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15 「要闻」区委组织部机关集中学习省委“三项机制”

「要闻」区委组织部机关集中学习省委“三项机制”

6月13日,区委组织部召开专题学习会,部机关全体人员集中学习了省委“三项机制”(《江苏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江苏省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江苏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区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周春良一起参加学习并讲话。

周春良要求全区组工干部要深入学习宣传好省委“三项机制”精神,做到带头学习、认真领会、深入研究;要明确目标方向,充分贯彻落实好省委“三项机制”,并结合自身实际,创造吴江经验、走在全省前列。

「要闻」区委组织部机关集中学习省委“三项机制”
「要闻」区委组织部机关集中学习省委“三项机制”

会上,区委党联办副主任、组织部干部科科长沈志豪就省委“三项机制”了进行解读。

「要闻」区委组织部机关集中学习省委“三项机制”

近期,江苏“三项机制”的出台在社会上引起了巨大反响。这个被大众称为干部福利的“三项机制”究竟包含了哪些内容?莫急,下面让我们一探究竟。

提出的时间

“三项机制”首次被提出,是省委书记娄勤俭在中共江苏省委十三届三次全会上提出的。

“要进一步健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

——鼓励激励,重点要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人得褒奖、有实惠、受重用;

——容错纠错,重点按总书记关于“三个区分开来”的要求,宽容因政策衔接、改革创新、先行先试等出现的工作失误;

——能上能下,重点要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有效机制。

——省委书记娄勤俭

其实,这不是江苏省委第一次剑指“为官不为”,用制度激励干部实干担当。此前,省委先后出台《推动干部担当作为防治为官不为的办法》和《关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干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的实施意见》,以机制来治不为、促有为。

然而在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背景下,把“约束”与“激励”放在同等位置,并把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系统化、链条化,这在江苏还是头一回。

随后,2017年6月,江苏建立容错纠错机制,首次明确容错5个条件8种情形。

包括:对在贯彻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中狠抓落实、创造性开展工作;在推进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中积极探索、先行先试;在推动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中履职尽责、攻坚克难;在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中为提高效率进行容缺受理;在化解矛盾纠纷、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主动担责、积极作为;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因情况紧急临机决断;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从严管理干部中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对以上情形,出现一定失误错误的,可以给予容错。但对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或虽未违反党的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但客观上造成重特大安全责任事故、严重环境污染、生态破坏责任事故、重特大群体性事件的,不予容错。

“三项机制”的作用

“三项机制”相互衔接、相互配套,形成了一套比较系统科学、较为成熟完备的制度链条。

让制度发威,还需配套机制,让制度从文件变成实践。

围绕“三项机制”,要建立科学指标体系,引导干部对标找差,挖潜力、补短板、强优势;健全科学考评体系,以考评领方向、增动力、传压力;强化典型案例积累,使机制更加具有针对性,也更具有可操作性。

「要闻」区委组织部机关集中学习省委“三项机制”

那么,《江苏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是如何让干得好的干部受重用得实惠的呢?

“三项机制”是在何背景和考虑下出台的呢?

“三项机制”文件,是省委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三个区分开来”的重大要求,充分调动全省干部干事创业热情的重大举措。出台这三个办法,可以说是顺势而动、应势而为,意义重大。

一是贯彻中央要求的需要。十九大首次提出,新时代党的建设要以调动全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着力点,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建立激励机制和容错纠错机制。最近,中办印发《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从树立正确用人导向、发挥考核评价作用、热情关心关爱干部、凝聚创新创业合力等方面提出一系列要求,中组部专题召开座谈会,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进行部署。这些都需要我们结合江苏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需要。推动“六个高质量”发展,是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的最大实践和首要任务。省委娄勤俭书记多次强调,新时代的事业是干出来的,推动“六个高质量”发展,必须充分调动和激发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激励广大干部担当新使命、展现新作为。建立“三项机制”目的就是为了激励和鞭策干部积极投身党的事业,引导干部心无旁骛、义无反顾,撸起袖子加油干。

三是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的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认真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各项要求,全省干部队伍呈现新气象,但从调研检查、干部考察、巡视督查的情况看,一些地方和单位干部队伍中不同程度地存在不想为、不敢为、不会为等现象。这其中既有干部自身的原因,也有激励乏力的原因。推动新时代党的建设,需要在坚持从严管理监督干部的同时,更加重视对干部的厚爱和激励,切实做到从严管理干部推进一步,干部激励工作就跟进一步,把我们的干部队伍建设得更有理想、更有力量、更有作为。

《鼓励激励办法》是“三项机制”文件中的第一个,那么它有哪些突出特点呢?

