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3.03 海岱文化的太陽崇拜到華夏"昊"崇拜的演變過程

導言:海岱地區是考古學

"海岱歷史文化區"的簡省稱謂,大致範圍是以泰沂山脈為中心的黃河及淮河下游地區,約相當於《尚書·禹貢》中所載的"海、岱惟青州""海、岱及淮惟徐州"

海岱文化是中國古文明重要文化源流之一,它對於理解我國早期文明進程具有重要意義。

生活在此地區的東夷族群,在大汶口時期獲得了文化的繁盛,有學者根據通過大汶口文化圖像文字符號並結合古史進行考察,認為大汶口文化就是傳說中的"太昊""少昊"文化,並認為史前海岱先民有著太陽崇拜及鳥信仰的原始宗教觀念。

然另一方面,此前人們大都是聚焦於陶器文字,而忽略海岱地區史前崇信狀況。

如較早時期

北辛文化的一些器物上已經有簡單刻畫的太陽紋,可看作是海岱地區史前太陽崇拜之肇始。

海岱文化的太陽崇拜到華夏

大汶口遺址彩體陶

大汶口文化階段頻頻出現的八角星紋,是史前東夷文化與其它地區文化交流互動的結果,蘊涵著深刻的文化人類學含義。

和陶器文字同時代或者稍後出現的陶鬹及其後龍山文化鳥喙鼎足,便是太陽崇拜與鳥信仰相結合並發展到一定程度之產物。

另有大汶口遺址出土的玉梳上"S"形圖案等,諸如此類器物之上多少都隱藏著一定的太陽崇信觀念。

一、"射線+圓圈"=太陽紋

1、 大汶口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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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蓋IVT715⑤:A:67

器蓋IVT715⑤:A:67,夾砂褐紅陶,其壁刻劃有六角星樣圖案,又在各角尖填滿平行劃紋斜線,出土於大汶口遺址北辛文化層,是海岱地區可見較早的太陽紋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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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紡輪IT218④C:4

陶紡輪IT218④C:4,出土於大汶口文化早期灰坑。泥質紅陶,體薄,作扁薄長方形,小圓孔周圍飾有放射線狀花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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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紡輪IT218④C:4

彩陶缽M2018:9,其上太陽紋由圓心或方心白色彩圈以及向四周射出的輻射線組成。

在M2018:9缽肩部配以平行水波紋,托住四組太陽紋,猶如日出水面,其所處墓葬M2018為長梯形土坑豎穴墓,隨葬陶器34件。

時代為大汶口早期二段。

2、大墩子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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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輪M8:2

紡輪M8:2,雲母片巖制,扁平圓餅形,中穿一孔,面上刻輻射線紋,為劉林類型墓葬出土遺物,時代相當於大汶口文化早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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紡輪M25:1

紡輪M25:1,夾砂紅陶。邊緣弧形,中部兩面凹進,有穿孔,其中一面刻劃銳角狀輻射狀紋飾,與紡輪中心圓孔構成一幅太陽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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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陶缽M252:6

彩陶缽M252:6,圓形的器口邊線和肩部一週十個弧三角彩陶圖案,正好構成一幅光芒四射的太陽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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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陶缽M96:5

彩陶缽M96:5,隨葬於大墩子遺址花廳類型墓葬,與前述大汶口遺址中彩陶缽

由上可知,在海岱地區發現的新石器較早時段(如北辛文化時期、大汶口文化早期)的太陽紋,

大都以"射線(或銳角)+圓圈"形式描繪,以直白方式表達出太陽崇拜。觀察其他地區對於太陽的描畫,如河姆渡、賈湖、高廟遺址等,其早期描繪方式大致與海岱地區相同,說明在原始農業生產伊始,先民對於太陽的崇拜是樸素、自發的。

特別是大汶口遺址北辛文化晚期的太陽形象,已非純寫實形式表達,而是用銳角來表示光芒,且以器蓋為載體,顯示出史前海岱先民在日常生活中對於太陽的關注與認知。

二、八角星紋及其在海岱文化區的特殊涵義

1、大汶口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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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陶盆M1018:32

