訊錄打印了整整6張紙寄回來了,你怎麼看?

霍小姐的八卦爐


觀點:這個小偷我想在盜竊這一行應該算是講究人了,但是即使寄回通訊錄本質上並不能減少張女士財物丟失的損失,所以盜竊事實依舊成立,只能說劉某此舉雖然講究,但是終究逃脫不了法律的制裁。

事實概述:

張女士這回是徹底服了!自己做夢也沒有想到能遇到這麼奇葩的賊。隨後張女士將快遞件送到了派出所,民警聽完張女士的經歷也挺震驚,警察蜀黍也是第一次聽說這樣的事情,隨後警方通過快遞公司的監控發現了寄件人。而且民警火眼金睛這個奇葩盜賊,曾經是被民警處理過的劉某!民警表示此人是盜竊慣犯,雖然聰明地沒有在快遞單上留下寄件人的地址,但民警通過快遞點的監控畫面還是一眼就認出了他。隨後警方將他抓獲。

劉某雖是講究人,但是依舊構成違法犯罪,需要懲處。

客觀的說劉某此舉相較於其他小偷而言,已經算是很上路子了,能夠將失主的通訊錄打印寄回來,說明其還是有自己的做事原則的,儘管這個原則看起來比較逗趣一點,但是客觀事實上張女士因為劉某盜竊其財物原因導致其遭受損失的事實是不爭的,故而依然不能阻卻盜竊事實的成立。

加之劉某是盜竊慣犯,根據《人民法院量刑指導意見》第一百一十五條【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單處罰金量刑格】

  • (一)犯罪數額1000元以上不滿1500元的,基準刑為罰金刑;犯罪數額1500元以上不滿2000元的,基準刑為管制刑;一年內入戶盜竊或者在公共場所扒竊3次以上,以盜竊罪論處的,基準刑為拘役刑;
  • (二)盜竊公私財物價值2000元以上不滿1萬元的,盜竊價值2000元,基準刑為有期徒刑六個月,每增加犯罪數額330元,刑期增加一個月;

如果張女士手機的淨值符合法定數額的情況下,那麼劉某必然需要承擔刑事責任,但是與此同時我個人比較不解的是:

小偷大多身強力壯,年紀輕輕為何不選擇正經行當努力工作,卻喜歡以盜竊為生?難道辛苦工作比提心吊膽偷東西更讓人活得有尊嚴嗎?



麋鹿說法


首先,對於這位女士的遭遇表示同意,對於小偷這麼得了便宜還賣乖的行為表示憤慨。

在這樣一起事件中,喉子提出以下幾個觀點:


一、那一條短信

(一)不講相關部門的技術手段,其實現在很多智能手機都具有定位功能(或查找手機功能),做為失主,如果被盜手機還能接收短信,那就有很大的機會通過這個功能獲取定位,鎖定小偷位置,為取回手機報案提供線索。


(二)這條是建立在智能手機的基礎上的。現在的智能手機都有相對完善的隱私保護功能,比如說指紋識別,圖形、密碼等。但是,小偷卻能看到短信,並導出通訊錄,這說明要麼失主未給手機設置密碼,或密碼太過簡單。

二、那一封快遞

眾所周知,寄快遞都要提供寄件人地址及聯繫電話,這一條信息,也可能做為報案的線索。

三、報案處理難

普通人丟失了一部手機,只要手機內不涉及與國家機密或安全有關的信息,一般公安機關受理後,都很難找到手機。畢竟找一部手機提入的人力物力將遠超手機實際價值,且小偷盜竅手機後,很有可能流患至外地(可能小偷就是外地人)。所以通過報案找回手機很難。


四、應對措施建議意見

(一)養成良好的習慣,手機解鎖要有密碼,使用手機的關鍵應用要設密碼(或指紋),手機卡設PIN碼(每張手機卡發放後,在卡上都印刷有PUK碼及PIN碼),手機卡設置PIN碼後,每次重啟手機後,都會要求輸入PIN碼解鎖,PIN輸錯,PUK碼再錯,會導至手機卡自毀,如此可預防他人使用手機卡進行不安全操作。

(二)手機遺失或被盜後,如能通過手機發現手機,又不能找回時,第一時間使用遠程清除手機資料功能。之後再考慮報警之類的事宜。


喉子小青


我能說這是個“講究”的小偷不?