省委提出建立“三项机制”,这是干部管理上的一次思想解放和方法创新。《办法》坚持正向激励主基调,将中央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具体化,有四个方面突出特点:

一是宣示指导。《办法》立足事业需要,顺应干部期待,体现倡导性、引领性,释放促进干部奋发进取的强烈信号。对全省激励干部工作提出原则性要求,为各级党组织结合实际抓好落实提供遵循。

二是导向鲜明。《办法》聚焦干部动力不足“不想为”的突出问题,提出鼓励激励的具体举措,让“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有实惠、受重用。

三是多措并举。《办法》把增强干部政治自觉摆在突出位置,针对干部的不同特点和需求,综合运用选树先进、考核奖励、选拔重用、关心关爱等手段,多种激励方式同步实施、互为补充,尽最大可能调动和激发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四是务实管用。《办法》在全面贯彻中央激励政策基础上,提出了一些具体可行的激励举措,实际工作中好执行好操作,必将对全省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产生鲜明的“风向标”和“指挥棒”作用。

《鼓励激励办法》都提出了哪些创新性的亮点举措?

激励政策是广大干部关注的焦点,也是《办法》创新的着力点。我们以中央法规政策为依据,针对我省干部思想、工作、生活中的各种“痛点”,对症下药、有的放矢,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举措。

首先,让干得好的干部有荣誉受鼓舞。《办法》提出,大力选树典型、表彰先进,每年评出一批优秀设区市和省级机关单位、先进县(市、区)、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等,给他们发奖牌、授称号,让广大干部见贤思齐。

其次,让干得好的干部获重用得提升。

《办法》提出,要鲜明选人用人标尺,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打破论资排辈、平衡照顾,对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受到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表彰的干部等优先提拔使用,对在关键时刻豁得出来、顶得上去的干部,破格提拔使用。

再次,让干得好的干部获奖励得实惠。《办法》提出,根据考核结果,对干得好的设区市领导班子和省级机关单位核发奖金,对 “先进县(市、区)”给予奖励。对作出突出贡献或受到表彰授奖的,不仅给荣誉还要给物质奖励。为充分释放鼓励激励的效用,《办法》还明确,适当拉开奖金级差,强调奖金应发放到干部个人。

最后,把热情关心关爱干部落到实处。干部在一线冲锋陷阵,党组织要关心他们,做他们的坚强后盾。《办法》提出,要加强人文关怀,经常倾听干部的心声,了解干部的难处、痛处,在政策范围内解决实际困难。特别是要关心基层干部,在政策待遇上向他们倾斜。针对网上一些“污名化”干部的现象及时处置、妥善应对,对造谣中伤的及时予以澄清。

《鼓励激励办法》中提出的政策措施,如何才能落地见效?

好的制度还要有好的执行。为推进《办法》落到实处、见到实效,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统一领导。《办法》政治性、原则性、政策性都很强,执行过程中必须坚持党委统一领导这个根本,充分发挥党组织的领导和把关作用,加强政策解读和宣讲,确保规范有序、不出偏差。

二是完善考核评价机制。考核是落实鼓励激励的前提。省级层面正在调研制定考核办法,各地也要按照《办法》要求,完善考核制度机制,为鼓励激励干部提供充分客观的依据。

三是细化配套政策措施。《办法》要求,各地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的鼓励激励具体办法。在这个过程中,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大胆实践、创新突破,在遵守中央政策规定的前提下,积极探索接地气、得人心、有实效的办法举措。

四是加强案例和典型引领。我们将支持基层大胆实践创新,尽快推出一批典型案例,为各地各部门抓好《办法》落实提供参考。各地各单位也要注意挖掘和发现先进典型,大力宣传他们的先进事迹,在全社会形成鼓励担当作为、崇尚苦干实干的良好风尚。

《鼓励激励办法》中提到全面推行年度综合考核指的都是哪些内容?