(1)彩陶盆M1018:32,泥質紅陶,腹部以紅衣為底,上繪四個等距白彩圓心八角紋,並以熟褐色彩勾八角邊沿及填入圓心,構成太陽狀圖案。

沿面上以白色為地繪紅、熟褐等彩的半月形和豎道條紋相間組成鮮豔之圖。其所在墓

M1018為長方形土坑豎穴墓,墓主經鑑定為女性成年。隨葬器物共45件,其中陶器22件,骨器中有針和錐,以及裝飾品笄、牙束髮器、豬牙等。

時間相當於大汶口文化中期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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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陶豆M2005:49

(2)彩陶豆M2005:49,泥質紅陶,通體施深紅色陶衣。沿面繪白色彩地,其上用褐、赭紅等彩繪出半月形與若干豎線相間圖案。

腹部用白彩在深紅色陶衣上繪有五個方形八角星狀紋樣,在八角星之間均由兩列豎線分隔。

圈足在熟褐色彩帶上繪一圈白彩連續"狀紋樣。其所在墓葬M2005為一長方形土坑墓,墓室修建較為講究。從殘留人骨鑑定為男性成年,隨葬器物共104件,其中陶器58件,石器2件,骨牙器44件,顯示出格外豐富的厚葬現象,其年代相當於大汶口文化中期階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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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陶豆M1013:1

(3) 彩陶豆M1013:1,彩陶豆,泥質紅陶,著深紅色陶衣。

沿面與腹部彩紋與M2005:49相同,只在圈足上飾兩圈熟褐色彩帶,上飾白色貝形紋樣。

其所在墓葬M1013為長方形土坑豎穴墓,單人仰身直肢葬,女性,年齡24-28歲,頭部枕骨變形,拔去上側門齒。隨葬器物14件,其中陶器11件,三足盤內盛有豬頭骨和蹄骨,三足缽和缽形豆內盛豬的其他骨,時間約為大汶口文化中期。

2、野店遺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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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陶盆M35:2

彩陶盆M35:2,微斂口,寬沿斜折。腹部繪滿彩色圖案,在上、下部的深褐寬帶上繪白色斜柵紋。

其間有四等距白彩勾深褐彩方心八角星紋,每兩個八角星之間又以白彩橢圓圈相接,其

內又置四白彩圓圈,構成繁縟畫面。

M35為殘存一90°角土坑墓,人骨已破壞,隨葬品共44件陶器,整豬一架(頭部破壞),時代處於野店遺址第四期,相當於大汶口文化中期階段

3、大墩子遺址;

(1) 彩陶盆M44:4,腹部施紅衣為底,並繞腹一週以白彩繪出七個八角星,星中部露出方形空地、周邊以黑線畫出輪廓,在每兩個八角星之間又繪以兩道白豎條紋,腹下部有一週白色弦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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彩陶盆M44:4

大汶口文化早期劉林類型

M44墓主為男性,年齡約30歲,身軀高大(1.85米),骨骼粗壯,隨葬器物豐富,共53件之多。其中罐形鼎、圈足杯各4,缽形鼎2,罐、缸、三足高柄杯、彩陶盆各1,帶骨柄獐牙勾形器1,獐牙勾2對,骨錐13,骨針8,穿孔龜甲2,骨刮削器2,骨魚鰾、骨柶、骨管、骨帽各1,穿孔石斧、穿孔石鏟、石環各1。

另有一具狗骨架臥在左腿側的彩陶盆和陶缸之上。

這墓有兩個現象值得注意:

兩副龜甲分置腹部左右兩處,右邊的一副M44:13內盛6枚粗骨針,左邊的一副M44:26內盛6根骨錐。

骨管套在右手指上,而類似的骨管在M4中也發現兩個,看來此墓主身份比較重要。

豐富的隨葬品並有狗殉葬,可能說明其地位較為特殊。大量隨葬生產用具,又說明墓主人亦參加生產勞動。

發掘報告中描述道:"該人身軀高大、骨骼粗壯,而且只有三十歲左右,這種年輕力壯的人在勞動生產中,其能力顯然會超過常人,我們估計墓主人在當時應是一位社會地位較高、受尊敬之人。"

(2) 陶紡輪T3:1,泥質灰陶,扁平圓餅形,弧邊,中有穿孔,表面有八角星形劃紋。紡輪出土於劉林期之後的花廳期,相當於大汶口文化中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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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紡輪T3:1

