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鎮巴縣政府採購中心規範政府採購預算編制

為進一步提高政府採購效率,加強政府採購預算管理,規範政府採購預算編制,縣政府採購中心採取以下措施規範2018年縣級部門政府採購預算編制工作。

一是明確編制規範。根據《政府採購法》和《政府採購法實施條例》,2018年政府採購部門預算編制必須根據《鎮巴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2016-2017年政府採購目錄及採購限額標準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規定採購品目及標準編制,做到應編盡編、應採盡採。

二是細化編制內容。各單位應在對今年政府採購執行情況進行分析的基礎上,科學合理編制2018年政府採購預算,全面反映政府採購項目、品目、數量和金額,資金來源情況,採購項目按照貨物、工程、服務三大類填報,不得編制無資金來源的採購預算。

三是與預算相結合。對應編未編或未按規定要求編制政府採購預算的單位,政府採購中心將不再審批該單位的採購項目。做到年初政府採購部門預算編制到位,避免年中追加和調整預算,做到預算與採購相結合。


分享到:


相關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