《办法》提出,全面推行设区市和省级机关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目前,我们正在调研起草年度综合考核工作办法。基本思路是,紧扣推进高质量发展主题,以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和年度目标任务为重点,将推进六个高质量发展和加强党的建设的目标要求转化为科学系统的考核指标,引导各地各单位积极作为、奋发有为。

在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设置方面,考虑设区市和省级机关单位的不同职责任务,分类设置考核指标。设区市推进高质量发展指标由共性指标和个性指标组成。个性指标,主要体现不同发展定位和目标任务要求,以及地方特色工作等。省级机关单位服务高质量发展指标,主要围绕重点工作任务、依法高效管理和创新创优情况设置。

在党的建设考核指标设置方面,考虑采取量化指标和非量化指标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反映和衡量各地各单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等情况。

发展为了人民。各地各单位的工作,最终需要人民群众来评判。我们考虑,以人民群众获得感为重要评判标准,设置满意度指标,在年度综合考核中占一定分值。

江苏省党政干部鼓励激励办法

让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褒奖有实惠受重用

全面推行设区市、省级机关单位年度综合考核,着重考核贯彻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完成年度重点目标任务情况,评出四个等次

推进高质量发展、加强党的建设年度成效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实施四大鼓励激励举措

选树先进——

根据考核结果

→每年按35%的比例确定第一等次设区市、省级机关单位,以省委、省政府命名为优秀(市)单位

→每年确定20个推进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

→每年确定20名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

→做好系列评选表彰工作

选拔重用——

→在加强党的建设、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优先提拔使用

→长期在基层一线、艰苦岗位埋头苦干、成绩显著,或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优先提拔使用

→在关键时刻或者承担急难险重任务中经受住考验、表现突出、作出重大贡献的,可按规定破格提拔使用

→大力选拔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实绩突出的干部

→连续三年获第一等次的设区市和省级机关单位,在干部选拔使用上优先考虑

→确定为优秀县(市、区)党政正职的,或干部年度考核连续三年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优先提拔使用

考核奖励——

→根据考核等次,对设区市领导班子和省级机关单位分别核发奖金

→对推进高质量发展“先进县(市、区)”给予奖励

→对在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建设和急难险重任务中作出突出贡献的,或受到省级以上表彰的,可给予一定物质奖励

→建立年度考核奖正常增长机制

→给予地方奖金分配自主权,奖金应发放到干部个人

关心呵护——

→完善公务员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相关措施,建立公务员收入增长机制

→优先选送考核第一等次单位的干部参加各类培训,提升专业能力

→给基层干部更多理解支持,在政策、待遇等方面给予倾斜

→宣传推介先进典型,对造谣中伤的及时予以澄清

目标原则

突出增强政治自觉,教育引导干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强化“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清正廉洁,把干事创业作为政治担当、价值追求、职责使命

江苏进一步健全容错纠错机制的办法

该容的大胆容,不该容的坚决不容

对在改革创新、担当作为中出现一些偏差失误的干部,只要不违反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勤勉尽责、未谋私利,能够及时纠错改正,都不作负面评价,免除相关责任或从轻减轻处理

“容错”or“纠错”,关键要“六看”

→看问题性质,是探索创新还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分清是失误错误还是违纪违法

→看工作依据,是界限不明还是故意曲解、随意变通,分清是先行先试还是肆意妄为

→看主观动机,是出于公心还是假公济私、以权谋私,分清是无心之过还是明知故犯

→看决策过程,是民主决策还是个人专断、一意孤行,分清是依规履职还是滥用权力

→看履职取向,是开拓进取还是无视规律、急功近利,分清是积极作为还是好大喜功

→看纠错态度,是及时补救还是消极应对、放任损失,分清是主动纠错还是坐视不管

主要流程

1调查核实

客观公正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充分听取各方面意见建议,全程体现容错纠错要求。

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及时为受到不实反映的干部澄清正名、消除顾虑

2科学认定

组织多方会商,由同级党委(党组)审核把关,认真开展沟通反馈,对政治立场有问题的一票否决、廉洁上有问题的绝不容忍,确保容错在纪律红线、法律底线内进行

3宽严相济处置

强化教育提醒,对存在过错或失误的个人,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要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既指出存在问题、又明确改进方向;用好“四种形态”,常态化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真诚关心关爱,相关问责机关或部门对给予容错纠错的干部要及时了解思想动态,帮助干部放下思想包袱