"八角星紋"在海岱史前文化中的特殊內涵

是史前先民所創造的表達太陽崇拜思想的特殊紋飾,目前所能見到的最早年代的此類紋飾出土於湖南高廟遺址,它首先在長江中游地區傳播。

7000年左右長江下游地區的馬家浜先民在紡輪上亦刻有此紋。

距今約5500~5000年之間的大汶口文化中期,八角星紋頻頻出現,海岱居民將其繪於珍貴彩陶器之上。

據推測這類陶器在當時也只能被一些特殊身份的人所佔有,如大汶口墓地中的M1018、M2005、M1013,皆為隨葬陶器較多的墓葬,特別是M2005中顯示出格外豐厚的隨葬現象,共有104件器物,陶器就有53件!

其中有盛牛頭的三足紅陶大盆,盛豬頭、下顎骨和肢骨、蹄骨的三足缽,缽形豆及鼎、壺等數十件。

另外從墓葬形制來看,墓室修建講究,坑內四周有熟土二層臺,顯示出M2005墓主不但是大汶口社會早期最富有的人,還應該是當時身份最高的人。

這從其周圍以之為中心而掩埋的四座墓也可以看出,由此發掘報告中推測道:"M2005的墓主,很可能是一位戰功顯赫的族長之類的人物。

同觀墓葬M1018和M1013之主人也是墓葬群中較為富有者,鄒縣野店遺址第四期大墓之一M35墓主的身份情況應該與之差不多相同,暗示了八角星紋彩陶器在當時海岱社會是比較珍貴之物品,且只能是具有一定身份的人才可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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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角星紋

大墩子墓地中唯一擁有八角星紋彩陶盆的M44墓之情況發人深思,其墓主在"大墩子社會"中之身份無疑是特殊的。

如前前文敘,該人身材高大(約1.85米)、骨骼粗壯,隨葬有骨針、骨錐等等。從隨葬物品數量可以看出,此人財富多並受人尊敬,

雖從隨葬有工具可以看出其並未脫離勞動,當然擁有如此多的器物也不一定全部為其勞動所得,當少數人掌握了某些知識能為族人進行一些非生產性的活動時,就理所應當地佔有更多的生活資料。

反觀其大量的隨葬品中也不完全是生活用品,因此有學者判斷其墓中的三足高柄杯、八角星彩陶盆、帶柄鉤形器等器物都是祭祀所用的法器和禮器,從龜甲的穿孔和其中的骨針推測,M44墓主可能還具有巫醫之身份。

整個墓葬群中唯一的八角星紋彩陶出於此墓中,則進一步證實了此類紋飾在大汶口文化中所具有的重要意義。

大汶口文化符號及背壺圖案之含義

大汶口文化晚期即距今約4800~4600年,海岱地區流行著一類"圖文符號",從現有資料來看,較集中分佈於山東東南部,即沭河流域的莒縣盆地及其周圍地區。

這些遺址有的直線距離並不算很近,如前寨和尉遲寺兩地之間的直線距離約350公里,這表明在當時海岱社會中各個聚落中的居民對於這些符號也是承認和接受的,即使不屬於文字,也至少可稱得上是"意識共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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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號形制稍有不同,後者是前者減省,二者指稱意義同一,這一點已基本得到認可。

對於其具體含義則有種種說法:有釋為"旦",也有釋為"炅山",或是釋為"日月山",考古學界認為這是太昊族太皡、少皡之徽號。

在這之前有認為其代表"日月神"即明神,認為和遠古時代禮制之起源有關。

但其中又有種種說法,比如:

(1) 東海日出說。

(2) 太陽從活火山"湯谷"吸取熱量帶著火焰升起的神話形象。

(3) 二月、八月日出正東的形象,是一依山頭紀曆的圖畫文字。

(4) 春、秋分有翼太陽從五峰山上方升起之形象。

(5) 山海經中"日月所出"、"日月所入"之山的真實寫照。

(6) 花瓣、花心之象形,寓意女陰和生殖崇拜。

(7) 泰山封禪有關,釋為"在大山頂上放火燎祭於日"。

(8) 火星觀察、祭祀和觀象授時有關。

(9) 與仰韶文化廟底溝彩陶殘片上的鳥紋圖案與大汶口刻符進行對比,認為二者皆為神話中的"三足烏",且為漢畫像石中"金烏負日"圖像之源。

諸如此類解釋夥矣,但近年來其闡釋方式已漸趨於同一,即表現了大汶口人對於太陽的認知及崇拜心理。

在眾家觀點之中,以《釋"昊"》對於此類圖像文字的演變歸納最為精當,其文中將此兩種符號和大汶口遺址背壺M75中的硃色符號聯繫起來,通過殷墟卜辭中的相似甲骨文來求證。