本來都想給這麼賣力氣的小偷點讚了,後來發現原來丟手機的女士承諾還手機後會給對方一定費用。那你倒是把手機還回來啊,把通訊錄打印出來給快遞過來是幾個意思?

前一陣,丹東的張女士手機丟了。

一開始,她和大家都一樣,心疼手機不假,可更上火的是手裡存儲的信息,那麼多的電話號碼、聯繫人想要挨個找回來那根本不可能啊。

於是,張女士給自己被偷的手機發了條短信,內容大概是這樣的:

手機裡有大量資料和通訊錄聯繫人什麼的,希望能把手機還回來,也知道你這挺困難的,如果還回手機,我也願意拿出點費用緩解你的困難。

末了,張女士還留下了個收件地址。

聶說,張女士這萬一的心態還真挺有效果,兩天後,她真的收到了一件快遞。

張女士很是激動,難道是小偷良心發現,真的把手機還回來了?

可打開快遞,張女士確實哭笑不得:裡邊是整整6頁打印紙,上面密密麻麻地全是打印的電話號,哎呀,這不是我手機裡的通訊錄嗎?

看來這個小偷還挺有同情心的,還真費功夫把張女士存儲的聯繫人和電話號碼給“還”回來了。可你有這樣的功夫和精神,乾點什麼不好,幹嘛非得要幹這一行呢?

最後,張女士報了警,警方根據快遞信息還真把小偷劉某給逮住了。

據說這個劉某是個慣犯,還被民警處理過,所以很容易就把他給認出來了。

這事說來可笑,其實並不可笑,也許1萬個小偷裡也出不了一個像劉某這麼奇葩的,不嫌費勁把手機的電話號碼和聯繫人名單打印出來快遞給失主。

這也許是小偷的“職業道德”?只求財不斷人財路?

不過,再“講究”的小偷也還是小偷,要想光明正大地走在路上,還是要先做一個光明正大的人才是,但願劉某能改過自新,重新做人。


遼瀋晚報




社會發達了。手機成了男女老幼缺之不可必備的物件。相信13億多中國人除了六七歲以下的孩童幾乎人人都有手機,有的還不只一部。手機彷彿成了很多人的身體的一部分。說丟了手機跟丟了魂似的並不過分。

這不,前一陣東北遼寧丹東的張女士的手機就被人偷了,這個急呀!因為手機上有許多對她很重要的信息,還有她這麼多年“經營”過來的朋友的聯繫號碼。等等。能不急嗎?張女士便用另一部手機給自己丟失的手機發了一條短信:“盼撿拾手機者能“物歸原主”,必有酬謝”。



本來張女士也是抱著試試看的心理,沒抱多大希望。不想過了兩天,收到一份快遞。打開一開,張女士不禁又驚又喜。驚的是快遞寄來的不是令她茶飯不香千盼萬盼的手機,而是她手機裡儲存的通訊錄。滿滿的打印了六紙16開紙。喜的是她的手機終於有了“下落”。但是寄回6頁通訊錄是什麼意思呢?難道要以此敲詐嗎?急中生智,張女士報了警。

警方根據快遞的信息很快找到寄快遞的人。正是那個偷竊張女士手機的小偷。

原來這小偷還是個“慣偷”。這次他偷了張女士的手機後,原是想便宜賣掉換個錢花。但很快收到了張女士“尋機”短信。看到張女士有酬謝的表示,這賊便動了心思:“何不借機敲上一筆”。於是便不嫌麻煩將張女士手機裡的通訊錄打印出來寄給張女士,這便是“敲竹槓”的引子。卻是聰明反被聰明誤,被警察順藤摸瓜抓個正著。



這件事再次說明,人,須得走正道。動歪心思謀不義之財早晚會栽的。同時也提醒廣大的手機持有者,既然手機對你那麼重要,切切要保管好,攜帶好。一旦丟失,很鬧心很麻煩很難受的。


燈影書畫


我們還是先來看看這個故事吧:話說遼寧丹東一位姓張的女士的手機被小偷偷了,抱著試試看的心態張女士就給自己被盜的手機號發了一條短信,希望對方將手機還給她,當然她同時也承諾給對方一定的費用。當然,儘管張女士對找回手機並沒抱什麼希望,但是在短信的末尾她還寫好了她的郵寄地址。可是誰也沒有想到兩天以後張女士竟然收到了一個快遞,莫非小偷良心發現把手機寄還給她了?張女士一時激動不已,可是打開快遞的那一瞬間又欲哭無淚了,原來包裹裡並不是她夢寐以求的手機,而是打印的密密麻麻的6張紙,上面全是電話號碼,她再仔細一看 這6頁紙就是她自己手機的通訊錄.....

