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21 夜深人靜,副市長避開妻女藏起6箱財物

趁著夜深人靜,副市長避過妻女,將多年藏匿於家中的現金、貴重金屬和珠寶,一件一件塞進受賄時裝錢的皮箱,再一箱一箱地搬至樓下,運送到另一處房屋。

因為樓層較高,搬運不便,副市長只能叫來司機小王幫忙。小王匆匆趕來,將6個沉甸甸的皮箱提到屋內,副市長沒有解釋,只是淡淡的一句“你先走吧”。小王下樓,回望樓上,只見房間的窗口已經被厚厚的窗簾遮蓋。

這不是反腐大劇,而是真人真事,主角為內蒙古通遼市原副市長許亞林。2015年,他感到“風聲”不對,於是“自作聰明”地開始大肆轉移財產,做出“深夜搬家”之舉。

然而天網恢恢,疏而不漏,同年11月許亞林就落馬了,今年7月9日,他一審被判無期徒刑。

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許亞林是新中國成立以來內蒙古自治區涉案罪名最多的官員,一共有6項:受賄罪、貪汙罪、挪用公款罪、濫用職權罪、鉅額財產來源不明罪、隱瞞境外存款罪。其中受賄罪和挪用公款罪都令他被判無期徒刑。

許亞林的判決書多達154頁,從2001年到2015年,他收受共計30多人送的款物達5000餘萬元。

夜深人靜,副市長避開妻女藏起6箱財物

許亞林生於1963年,蒙古族,一直在通遼市工作,2007年11月擔任市經濟技術開發區黨工委書記,2011年8月晉升市委常委,2013年1月出任副市長。

在許亞林受賄的5000餘萬元中,較大的一筆來自於一個綠化公司控制人嘎某。

長安街知事(微信ID:Capitalnews)注意到,經許亞林從中安排,嘎某的公司多次未經正規招投標程序而承攬下綠化工程。為了表示感謝,嘎某在7年間先後向許亞林賄賂20餘次,賄金累計1200萬元。

此外,許亞林也曾主動索賄。他曾多次派人向一位承建政府項目的開發商索要“辦公經費”180萬元。等錢到手後,許亞林將其中的90萬元買了茅臺酒,其所購珍藏15年的茅臺酒每瓶市值高達5000至6000元。

不僅如此,許亞林還幹起了“薅政府羊毛”的生意。他以其姐姐的名義經營一處養羊場,由孫某代為管理,並安排將羊賣給經濟開發區機關事務服務中心。

2013年6月,許亞林為了套取一筆財政撥款,讓孫某與機關事務服務中心副主任董某合作,虛開了25萬的購羊發票,套取了25萬現金據為己有。

許亞林的“求生欲“非常強烈,在落馬前夕以及接受調查前後,用盡了對抗手段,包括藏匿財產、轉移贓物、當面翻供等。

案發前,為了保住手中的現金、貴重金屬和古玩,許亞林找到了其在開發區任職期間所熟識企業的一位老總,表示要與其換一處房屋,並希望其購置保險櫃。

於是,這位老總把3個1米多高的保險櫃放在屋裡後,把房屋鑰匙悄悄交到了許亞林手中,這才有了本文開頭的一幕。

為了掩人耳目,許亞林擁有3個名字、2個身份證和6個身份證號碼。他的財物,多依託假身份或由家人、行賄人代管。其中一個名字叫“巴特”,他用此名在北京市豐臺區、朝陽區購買了兩套房屋和一個車位。

許亞林的受賄款除了藏匿在家,還曾通過中間人及地下錢莊轉入美國,並由其朋友以許亞林妻子的名義存入銀行。

對於這筆錢的存在,許亞林認為檢察機關無法跨境獲取證據,便百般抵賴。直至最後其妻子交代了事實,才讓他難以自圓其說,選擇了坦白。這也給他增加了一條“隱瞞境外存款罪”。

夜深人靜,副市長避開妻女藏起6箱財物

庭審現場

一審庭審現場,當法官宣讀那份長達154頁的一審判決書時,許亞林面無表情,垂首站立。而當審判長問其是否上訴時,許亞林在遲疑片刻後才作出“不上訴”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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