发挥制度效应 坚持立行立改

对履职担当、改革创新过程中出现的失误错误,所在单位党委(党组)要及时研究整改纠错,并向上级党委进行汇报

注重完善制度

涉及容错纠错问题的单位党委(党组)要深入分析问题原因,举一反三、堵塞漏洞,健全相关体制机制

强化正向激励

制定完善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政策措施,形成允许改革有失误、但不允许不改革,允许创新有偏差、但不允许墨守成规,允许担当有过失、但不允许敷衍塞责的鲜明导向

江苏省推进党政领导干部能上能下办法

划定干部“下”的硬杠杠 推动优者上庸者下劣者汰

怎么“下”——

党政领导干部组织调整主要方式:调离岗位 改任非领导职务 免职 引咎辞职 责令辞职 降职

依据什么“下”——

以五个方面作为“下”的依据

→领导干部政治表现认定结果

→年度综合考核结果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

→领导干部不担当不作为认定结果

→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认定结果

经组织认定——

1.依据政治表现认定结果,具有5种情形之一者“下”

→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四个意识”淡薄,维护习近平总书记的核心地位、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不坚决

→理想信念动摇,思想滑坡,“四个自信”不坚定

→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全面不到位,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选择性执行

→缺乏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对挑战政治底线的错误言论和不良风气听之任之、失职失责

→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违反“五个必须”要求、搞“七个有之”等活动

2.依据年度综合考核结果,具有3种情形之一者“下”

→在设区市年度综合考核中连续两年为第四等次

→在省级机关部门年度综合考核中连续两年为第四等次

→在设区市对县(市、区,含国家级开发区)年度综合考核中连续两年为第四等次

3.依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结果,具有2种情形之一者“下”

→在年度考核测评中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的

→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等次,或连续两年为基本称职等次的

4.依据不担当不作为认定结果,具有7种情形之一者“下”

→推进本地区本单位改革不力,导致贻误工作、错失发展良机的

→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不力,导致本地区本单位违规盲目举债问题严重,或新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金融风险事件的

→脱贫攻坚工作不力,导致本地区本单位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目标任务未按时完成,虚报脱贫成效、贪占挪用扶贫资金等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

→生态环境保护不力,导致本地区生态资源问题突出,环境明显恶化,或发生重大环境事件,受到党中央、国务院批评或省委、省政府通报批评的

→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不力,导致本地区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或一年内发生2起以上(含2起)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的

→预防和化解社会矛盾不力,导致本地区本单位连续两年发生特别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或一年内发生多起重大群体性事件和公共安全事件的

→其他不担当不作为问题造成严重后果或恶劣影响的

5.依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认定结果,具有5种情形之一者“下”

政治、削弱政治的现象比较突出的

→党委(党组)领导和把关作用发挥不力,出现严重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或选人用人问题突出,不正之风严重,党内和群众反映强烈,或维护组织人事纪律不力,连续发生或大面积发生违纪用人问题的

→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方面出现严重错误导向,造成恶劣影响的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比较突出

→其他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力、问题突出,或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不到位,经组织提醒、教育或函询、诫勉没有改正的

→抓政治建设不力,本地区本单位忽视政治、淡化

干部“下”了之后——

→因不适宜担任现职调离岗位、改任非领导职务、免职的,一年内不得提拔

→引咎辞职、责令辞职的,两年内不得担任高于原职务层次的职务

→降职的,两年内不得提拔

→干部调整影响期满后,对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可以按有关规定程序提拔任职

综合:帅帅职场屋、群众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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