認為和皆是的省體與變體形式符號即是漢字"昊"、"皞"之最初形式,並斷定其為一族徽標誌。

如此推演歸納出的文字演變形式甚為合理,蓋因甲骨文為商人文字,商族與東夷民族有著很大的聯繫,用甲骨文來演繹推論從方法論上來講當然行得通。

但從另一方面來說,其性質及功能運用方面的討論始終為獲得較一致意見。

這種紋飾若是"族徽"的話必然具有神聖意義,但是實際情況是,刻畫著此類符號的大口尊有時又充當嬰兒甕棺,而此類功能與族徽所應有的"神聖意義"則稍顯不符,因而還是稱之為"意識共符"比較合理恰當,說是文字的源流亦不為過,但若解釋成"族徽"還是要謹慎對待。

象牙梳上的"S"形圖案

大汶口遺址中象牙梳M26:15,長16.7釐米,為長方形象牙皮製成,有十六個細密的梳齒,齒端略薄,把面稍厚,近頂端穿圓孔三個,頂端刻四豁口,梳身鏤花紋,用平行的三道條孔組成"S"字形,內裡填"T"字形的圖案,界框仍由條孔組成,此梳隨葬於大汶口晚期早段大墓M26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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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牙梳M26:15

觀察此象牙梳上的紋飾,其"S"字形很容易使人想起後世流行的所謂太極圖,其上的平行條

孔更使人聯想到"八卦"之卦爻符號,因此推知這是八卦和陰陽之起源亦無不妥。

然而仔細剖析此梳之中意蘊對於理解陰陽的產生有很大幫助。對於這些符號兩個T字分別是上下二字,代表著天地,似為天地陰陽變化之意。

"○"為太陽之象徵,S圖像似乎和陰陽魚相似。

但所謂的"太極圖"只是後世的稱謂,其本初含義仍是太陽旋轉之意。為此圖畫表達了天地、乾坤、陰陽的上下變化,正是由於太陽在天空之上和海水之下循環運行所致。

再看M26墓主的隨葬品情況,除了這件珍貴的象牙梳以外,還有較多的石、骨、角、牙制工具,連陶器、豬頭、裝飾品等共達六十餘件。

墓中葬一單人,仰臥直肢,墓的一角被M10打破。腿骨左膝以下不見,兩手握獐牙。頭部左側即為此透雕象牙梳,頭下壓著一象牙琮。

頸部有小石珠三顆,左肩上方放象牙琮一件。腰左置石鏟一,右邊有骨指環一、龜甲一。二膝間放一骨雕筒,從中可以看出M26所葬之人身份特殊。

大汶口晚期乃至整個遺址只有兩把象牙梳,另一把出土在大汶口晚期晚段最大的10號墓葬中,似乎暗示了此物的特殊性。

對於墓主人的身份曾經結合其他特殊隨葬品,如龜甲器和骨牙雕筒等來推測這兩座墓主都是部落首領兼祭司或者巫師,在這裡就很容易使人聯想到前述八角星彩陶器的出土墓葬,其墓主的身份也都並不一般,說明海岱地區史前社會對於太陽祭祀活動很有可能是掌握在少數人手中,這些人一旦有了神權,就會漸漸將一些政治權利匯攏於己。

陶鬹及鳥喙鼎足的文化人類學意義

(1)陶鬹形制變革的文化意義:

海岱地區新石器時代典型器物,二者皆為三足器。考古學上的研究證明,鼎是海岱地區最早出現的三足炊器,是北辛文化居民在器物上的偉大發明。

後來亦為大汶口居民所繼承,並隨著生活的需要在長期的實踐活動中獲得新的靈感,將三足形制移植於其他器物上,這就產生了

就造型而言,鬹是由大汶口早期的釜形或壺形帶鋬鼎形器發展而來,而在大汶口文化較晚時段,鬹的形制發生了由實足變為空足的變化,其頸部更高、更細,流部更加明顯,最終發展成為沖天流。