看來劉小偷是良心發現了,覺得偷走了人家的手機給別人的生活帶來了麻煩,既然拿了人家的手機又有地址那咱就索性做一回好人把人家手機裡的通訊錄打出來寄回去吧,也算是求得點心理安慰。不曾想就是這快遞暴露了他自己的行蹤,盼來了快遞卻沒盼來手機的張女士看到打印的那6張電話號碼,自然就選擇報警啦,而本來還沒有任何線索的警方也就通過這封快遞很快就抓住了劉小偷的“狐狸尾巴”,故事的結尾自然就是丟手機的張女士找回了手機,偷手機的劉小偷進了監獄......其實從劉小偷能把手機通訊錄打印出來寄還給失主這件事情來看,劉小偷的人性和良心還木有完全泯滅,也希望他記住這次教訓,好好改過自新,重新做人。


寰駑齋主


怪事年年有,今年出奇的多。這又出現一個接受失主提要求的小偷,而且還按失主要求做了一定的返還。值得誇又遭人恨。

事情經過

前些日,遼寧丹東的張女士走在路上,放在包裡的手機被尾隨其身後的小偷盜走。張女士報著試試的心態給自己手機發短信,希望小偷還手機,並留了郵寄地址。兩天後,張女士收到快遞,是6張紙,上面是張女士手機裡的通訊錄內容。她隨即報案,小偷被抓獲,其是一個慣偷。

龍族觀點:

這個小偷的行為,可能會讓不少朋友覺得匪夷所思。從那6頁紙可以看出,張女士通訊錄內容不少。可小偷卻願意花時間去幫張女士一點點整理出來,並且打印快遞回去。不僅大家奇怪,當張女士向警察介紹過情況後,民警都覺得詫異,第一次見到如此操作的小偷。

從這點其實也可以體現出,多數小偷只圖財。張女士發短信原本是想讓小偷歸還手機,但這個顯然是不可能的,否則也就不會冒險去偷了。小偷能將通訊錄還給張女士,已經算是良心發現。

無論小偷是一時動了善念,還是其他想法,其畢竟是小偷,犯法了必然會受到法律制裁。

以前,小偷以偷錢包為主,由於中國無現金支付的迅速發展,如今的小偷將行竊目標從錢包轉向了手機。

而丟失手機其實比丟失現金造成的損失,可能要大的多。因為,如今不少人的手機就像個移動的百寶箱,裡存有大量自己的私人信息,甚至有些朋友將身份證也放在手機後蓋裡。這些私人信息一旦洩露,落入不法分子之手,利用這些個人信息幹一些違法之事,可能會給失主帶來很多不必要的麻煩。

所以,建議朋友們別在手機裡存入過多自己的個人重要資料,以保證信息不洩露。

另外,是手機支付,這個功能幾乎每部手機都有開通,並且綁定了銀行卡。建議大家綁定一張小額銀行卡,滿足日常消費即可。大額銀行卡儘量別綁定手機,以免手機丟失後給自己造成重大損失。

此外,各種密碼也儘量別存在手機裡,以防洩露。

最後,奉勸各位行竊者,金盆洗手,回頭是岸。莫伸手,伸手必被捉。正如丹東這位小偷,儘管寄快遞時故意不寫郵寄地址,但依然逃不過法律的制裁。

大家遇到過手機被盜後的奇葩事嗎?

【謝謝朋友們耐心閱讀,歡迎關注、評論等,發表看法,一起互動交流!】


龍族社


看到小偷的“反常”舉動,讓我對他的看法有些糾結:

做為小偷,還是慣犯的小偷,應是經驗豐富、仁性思想麻本懂得保護自己的人。

今天講述的這位小偷,他做了小偷“另類”的事。偷到手的手機,顯示出失主發的急切信息,大致內容是:手機中有重要的聯繫人電話,希望你把手機歸還,懂得你生活不易,歸還後會給你報酬,並寫上自家住址。小偷看了,他想:我偷的是錢、是物,失主的通迅聯繫人與我無用,但是失主的交際圈子,有些重要的聯繫號碼若家中沒備用的,豈不耽誤人家大事,對失主的經濟或情份方面,或許造成不可估量的後果,“這種”損失是無法用錢權衡的。況且我只偷小錢,對失主造成“其它”的困擾不是本意想做的,即盜義有盜。他本著自己所謂的“良心”,做了他順理成章的事,即我們認為的反常事!他把通迅錄都打印出來,通過快遞寄給失主。