不少學者經過反覆觀察與研究,確認這是的形象,甚至有些學者已經指出是"三足烏"

這種太陽神鳥的象徵,代表著日和鳥崇拜,此說當然正確。但是論者鮮少有注意到鬹和三足烏神話結合的契機和動力是什麼。

海岱文化的太陽崇拜到華夏

前面提及,的原初含義並不在仿生,作為一種生活用具,鼎和鬹的三足都是為了人們生活中放置器物時穩定而被髮明出來的,鬹在一開始也並不是鳥的形象,從早期形制來看,毫無仿生意義的表現。

其形表現為頸部粗短,亦並無流部,這種情況表明了鳥的仿生意義是後來加諸於其上的。

現在,又回到剛才的疑問:三足烏這種神話動物與生活器物陶鬹結合的驅動力是什麼呢?

回答此問的關鍵點在於深刻理解"三足烏"的文化含義及發生背景,關於"三足烏",曾認為,其代表了男性為主導的生殖崇拜,即三足和鳥結合是為男根之象徵。

從所證據來看是正確的,但是對於男根崇拜的發生機制,他卻認為:"人類由女性生殖器崇拜發展到男性生殖器崇拜,其意義非同小可。"

正是男根崇拜和對'種'的推重,為以後父系氏族社會的最終確立提供了血緣根據。

這種分析似乎陷入了本末倒置,男根崇拜並非為父系社會之基礎,而是父系社會這種制度為男根崇拜之基礎。

因為從人類學的研究成果來看,先民對於女性和男性的生殖作用之認識幾乎是同時的,而對於男子在生殖中的作用認識也不會遲到新石器時期晚期,因為新石器時期人類從豢養家畜而獲得了豐富的生育經驗,遠比從女陰崇拜到男根崇拜這樣的簡單直線進化論複雜。

所以這樣的人類學基礎證據使我們更深刻地認識到,以鳥與日的結合形式來表達籠統意義上的生殖崇拜生命崇拜的原始思維方式發生時間,遠比一些學者想像得要早,但早期並未明確為男根崇拜之形式。

(2)鳥與男根崇拜:

只有當人類社會生產力和兩性關係之認識水平都發展到一定階段,父系社會來臨和行將確立之時,鳥與日結合所代表的生殖崇拜才能繼續演進及"複雜化"到以男性為主導的男根崇拜及男性祖先之象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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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鳥

"太陽鳥"來代表男性祖先的神性、用

"太陽"來象徵男性君長的隱喻功能才正式確立。從某種意義上來說,後世將"鳥""日"變作穢語來隱喻以男性為主導的生殖活動,這種表達方式為其"流",而非"源"

結合黃河中游出土"金烏負日"圖案的存在年代即仰韶文化廟底溝的時代背景來看,在仰韶文

海岱文化的太陽崇拜到華夏

化中期家族公社較之前發展,家族公社所有制較之前突出,以母系為主的氏族、胞族、部落在經濟上開始退居次要地位。

社會性質轉變為父系氏族社會,父權制在多數地區形成;私有制正在向前發展,戰爭已經出現———即"三足烏"這種神話動物是原始社會末期生產力發展到一定階段。

父系社會行將確立之際,男性生殖崇拜以及英雄崇拜賦予太陽崇拜和鳥信仰以全新的神話內涵。

這就是對於海岱地區陶鬹演變動因的初步回答。

從海岱地區史前社會發展過程來看,在大汶口文化早期偏晚階段就醞釀著這場變革,上文中我們談到的大汶口遺址隨葬有八角星彩陶豆的M2005墓葬情況已經使人感受到這種變革的行將來臨。

而在稍晚階段,作為一種

"意識共符"的出現,我們也可將其認作是"三足烏"的形象。

(1)它與廟底溝時期彩陶鳥紋庶幾相似,且其存在和消亡過程又有一定的聯繫。

(2)從年代上看,廟底溝彩陶鳥紋盛行時期比在海岱地區的為早。

廟底溝鳥紋施繪於彩陶器之上,變化多樣,以致於到最後已經趨於抽象而使本相隱沒不見,而大汶口的刻符,筆畫流暢、形式基本上趨於規範、施刻器物唯一、施刻部位穩定,以致於很多學者都認為這是一種"文字",暗示了這種符號很可能為中原廟底溝文化因素傳至黃河下游而為海岱居民吸收和改進的產物。

總結:海岱地區太陽崇拜之歷史進程

北辛文化時期,在大汶口遺址上發現的器蓋上的太陽紋,已經以直白的方式表達了海岱先民對於太陽的樸素認知和崇拜。 比較其他地區對於太陽的描畫,如

河姆渡、賈湖、高廟遺址的表達方式,在早期皆是以直接形象方式表達,說明在原始農業生產伊始,先民對於太陽的崇拜是樸素、自發的,且以器蓋、紡輪等圓形生活生產用具為載體,顯示出史前海岱先民在日常生活中對於太陽的關注和認知。

大汶口中期社會,流行著八角星紋,這種紋飾現在已知年代較早的出土地點為長江中游的湖南高廟遺址,在高廟社會中八角星太陽符號似乎是被視作一種神聖標誌。

大汶口遺址早中期的墓葬資料中,我們亦可得知擁有八角紋彩陶者皆為比較富裕之人,甚至有小區域範圍內的權力人物如族長一類。

從大汶口周圍地區的遺址資料來看,隨葬八角星紋器物的人身份似乎也都不一般。

由此可以斷定,八角星太陽紋在海岱社會也具有一定神聖意義,而此類紋飾大汶口遺址中相較其他遺址出土最多,這種情況也暗示了大汶口聚落在當時的特殊地位。

大汶口文化中期之後,具有仿生意義的新型器物陶鬹開始流行,八角星紋基本消失不見,這也表明了太陽崇拜已經轉化為更高的形式,具有更深層之人類學意義。

即祖先崇拜、生殖崇拜、日神崇拜合一。

海岱文化的太陽崇拜到華夏

太昊,東方祖神

簡言之,就是

"昊"神崇拜,其物化原型是鷹鴞,原初意義是日神,社會含義是男性祖先英雄,制度背景是父權制的確立,這些意義結合起來就是"昊"

這裡應當指出的是,少昊作為集眾多原型於一身的神,不一定真實存在過,他可能只是當時海岱先民所共同尊奉為祖先、英雄以及太陽神的一個寄託而已。

大汶口時期的人們之所以將其刻於大口尊上,是追憶祖先功績、祈求保佑,這便是此種"意識共符"頻頻出現但使用形式又不拘一格之原因所在。

三足烏這種形象及其神話傳說的出現可能是黃河中游地區仰韶文化發展強大,即將轉變為父系社會的產物。

海岱居民在充分吸收了其以西地區的神話思維和社會觀念以後,將

太陽、鷹鳥祖先崇拜結合起來,再加工成"昊",古籍上的"昊"同時具有神性和人性,又有巨大功績。

若為"昊"成立的話,也恰好能證明他也許並不一定是現實存在的族權領袖,而是大汶口社會晚期階段,社會發生深刻變革之際,人們想像出來的英雄祖先。

這樣或許能解釋此符號為何神聖,但並不一定都用於祭祀,甚至更有嬰孩之甕棺上刻有此符號的現象。

龍山時代,以日神和祖先崇拜為內涵的鷹鳥崇拜更為熱烈,這不僅表現在海岱地區陶鬹的繼續使用和代表鷹鴞形象的"鬼臉足"的盛行,還表現為這種信仰方式已經隨著史前文化交流傳至周圍以及更遠的地域。

從各地的考古發現來看,位於長江中游的石家河文化諸遺址肖家屋脊、羅家柏嶺

等地出土有玉飛鷹鷹形笄、並有一例雖有些殘缺的符號刻畫。

結合古史傳說中關於東夷分化的種種文獻證據,顯示了長江中游與黃河下游地區的文化互動。

參考文獻:

《海岱歷史文化區》

《江蘇邳縣四戶鎮大墩子遺址探掘報告》

《新石器時代典型巫師墓葬剖析》

《古代社會斷代新論》

《大汶口"明神"記號與後代禮制》

《從文字和神話看大汶口文化》

《生殖崇拜文化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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