失主沒想到小偷在意發的信心,竟郵回了通迅錄,小偷竟與失主有了互動。失主哭笑不得,失主報警。警方通過快遞信念查找到小偷,發現他是慣犯。

小偷判斷出了錯,以為失主急切地就想追回通迅錄,能找回號碼就燒高香了。沒有想到:找回號碼,通過快遞線索,牽出小偷,追回手機才是太稱心的事。人性有個特點:當你不報希望的卻得到某一東西,往往又會緊接著想要有希望的東西。

失主做法沒錯,即使盜義有盜,也不能讓盜者逍遙法外。即是盜,就是與道德、與法律背向而馳,將盜者繩之以法不可置疑!

這位小偷被自己未全泯滅的仁性,將自己送進法律的大門,希望你好好反省,生活不易,你做太壞的人也難,那麼在壞與太壞間糾結掙扎,苦海無邊,回頭是岸吧!


喜歡寫


又一次回答關於小偷的話題,在往常的題目中,小偷猶如過街老鼠,人人喊打,而且提問的人設定了很多令人意想不到的場景,比如小偷入室盜竊,由於地面滑被摔死,或者喝了家裡僅剩的一瓶假酒,然後被毒死;或者被家裡養的狗咬死,或者家中煤氣忘記關掉,小偷點火抽菸引起爆炸,然後強虜灰飛煙滅。

為什麼在此題中,小偷的行為反而會受到一些人讚賞呢,難道就因為他偷了手機,然後按照張女士提供的地址,將通訊錄摘抄打印好寄回來?為什麼大家心心念念他的寄通訊錄的行為,卻忘記了他偷手機的行為呢?

設身處地想一想,假如是我們自己遇到這種行為,我們會怎麼辦?如果家中遭遇小偷,被卷掃一空,我們會不會感激小偷沒有放火將家中其他東西付之一炬?答案顯然是不言自明的!

如果張女士不報警,就這樣放了小偷一馬,將來還會有更多的人成為受害者!這件事就跟發生的一些性暴力犯罪一樣,不去譴責施暴者,卻怪女性穿著暴露,難道道理不是荒唐的如出一轍?

只是有些替張女士擔心,將自己的住址暴露給小偷,將來會不會遭到小偷的報復?


打虎拍蠅


手機遭賊扒,女子淚刷刷,四千多個米,兩月工資花,如同掉水裡,響都沒一下。


實在不甘心,遂把短信發,勸說手機還,願把補償拿,還把地址附,某區棟08。

本沒抱希望,還真沒白搭,不日快遞到,急忙拆開它,手機哪有影,六張字紙拿,印的名和數,密密又麻麻。小偷真有味,寄來電話碼。女子哭無淚,一臉呆又傻。


小偷不值價,偷竊已違法,一旦被捉住,肯定牢中押,勸你快回頭,手機還女家。不要抱僥倖,不要花招耍。賊手伸多了,必定會被抓!回頭才是岸,拯救靠自家!


平淡人生一帆順


張女士懷著死馬當成活馬醫的心情,發了那條短信,這死馬也撲騰了幾下以為要活過來結果又死回去了,比沒醫活還讓人難受。



嘗試著分析一下小偷的心態。搞到一部手機,應該還能值幾個錢,然後收到一條短信,說寄回手機有回報。從經濟學的角度來說,小偷獲取這陪手機的成本是大於手機本身的價值的,畢竟被抓住最少都是拘留。但是偷到手機還給失主,從中獲取的利益更低了,而且還有被抓的風險。所以小偷選擇了一個折衷的辦法,免費寄回通訊尋(也不知這小偷是抄的還是導的)。意思就是手機不還了,失主說的費用我也不要,但通訊錄還你。



小偷偷了手機肯定是要轉手賣出去,這個小偷看樣子有一定的工作經驗,而且到還手機可能是個圈套。從其行為上分析是一個對自己充滿信心且對被害人有一定戲謔心態的慣偷。



張女士的手機這輩子都拿不回來了,但她的遭遇卻給全國人民上了一堂課,小偷很可恨,但天網恢恢,疏而不漏!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